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人又道:“玄晟和玄弈大人去了江陵,姑娘不若一起留下来?”
季清鸢摇头。
扶余还有一个“季清鸢”在长大,她是留不了的。元和仇家太多,江陵又过于严寒。
此次,她也只能去姑苏了。
姑苏在南,由四大门派之一的碧水宫镇守,气候也算不错。
季清鸢谢绝了那老人的好意,便复又领着宋听澜出去。
宋听澜睁着一双眼睛,虽有些不解他们在说什么,但也没打断。
待季清鸢带着他朝着与小院相反的方向走,他才跟上来,似乎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问道:“为什么来这里?”
他如今年岁不大,眼睛略圆,看起来还透着几分清澈。
季清鸢下意识想去揉他的头,但想起宋听澜如今应当是不能接受的,便硬生生停住了手,道:“来做事的。”
囚酉势必是要找当初那个带着岑川一起逃亡的人的。
但她一人不一定能够做到骗过去。
就算骗过去也需要时间,若是这段时间里被宋家人找到,那就更糟糕了。
所以季清鸢此次前来,是寻残余的玄水蛇族的帮忙。
这些都是为数不多的岑川的人。
季清鸢给了他们一张延长时效的化形符。
届时,在他们的运转下会有一个毁容的带着岑川气息的假人被囚酉抓住,顶替她受罪。
这就是季清鸢前来求助的目的。
这事说不上多简单也说不上多难。
季清鸢收回思绪,又很快地转移了话题:“小公子,你去过姑苏吗?”
宋小公子一顿,才低低道:“我叫宋听澜。”
闷葫芦倒总算报了姓名。
宋听澜只听见她轻笑一声:“我知道。”
她知道?
宋听澜悄悄看她。
这个人什么都不问他,偏偏又在他最无助的时候从火焰中闯出来救下他。琇書蛧
季清鸢带着他往外走,漫不经心道:“我叫……清鸢。”
清鸢。
很好听。
宋听澜心中默默念着这两个字。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还是没说。
他想问她为什么不问他的事情,但一想又觉得她大抵是能猜到的。
他只好换了句话,问道:“我们去姑苏做什么?”
季清鸢从怀里掏出一个天灵果,咬了一口,才笑着道:“去一个崭新的地方,迎接美好的生活。”
他们向着林子外走去,阳光正好,洒落在二人肩头,拖出一大一小的两道影子。
……
元和边陲,一辆精致的红木马车正驶来,两个车轮在地上留下两排轮印。
坐在马车外扬鞭驾马的车夫戴着一个草笠遮阳的瘦小男子收了鞭子,马停了下来,他转头对着那轿子道:“姑娘,前面便是姑苏了,可要在此歇歇?”
丝绸织成的帘子被从里掀开,一双纤细白皙的手先探了出来。
可惜那探出来的脸却掩在一层面纱下,只露出一双笑意晏晏的杏仁眼。
正是季清鸢。
季清鸢看了眼昏黄的天色,见那火烧云正盛,不远处是一家小客栈,便道:“先在此歇一夜吧。”
总归是不急的。
过了边陲地界,还要跨一大片林子和荒地才能看到姑苏的城池,再走下去,半夜只能歇在荒郊野外。
季清鸢回头看,正与端正坐在轿子里的宋听澜对上视线。
他坐得倒是相当端正,不过坐久了也不好。
赶往姑苏,确实是御剑更快。
但季清鸢有些怕,怕宋听澜这小身板吃不消,于是便租了马车和车夫,打算进了姑苏的小城,就随便寻个平安的地方住下。
季清鸢下了马车,便站在车边,掀了轿帘,让宋听澜下来。
宋听澜跳下了马车,便跟着她一同往那小客栈去。
他比季清鸢想的要坚强得多,在宋母坟前哭过一次后,便再没做太多低落不振之态。
马夫去了拴马,季清鸢进了客栈,要了三间房,便带着宋听澜坐在楼下喝茶。
楼下摆的桌椅不少,主要是供那些不住店单纯路过打酒喝或者吃饭的人使用的。
季清鸢挑了张中间的桌子,只要了粗茶。
这里的过路人大多都是些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偶尔也能看见四处游历的散修和有除祟任务在身的修士。
所以这堂里,喝茶吃酒的人畅聊时消息最是灵通。
季清鸢挑了张中间的桌子下来喝茶,就是为了听听消息。
她对姑苏不熟悉,自然要先打探打探,好决定去哪住下。
宋听澜跟在她身边坐下,换了身靛蓝色衣袍,看起来像是个贵气的小公子。
季清鸢一想到他十年后天天一身白袍,便觉得有些头疼。
十年后的宋听澜她不敢置喙,十年前的小屁孩穿的衣服她总可以管管的。
宋听澜生得好,穿什么都极为好看。
季清鸢一路给他买衣服,几乎他穿一身季清鸢就买一身。
各种颜色都集齐了,就是不买白的。
她甚至蠢蠢欲动想给他买女装,觉得他穿起来肯定好看得紧。
偏偏平日里闷葫芦似的一言不发任她摆弄的小宋听澜在她提出试试女装后便咬着下唇,说什么都不肯穿,羞愤欲死。
季清鸢忽悠不了他,只能扼腕叹息。
迟早有一天,她要看他的女装!
二人坐下,季清鸢慢慢饮着茶。
她从怀里掏出路上买的绿豆糕,打开放在桌上,看着宋听澜掰着绿豆糕慢慢地吃。
店里坐的人慢慢多了起来,许多人傍晚赶路至此时,都会选择住一夜再走。
人慢慢多了起来,五大三粗的汉子和一脸精明相的商贩们便各自几人一桌开始大口喝酒。
酒喝高了,交谈时、吹嘘声都渐渐响亮起来。
季清鸢听着那些个没什么营养的废话吹牛和互捧臭脚的假话,正有些失望,却突然听见斜后方一桌两人的交谈声传来:
“王兄,你这货,打算运去镜月城的?”
另一人接话:“对啊,不然呢?你还能不去镜月城?”
那人却连连摇头:“不敢去!不敢去!听说那汀波村,出事了!”
“出事?一个小小的村子,能出什么事?”
那人四处看看,才压低声音,谨慎答道:“那汀波村里,每到子时,夜间便有死人从坟头爬出来,在林间巡游,抓活人当替死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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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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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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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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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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