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城里看了大夫吃了药,现在已经好了。”
易云平一边说着话,一边把刚刚扫起来的尘土扫进一个木质小簸箕放到门口等会儿倒。
高云光瞥了易云平一眼,慢条斯理地开口问:
“我看你回来的时候背了个大背篓,你叔叔是城里的,肯定给你带好吃的了吧?”
“你也知道,我长这么大还没进过城,城里的东西更没见过,拿出来给我开开眼呗?”
易云平看了高云光一眼,淡淡地说:
“没带什么东西。”
高云光闻言,脸上的笑容一收,冷冷看了易云平一眼转身走了。
易云平等他走了,把门口的垃圾倒了,进屋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坐在炕上喝完,就听到大队部响起了敲锣声。
这是要吃下午饭了,易云平把门关上出了院子往大队部去了。
不是他不想上锁,实在是家里没锁,而且一穷二白的,也不会有人光顾。
不过,以前一穷二白没人光顾,可现在嘛……
他相信,今天下午家里肯定会有梁上君子过来!
大队部其实就是村子里开大会,晒粮食的地方,这会儿正架着三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大锅旁边已经有人排起了队。
等易云平过去的时候,不少人朝他看过来,有的笑着同他点头打招呼,有的只是扭过头看了他一眼。
吃饭的时候,众人三三两两凑在一块儿,端着碗一边吃饭,一边扯闲篇儿。
女人们说一些家长里短,男人们说一些干活时候的事情,还有几个猥琐的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开黄腔。
易云平今年十七岁,村子里像他这个年龄的不在少数,有的已经成亲了。
“哎,云平,你叔叔对你可真好,我听说你回来之后给几个叔伯家的孩子都送了水果糖?”
原主性格孤僻,母亲去世之后就更加不爱说话,以往吃饭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端着碗蹲在角落吃。
如今突然听到有人跟他说话,他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向来人: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布白边的千层底布鞋,黑布洗得有点发白,不过看着非常干净。
下身穿着一条黑色棉裤,两个膝盖打着巴掌大的黑色补丁,上身是一件白底蓝花的盘扣棉袄,只有两个胳膊肘打了两块补丁。
眼前是个水灵灵的大姑娘,梳着城里人流行的麻花辫,圆脸大眼薄嘴唇,更难得的是成天下地干活,皮肤还白白净净。
这姑娘正是村子里的“村花”王水花,跟易云平一样也是外来的,不过人家打爷爷辈儿就在刘家垣落脚了。
王水花这会儿正居高临下,笑吟吟地看着易云平,一双黑黝黝圆溜溜的大眼睛弯得就跟月牙似的。
易云平微微皱了皱眉头,端着碗站起身来看向王水花,开口问:
“你有事儿?”
王水花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她是那种从小漂亮到大,嘴巴甜,干活又麻利的女孩子。
尤其是这两年到了说亲的年纪,村子里的小伙子见到她全都伏小做低的赔着笑脸,生怕她不高兴。
像易云平这么说话的,她还是第一次碰见。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易云平一直就是这么个闷葫芦,脸上又露出笑容来:
“没事儿,我就是看你一个人蹲在这儿吃饭,过来问问。”
易云平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把手里的空碗给王水花看了看:
“那什么,我吃完了,要去放碗了。”
王水花这下子是真笑不出来了,嘴角扯了扯,僵硬地点点头:
“嗯。”
易云平转身就走,结果刚一迈步又听王水花在后面叫住他:
“云平,咱们都是村子里的外来户,你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我们家帮忙的就说话。”
易云平有些不高兴,身子稍微停顿了一下就继续往前走。
这两天他进了空间喝了几次水,能明显感觉到身体素质提高不少,甚至就连五感也比平常敏锐数倍。
就在刚刚王水花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感受到不远处有几道目光注视着自己。
王水花和自己说话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来自那几人的恶意。
他不想惹麻烦,所以不想跟王水花有过多的接触。
王水花身为刘家垣的一枝花,村子里大把的年轻人愿意对她献殷勤,像易云平这样的闷葫芦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易云平心里明白,自己突然入了王水花的眼,说白了还是因为自己那个在城里当工人的叔叔。
毕竟,当时叔叔易忠海来村子里带自己进城的时候,可是一次性就给了大队长两块钱替自己抵工分。
当时村子里不少人都看见这一幕了,王水花家里肯定也知道,所以等自己回来了,她才会特意跑过来跟自己说话。ωωω.χΙυΜЬ.Cǒm
对于这样的“聪明人”,易云平也不反感,毕竟都是为了以后能过好日子,主动一点不磕碜。
不过,不反感归不反感,但是他不能接受把这一套用在自己身上。
王水花端着自己的碗站在原地,看着易云平的背影怔怔地出神,她就知道这个闷葫芦不开窍,可她爸非要让她过来打个招呼。
说什么人家有个城里的叔叔,以后就算指头缝里漏出一点来,也够易云平这小子享福了。
就算她跟易云平走不到一起,但提前处好关系,说不准以后就有用得着的地方。
“水花,那小子就是个不开窍的闷葫芦,你别放在心上。”
突然,身后响起一道热情的声音,王水花扭头一看,见刘志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后了。
刘志明的爷爷和父亲,在村子里很能说得上话。他上头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经常领着村子里几个偷奸耍滑的半大小子到处瞎晃荡。属于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坏小子。
刘志明从懂事开始,就决定要娶王水花给自己当媳妇,好容易等到这丫头到说媒的年纪了,他就央求着他妈去王家探探口风。
可惜,他妈答应挺好,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刚才看见王水花主动跑到易云平身边说话,他心里就不高兴,没想到易云平这小王八蛋还对水花爱答不理的。
刘志明是又生气,又高兴。生气的是,水花这么漂亮的姑娘主动跟你易云平一个孤儿说话,你丫竟然还爱答不理?
他跟水花认识这么长时间,水花都没有主动跟自己说过一次话。
高兴的是,易云平这小子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孤儿,配不上漂亮又能干的水花。
这样,他刘志明就还有机会。
可是,为什么他总有一种自己堂堂刘志明还比不上易云平这个孤儿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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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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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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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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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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