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意外来得太突然了,好比一个到了贼窝的卧底,突然间发现被自己认定的穷凶极恶的嫌犯居然是个人质。卫霄惊讶的连眼睛都瞪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才转动起小脑筋,心道,这张带血纸条的主人,除了能把纸头偷偷塞进笔杆内,又说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话的沈万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万才会出此下策,肯定是因为被人监视着。对方是养蛊人,还是其他凶犯先不谈,卫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万才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找出钢笔里的字条呢?难道,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这不可能啊?就算与自己交过手的饲蛊人在沈家,对方只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细。因为,毕竟没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蛊,下蛊人根本不在场,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第二次蛊虫爬进卧室那会儿,既便西窗外站着的怪人便是养蛊人,可当时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门后,对方十有八九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么,连饲蛊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万才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沈万才虽然把这支钢笔交给自己,但并没有想过要自己来解开笔杆中的秘密,而是让自己带回去,期盼闻家人看出这里面的疑点?
卫霄想不通啊,谁会没事把笔杆捻开来看?难不成,沈万才好不容易传出来的救命信,不过就是为了撞个可能性?
诶?等等!刚才他想到什么?没事不会捻开笔杆,对了!想到这里,卫霄拿起钢笔,往内胆上套好笔杆捻牢,随后握着笔在文件的一角上划了两道线,痕迹倒是有,却没笔迹。果然!这支钢笔被沈万才做了手脚,写不出字了。
如今丰国所处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笔啊、油性笔啊、中性水笔什么的都没有,顶多就是圆珠笔,还是一写就漏油的那种。多数人都用廉价钢笔,说廉价其实也要三四块一支,已经属于奢侈消费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钢笔写不出字,首先要捻开笔杆看内胆里还有没有墨水。沈万才就是抓住了众人习惯性的心理,设下这个计谋的。
卫霄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确实就如沈万才想的那样,只要钢笔写不出字,大家第一时间便转开笔杆捏一下内胆,看笔头上会不会出水,没有墨水溢出的话,就要重新吸墨汁了。当然,沈万才必然也想过,他的钢笔写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会去灌墨水,可闻家不缺笔啊,要是闻镶玉立刻从傍边递上一支笔,那他的筹划就白费了。
所以,沈万才拟写的这份转让书才那么丰厚。他一定是希望闻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而起疑。但不管怎么样,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况是闻镶玉、孔知心这般贪心的人。只要闻家人催着自己签名,必然会用近在咫尺间的钢笔,结果与文件放在一起的,为了方便他签名钢笔却写不出字,岂非奇怪?这时,就算很多人都没看出其中的疑窦也不要紧,一个,只要在场的人中有一个感觉不对劲,沈万才的计划就成功了。
卫霄暗道,难怪转让书里给他的东西有那么多,原来不是给他的补偿,而是沈万才的买命钱!说到底,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万才怕给少了,闻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卫霄不自禁地咬着下唇嘀咕道,刚才吃饭的时侯,沈万才把这支写不出字的钢笔递给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过笔签名了,沈万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吗?沈万才被逼到只能用这种极可能失败的法子来联络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随时随地看守着他的。即使犯人便是养蛊人,把别墅里的人都控制住了,平时让他们监视沈万才,但卫霄相信,在刚才那样的情况下,对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万才与自己接触的,必定要亲自盯着才行。
思及此处,卫霄觉得自己想左了,看沈万才的样子应该已经被控制住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会儿难得能与他见面,定然是准备背水一战了。而且,万一那时自己从沈万才手中取过钢笔,也不要紧。一写写不出字,沈万才只要推说笔坏掉了,让管家再换一支笔就好了。
因为他在场的缘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会当场发难。而沈万才只要抓住时机,随意一点,在管家找笔的时侯悄悄把钢笔放进兜里,单手转开笔杆取出纸条,趁众人不注意时送到嘴里当作晚饭般的吞下去就行了。这么一来,就算事后凶犯追究,也查不出问题了。xǐυmь.℃òm
卫霄紧锁的眉宇一直没有松开,自问既然这样,那沈万才与沈惠茹争吵时说的那番话,会是说给他听的吗?沈万才会把期望寄托在一个五岁小孩的身上么?大人一般都觉得小孩子靠不住,听过的话转眼即忘,沈万才怎么可能拼着被凶犯发现的危险,冒险来提醒自己?那对方不是跟他说的,是跟谁说的呢?
不会……卫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会是他的那些保镖吧?难不成,他们偷偷跟到这边来了?
卫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点墨走到门边关上灯,其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窗边,朝下俯视。玻璃窗外便是树林,今晚的舒郁被云层遮住了,除了别墅内洒出的灯光,竟一丝光线也没有,加上树木枝繁叶茂,此时更是黑压压地混成一片,什么都看不分明。不过,这些都没难住能在暗中视物的卫霄。然而,他一连观察了十来分钟,底下却没一点动静。
就在卫霄以为自己料错了,想放弃的时侯,一道焰火从林中蹿出直冲云霄,在高空中炸出璀璨的礼花。金黄色的礼花在夜空中非常的醒目,闪烁着刺目的光芒,其间的星星点点也未有平日的烟花那般易逝,整整持续了三分钟,才如开到盛极的花朵般慢慢地凋零。
出事了!
