李毅拿来陶盆升起了火,又去担了满满一缸水,回来时全身冒汗,头顶弥漫着白雾。
他也不休息,反而拿起院子里石锁熬炼力气,近百斤的石锁在他手中宛若无物,被扔到半空,又稳稳接住。
等到全身筋骨舒爽,李毅打算练枪,这才想起来长枪已经断成两截,只能取了根长棍充当长枪。
院落荒芜,寒风凛冽。
李毅双手握枪,呼吸减缓,整个人立在院中,如同铁树生根,又如猛虎蓄势,一步踏出,整个人气势瞬间一变,枪尖飞溅,如同火花璀璨,寒芒乍现。一步后退,枪尾稳重有力,破风呼啸,声如崩雷。
枪随步进,步随枪退,步法变化之中,枪法也在变化,而带动长枪的手臂,竟然有拳法的影子。
所谓脱枪为拳,李毅所学的枪法是岳家枪,拳法正是奉岳飞为祖师爷的形意拳。
形意拳讲究钻、劈、横、炮、崩,过手如过山,一步一重天,招式刚猛,一力降十会,无比霸道。
而李毅如今力大无穷,身体强健,正适合霸道无比的枪法和拳法。
木棍终究是木棍,在李毅强劲的力量催动下,最终还是支撑不了断成两截,让李毅眉头一皱,被迫停了下来。
看来自己要抓紧弄一把趁手的长枪才行。
“师父好武艺……”
一阵拍掌叫好,李过带着高小甲等几个少年跑进来,满脸热切的看着李毅。
“你们这帮混小子来了。”
李毅丢掉木棍,拿毛巾擦拭身上的汗水,高小甲连忙送上来破旧的夹袄。
看着这个机灵的小胖子,李毅笑了笑,穿上夹袄,高声道:“练枪先练拳,练拳先练根,你们之前有些底子在,就先扎一个时辰马步吧。”
扎马步十分枯燥痛苦,少年们闻言全都哭丧着脸,小声的抱怨。
但是看着一脸严肃的李毅,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不情不愿的跑去墙边,扎起了马步。
李毅也不理睬他们,去了屋内交代云娘几句。
等到再次出来,少年们早就龇牙咧嘴,腿脚发酸,苦苦支撑着。
随着时间流逝,不断有少年累瘫在地,双腿发颤,站都站不起来。
最后只剩下李过一个人咬牙坚持,直到两个时辰到了,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李毅有些意外,李过功底并不比其他人强多少,能够坚持这么久,更多是靠毅力坚持。
看来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潜移默化也有了些变化。
这时候云娘端着两碗热粥出来,笑着道:“你们先别练了,去厨房端粥吃,待会别凉了。”
说着贴心的将一碗热粥递给了李毅,热粥上面铺着一些咸菜,热气蒸腾。
听到还有饭吃,少年们纷纷发出欢呼声。
他们蜂拥进厨房,从灶台边端上热粥,一个个小口咀嚼吞咽,神情满足。
如今青黄不接,乡民们没有生计,一天只吃一顿饭。这帮正长身体的少年,早就饿坏了。wWW.ΧìǔΜЬ.CǒΜ
“是肉粥。”
有少年发现热粥里的肉丝,惊喜着叫嚷道。
云娘走进来给他们的碗里添加咸菜,闻言笑道:“是你们师父特意吩咐的,说你们正长身体,需要吃肉。”
少年们望向院子里的李毅,面面相觑,竟然全都沉默了。
有少年低声道:“师傅白白教俺们练武,已经是天大的恩情,哪有还给饭吃的?”
“就是,更别说还给肉吃。俺只有过年才能吃两块薄薄的腊肉。”
“俺家穷,两年都没吃过肉了。”一个少年闷闷的道。
少年淳朴,一个个心里过意不去。
最后还是高小甲沉声道:“这是咱们撞了大运,碰到了好师父。以后师父说什么,咱们一定照做,谁要是吃了饭忘了恩义,俺第一个不饶他。”
“俺也不饶他。”
“狗娘养的才不听师父的话。”
李毅感知强大,虽然站在院子里,也听到少年们的谈话。
这帮少年出身穷苦,性格坚韧,知恩善报,倒都是好苗子。
若是好好调教培养,不说成为自己助力,至少也能让他们在乱世中多一分活命的本钱。
他走进厨房,“都吃饱吗?”
少年们连忙站直了,纷纷回答吃饱了。
“既然吃饱了,就绕着庄子跑三趟,谁第一个跑完,我奖励他一斤猪肉。”
听到跑步还有猪肉可拿,少年们十分兴奋。
李毅领着他们出了院子,刚刚扎马步是考验少年心性,现在跑步是了解他们的体能。
就在他们离去没一会。
一群人突然毫不客气的推开院门,大呼小叫的闯进李毅家的院子。
为首一人身着锦袍,头戴四方巾,一副读书人打扮。
寒冬腊月,左手里还拿把扇子,右手牵着两条凶猛细犬。
若不是一双三角眼透着刻薄阴毒,倒也算个翩翩公子。
七八个身穿短打棉服的汉子众星拱月般围着他,低眉顺眼,脸上尽是讨好。
“艾万华?!”
云娘从屋内走出来,脸色一变,眼神满是提防和厌恶。
艾万华却好似没看到,径直走到她面前,热切的道:“云娘,上次是我有些唐突了,如今三日过去了,你总该回心转意了吧。”
云娘低头不语,转身想躲开。
艾万华眉头一皱,折扇一展,恶犬狂吠,吓得云娘不敢动弹。
“云娘,我对你是一片真心,你若是从了我,我可以带你去西安城,那里繁华锦绣,过得可是天上的日子。”
云娘低头咬牙道:“我哪也不去。”
艾万华眼中闪过一丝烦躁,收起折扇,冲着手下使个眼色。
随从们纷纷围了上去,嬉笑道:“姑娘,我家少爷对你朝思暮想,你可是有福分啊。”
“跟着我家少爷,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享之不尽,不比过苦日子强吗?”
“多少人想傍上我家少爷,还没这个福分呢?”
艾万华望着云娘婀娜的身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笑着道:“云娘,只要你从了我,今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啊。”
此时院中并无旁人,艾家随从步步紧逼,艾万华肆无忌惮,云娘惊恐无助,十分害怕。
但她依然鼓起勇气,语气坚定的道:“今生今世,我只愿随毅哥儿过日子,什么荣华富贵,我不稀罕。”
“说得好。”
“艾家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云娘小心些。”
“我们在旁边看着,断然不让毅哥儿家再遭横祸。”
此时外面已经聚集了一些李家庄的乡民,上次就是他们鼓噪助威,才吓退了艾万华,今日见这个恶霸又找上门,连忙来站台子。
“叫什么叫,都给小爷滚。”
艾万华失去耐心,暴躁的呵斥几句乡民,帮闲纷纷举起木棍恐吓,这才压下乡民。
见云娘始终冥顽不灵,艾万华神情阴森,咬牙道:“云娘,你就这么贱?放着荣华富贵不要,偏偏要跟着个蠢货,过猪狗不如的苦日子?”
云娘冷漠冰霜,不想再说什么。
乡民们见到艾万华吃瘪,纷纷发出哄笑声。
“小爷要的女人,就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艾万华彻底恼怒,手中狗绳一松,两条细犬像是收到命令,狂吠着冲向云娘。
云娘仿佛认命一般,眼睛紧闭,神情带着一丝解脱。
其余乡民也根本来不及阻拦,纷纷发出惊呼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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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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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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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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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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