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贺盛曜王伟>第 109 章 成了唐僧肉
  “封少爷,您回来啦?”

  “嗯。小少爷呐?”封侯脱下外套递给候在玄关的女仆,快步往客厅内走去。女管家尾随其后,笑着汇报道:“小少爷在花厅里写字呢,小姐也在一边做作业。文老师说,少爷、小姐都学得很快。”

  封侯边听边颔首道:“别让他们太累了,特别是小少爷,他还小,你让老师不要太严格。早上让小少爷自己醒了再抱起来,别忘了让小少爷睡午觉,睡满一个钟头喊他起来吃点心。上午学两小时,下午再上一个半钟头的课,叫老师不要给小少爷布置作业。”

  其实,这些话封侯之前说过,女管家也一丝不苟地遵照着他的话执行了。但只要封侯回来别墅,每次都会再吩咐一遍。女管家不嫌烦地倾听着,始终保持着标准的笑容,待封侯说完,才解释道:“封少爷放心,我保证不会让小少爷累着。文老师没有给小少爷布置作业,小少爷自己在练字,每天都会写上两页的字。”

  说到此处,女管家不着痕迹地瞥了眼左腕上的手表,显示时间为十六点三十八分,赶忙请示道:“封少爷,就要开始准备晚饭了。今晚有苏蟹粉炖鲜虾这道菜,是小少爷最爱吃的,王妈他们都不会收拾这个,只有我会做。您看?”

  “嗯。”封侯挥挥手,表示女管家可以离开去做自己的事。但未等对方提步,封侯忽然想到什么般的追问道:“我不在的半个月里,有人来过吗?”

  女管家沉吟稍息,仰头想了想方回道:“刘少爷和林少爷来过,是十月八号来的,住了两天。冯少爷前天也来过,不过只留了半天,给小少爷买了很多吃的、玩的,和刘少爷他们带来的东西一块儿放在客房里,都要堆不下了。”

  听完女管家的报告,封侯去二楼卧室内洗了个澡,随后换上干净的衣物,往花厅走去。花厅之所以以花命名,是因为房中摆置了许多花卉,周围都是落地窗,阳光十分充足,倒是个休闲聊天的好去处,却不适合读书写字,因为房内的色彩太过鲜丽夺目。封侯和卫霄说过两次,见孩子实在喜欢,只能由得他把花厅当作书房用。

  但封侯还是命人把周围的摆设都往素里折腾,比如,绛红色的真皮沙发换成淡灰色的布艺沙发、撤下深棕色的老式桌椅,摆上原木色的儿童坐椅和矮脚小木桌、脚下还铺上了米黄色的羊毛地毯,遮住了原有的彩绘地板……花厅的门没有关,封侯侧身站在门口,望着坐在小桌边认认真真写着一撇一捺的卫霄,唇角慢慢翘起,神情柔和了许多。

  宝宝。是的,卫霄一直没有说自己的名字,封侯也没问,至今还是叫卫霄宝宝。宝宝入住封侯名下的这幢位于郊野的别墅,已经半年多了,再过三个月,就要满一年了。封侯如今二十八岁,还没结婚,也没想过要孩子,但不妨碍他喜欢宝宝的心。封侯很忙,但每天都和卫霄通两次电话,并在睡觉前听女管家报告每日间卫霄的作息。而且,至少半个月要来看宝宝一次,封侯之所以能把卫霄从刘赫手里抢出来,只怕还得归功于他的这份细心上。

  封侯把卫霄送到郊野的别墅,没有让他在城里和自己一起住,主要是怕卫霄遇到危险。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是每个世界都有的观点。封侯为免被动,让藏在暗处的对手打个措手不及,当日从七一八八号列车着手,查过事故背后的事。

  这件事倒用不着封侯多费劲,就打听到了。因为,三八四零次列车上有很多乘客听到和尚的预言,更亲眼见到匪夷所思的,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因为人数过多,警察根本堵不住悠悠之口,这事很是传了一段时间。

  有人把三八四零号列车,与出事的七一八八次火车联系到了一起,说和尚是半吊子,虽然算出当日的火车会发生事故,但把七一八八和三八四零号列车搞错了。也有人认为,和尚没算错,他跟车长预言的事故的车号,就是七一八八号,只是铁路公司没重视。若不然,火车为什么在杜茳站停留那么多时间呢?分明是和尚在劝车站里的人,让当时停在站台上的七一八八号列车停驶。何况,如果和尚预言出事的火车就是他自己坐的那列,他怎么可能还在随时会出事的火车上坐下去呢?