卫霄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不知道保镖是否带了信号弹,但眼前的烟花一定不会是沈家人放给自己看的。到底出了什么事,严重到不得不让保镖点燃信号弹呐?心思急转中的卫霄骤然间想到之前沈万才与女儿沈惠茹吵架,方美玉姗姗来迟的事。在方美玉阻止两人争执前,沈万才父女俩已经说了很多话了,他们说得那么大声,底楼的人就不用说了,就是在二楼、三楼的人,只要住得离楼梯口近一些,只怕也能听到。那方美玉为什么没有立刻阻止呢?
卫霄以为有两种可能,一是方美玉也像沈万才那样,被凶犯控制住了,她来得慢,是因为她亦想借机放水。另一种可能,是方美玉就是令沈万才惧怕,千方百计求救,恨不得立刻逃离对方身边的凶手!卫霄倾向于第二种说法,方美玉蒙着面纱使他起疑不说,沈家父女吵架那会儿她若是在场,无论如何,即使做样子总要出言劝说的。若不然,势必令凶犯恼怒。可当时没有她的声音,因此可以断定,方美玉那时不在场。那她到哪里去了?
思考这个问题时,还得和沈万才的举动联系在一起。沈万才为什么敢大声说话,不怕引来凶犯马上被阻止吗?这样的话,徒劳无用不说,他甚至还会让凶犯责打。能想到用钢笔寄信的沈万才,会如此疏忽大意么?显然不可能!
所以,卫霄做了个大胆的猜测,就是那时候凶犯不在别墅里,她出门了!反过来说,没有在第一时间劝说沈惠茹、沈万才争吵的方美玉有重大的嫌疑!
他之前提过,晚上吃饭让他签署文件时,凶手必定是在场的。也就是说,除了沈万才和他自己,沈惠茹、方美玉、管家都有可能是凶犯。把这个条件,联系以上的问题,谜底就呼之欲出了!
卫霄沉着脸思索着,一个人蒙住脸,会让人以为她被调包了。但卫霄的听力很好,可以听出方美玉的声音没变,仍是两年前的音色。方美玉还是不是原来的她,先且不论,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摆在卫霄的面前。方美玉一个女人,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作为丈夫的沈万才必须求救呢?她又是用什么手法,控制住别墅里的佣人的?要是佣人还能自主,肯定会帮着沈万才的,眼下的情形分明是作为主人的沈万才被关押起来了。沈惠茹口中全职太太的方美玉,真有这样的能耐么?
卫霄思来想去只有一个答案,方美玉就是那个两次三番想置他于死地的饲蛊人!
假如真是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闻镶玉、孔知心身上的蛊虫僵死,体内有着母蛊的方美玉是能感觉到的,这让她产生了危机感。果然,闻镶玉等人出院,带来了元墨纹,甚至不顾惜自己刚出院的身体,举办了大型的宴会招待来客。一直关注着闻宅动向的方美玉认为不能再坐以待毙,便让沈万才找借口把他叫来沈家。
沈万才正好将计就计,欲利用他送出自己的危在旦夕的情报。当然,沈万才知道方美玉找他来肯定有事,他这个外孙死在沈家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沈万才如今已是死马当活马医了,一定觉得闻家能救他是最好。如果不能救,让闻家长孙给自己陪葬也不错。再者,要是自己真的死在沈家,闻家必然会找上门指名要见沈万才,说不定便是沈万才得生的机会。
这些,沈万才不可能想不到。所以,他很干脆的写了转让文书,积极配合方美玉的行动。为了麻痹闻家人和元墨纹,还让沈惠茹这个女儿陪同前来,做出一副接外孙探访生病外公的样子。
真是好算计!卫霄心中叹息,但他其实很明白,不是对方的手段多么高明,而是身边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闻镶玉、孔知心难道不知道他此行危险吗?可他们不在乎!卫霄长长地叹了口气,一点墨仿佛知道卫霄的伤心般的,歪着脑袋不停地蹭着卫霄的下巴。稍息之后,卫霄腹中的涩意消散了一些,抬手摸了摸一点墨的小脑勺,一边继续推敲,心却不由得慢慢下沉。因为他想到方才方美玉出门,很有可能是去解决躲在树林里,悄悄来确定自己安全的保镖了。
肉体凡胎的保镖怎么能躲得过蛊虫的袭击?何况,在黑暗的树林里?难怪保镖拉响了信号弹,可能是临死前拼了命才成功的,死的时候,身上可能被蛊虫钻得千疮百孔。卫霄的心被狠狠地揪了起来,疼得厉害。那些保镖可以说是为自己死的,卫霄闭上眼沉默了良久,方按下激荡起伏的情绪,握紧拳张开黝黑的眸子,冷眼望着窗户外的黑夜,自问,养蛊人为什么一次次地针对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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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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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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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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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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