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你知道吗?司旅长的女儿司碧菡回来了。”
楚娇娇怔忡,十年前,她才八岁,只是听说过有一个女人叫司碧菡,爱张凤城爱得死去活来的。
但因为事情太过久远,从来不曾吃过那人的醋。
那个女人不是下乡了吗?
“她有孩子了吗?”过年二十八,孩子应该不小了吧。
“她没有结婚。”
楚娇娇哦了一声,她倒是不在意,一个二十八岁的老女人,怎么能争得过她。
“她爸爸想托人给她找个对象呢,一时遇不上合适的人。”
“那当然,二十八岁的老姑娘,想找个好人家肯定难啊。”
秋海棠就随便聊了几句,见对方油盐不进,就住嘴了。
楚娇娇回去就和张凤之撒娇卖俏:“凤之哥哥,你魅力好大啊,有一个女人为了你快三十岁了还不结婚呢?”
张凤之脸色一变:“你胡说什么!”
楚娇娇眼睛里下着春雨:“你凶我干什么,又不是我在编排谁,大家都知道,司碧菡回来了,在乡下十年不结婚,一心一意只想着你。”
张凤之微微低垂下眉眼,考虑到乡下十年,人的性格会被磨平了些,哪怕她还爱着自己,应该不会像小时候那么疯狂了吧。
司碧菡是他第一个女人,当年她一直狂热地追求,恨不能跪下给他打洗脚水,若有人对他有丝毫的不敬,司碧菡像是一条狗似的,能冲上去咬别人一口。
那种爱到失去自我,几近疯狂姿态开始让他窃喜,后来就渐渐变质,司碧菡太疯了,疯到让他困扰。
如果她象个正常女人一样的爱他,两个人现在孩子已经能够打酱油了吧。
楚娇娇道:“她爸爸想给她找个男人。”、
“这一切很不与你相干。”张凤之冷脸骂了一句,楚娇娇立刻泪眸泛春雨,张凤之冷冷地推开她走了出去。
司碧菡已经回来了,怎么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
她还没有结婚。
如果她来要求他兑现当时的诺言,他要怎么回她。
“吴叔,去查一查,司碧菡在乡下有没有过……”
“司碧菡在乡下有过几个追求者,没有结婚是真,但和一位知青短暂的恋爱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司碧菡把那人……那个地方咬了一口,说那人耍流氓,送进农场了。”
张凤之夹了夹腿,一阵穿堂风,阴冷。
“让人给她找个能对象吧,能管得住她的那种。”
吴管家这几天也经常听到一些流言蜚语,甚至有人在打赌,老司看上了谁。
部队里几个没成亲的连长都疯狂往家里邮信,要在乡下找对象。
吴管家道:“我倒是一个人合适的人选,最近正好在找媳妇。”
“谁?”
“凤台。”
张凤台三十出头,但保养得特别好,作为结婚十几年的男人,三个孩子的父亲,居然还保持着一种难得的少年感,说他是个大学生也是有人相信的。
“司碧菡。”
这个名字经过有心人的几次传言,就到了张凤台的耳边。
司旅长的逆女,二十七,未婚,高中毕业,漂亮能干,下乡回来了。
除了名声不好,几乎是完美的对象。
张凤台是亲自见过司碧菡如何疯狂追求那只真凤凰的。
但如果不是这有样的缺点,又怎么能轮得到自己摘取这一朵鲜花呢?
这简直就是上天为他准备的。
他太想进步了!
这年代想和一个女孩子结婚,最正常的方法不是去认识她讨好她,而是直接找媒人去他家提亲。
善解人意地张凤台拎着酒,找上了谢姚黄。
“那个姑娘……”谢姚黄觉得自己儿子前后两个女朋友都有些一言难尽。
以前认为人家姑娘有问题,现在她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儿子有问题。
“你想要到司家提亲,这事问过你二叔了吗?”
“我这是找大伯母,问问主意,这亲事能结不能结。”张凤台考虑的很周全,如果张凤之说不能,他就不结。
毕竟他也不可能喜欢司碧菡这种性格,娶她压力也很大,万一娶不到,也许是一个幸事。
谢姚黄道:“我们家这边肯定没意见。”耽误了人家姑娘十年,还能耽误一辈子不给人结婚吗,张凤台这样做,应该算一件积福甚至和司家缓和关系的好事。
但是,有一个前提,司碧菡现在不那么疯了,不然张家娶了这么疯的侄儿媳妇,家里到时候还不定会闹腾出什么样的新闻呢。
张磊做为男人,情感考虑不多,“你这个想法很好,很有创意,你让你大伯母找人给你说和说和。”
转眼间,谢姚黄又提着酒菜找到了于明丽。
“你让我帮你侄儿说一门亲事,张凤台和司碧菡。老谢,这门亲事,要不你找别人啊。”
“老于,你也知道老司和你们家老王关系好,你帮着说更合适。”
“这亲事,我压力很大啊,要是出了什么状况,你可别怨我。”
“绝对不会,我们都知道。”
一一一
司母惊讶地道,“张凤台!他不是结过婚了吗?”
于明丽实话实说,“上个月妻子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小女婴,还没有满月。”
司母还是有些不情愿,“那他现在就找下一个,是不是有些薄凉!”
“他没有办法,家里三个孩子,两个大的上小学,一个小的没满月,他需要娶个媳妇回家照顾孩子,不然让外人照顾总归不是那回事。”Χiυmъ.cοΜ
司母觉得对方没有听懂自己的拒绝,终于强硬了一回,“我觉得不合适。”
开什么玩笑,让她闺女当后妈,她真怕造孽,把人家三个小孩子给养死了,别的不说,这个没满月的,很可能就过不了周,到时候惹出的麻烦更大更可怕。
“这就是条件最好的了,其余的,你家闺女更看不上。”
“不就是一个连长吗,部队里连长没结婚的还有三二位,年纪也没这么大。”
于明丽忍不住吐槽,“那好好的人家,能看上你闺女吗?”
司母有滤镜:“那为啥不能呢,你再帮我寻寻,寻个好的,我多多的给你媒人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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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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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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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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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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