  亦不是没人想过,和尚把三八四零次列车的灾难转嫁到七一八八号火车上。但是,这个论点很快让人自我否定了。要是三八四零号列车会出事,和尚走就好了。七一八八次列车上的人和他无仇无怨的,和尚为什么要下这样的手呐?何况,两列火车仅仅在杜茳站有过短暂的停留,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灾祸由一列车转到另一列火车上,可能吗?想想都可笑。

  丰国虽是佛教盛兴之地,但大多有名的庙院中的方丈、住持之类的,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大能啊?顶多替人算算命,做做法事,甚至不知道灵不灵验。火车上区区一个无名无姓的行脚僧,难道比大寺庙里的高僧还厉害不成?

  因此,这个观点很快沦为笑谈,但知情的封侯却信了。按宝宝话中说的情形,很容易得出和尚有神通,可以驱使鬼怪。所以,封侯在担心和尚通过什么手段找到宝宝的同时,更忧心宝宝跟在自己身边太惹眼,只能把宝宝送到郊区的别墅里藏起来,并让信得过的女管家来照看。而今,事故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令封侯忌惮的和尚也一直没有找来,但封侯仍不敢掉以轻心,他准备让卫霄再住上两年,等小脸张开些,再把他和那个叫麦子的小姑娘一起接到城里上学。

  哆哆哆。

  封侯倚在门边扣了扣房门,正专心致志握着铅笔写字的卫霄抬起小脑袋,看向门边。当即推开小桌子,踢着两条小短腿,奔向花厅门口的封侯。被封侯一把抱起来,托着卫霄的咯吱窝,在空中转了数圈才揉到怀里。

  “宝宝啊,有没有想叔叔啊?”封侯用额头顶着卫霄的小脑门,看着他那黑葡萄似的湿润又清澈的大眼睛,忍不住亲了亲卫霄白皙粉嫩,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

  “想!”

  卫霄点着小脑袋,说得很大声。他倒是真的喜欢封侯的性子,两人相处的非常愉快。封侯知恩图报讲义气,不会逼问自己任何不愿回答的问题,每天都会打电话关心他,让总被人忽视厌恶的卫霄有些感动。特别是封侯找了老师来教麦子,让他跟在一边听讲,并为他打算起今后的事,令卫霄十分的感慨。觉得就算是父亲,也不过如此了。琇書蛧

  “这次来,叔叔可以多陪你几天。”

  “叔叔不去上班么?”

  “怎么?不喜欢啊?叔叔可是特地挤出时间来陪我们宝宝的。”

  “呵呵呵……”卫霄东躲西藏,想避开封侯呵自己的咯吱窝。怎奈他的小身板整个被封侯抱在怀里,却哪里躲得开?

  封侯笑看着眼前乖巧的宝宝,心头软绵绵的。封侯从不在卫霄面前说起闻家的事,他知道之中肯定有很多问题。但封侯查了很久,都查不出其中的原因。而且,孩子丢了这么久,闻家却一直没有动静,怎么看都不对劲。封侯自然不会傻乎乎地去通知闻家,把宝宝交出去咯。

  封侯觉得刘赫在杜茳站遇到宝宝是上天安排的巧合,是他们与宝宝有缘。只要宝宝不愿回家,封侯以为自己可以养对方一辈子。什么钱啊,身家啊,都不用宝宝操心,他会一点点给宝宝攒起来的。封侯想到此处,揉了揉卫霄头顶上的黑发,往花厅右侧窗户边的小桌子旁走去,随口问道:“宝宝刚才再写什么啊?听观姨说你每天要写两页字,是不是?”

  “嗯。”卫霄点着小脑袋道:“宝宝在写经书。”

  “经书?”

  “封叔叔。”

  封侯正因卫霄的回答吃惊的当儿,在窗前写作业的麦子站起身朝封侯打了声招呼。封侯亦冲着麦子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写功课。除了卫霄,麦子对任何人都很冷淡,封侯并不在意。他如今对麦子好,也不过是看在卫霄的面上捎带的而已。

  “宝宝在写经书?”待麦子回座后,封侯转向怀里的卫霄,惊疑地问道:“是抄经书吗?观姨拿给你的?还是有人教过你?”

  卫霄摇头道:“宝宝会,一直会写。”

  封侯一时之间有些不明所以,但他是聪明人,转而一思就明白卫霄的意思了。

  卫霄在封侯恍然大悟的目光中点着肉乎乎的下巴道:“宝宝不想骗叔叔,宝宝生来就会。”卫霄之所以说出来,是知道这个问题根本瞒不住对方。只要翻翻他的本子,就露馅了。何况,他还要念经,虽说他现在一般都是悄悄的避开人念经,但观姨就看到过,尽管没有在意,可见多了总会开始留意的。那么,作为主人的封侯当然也就知道了。与其到那个时侯,让封侯从管家的报告中得知,还不如他眼下亲口告诉封侯的好。

  怪不得,怪不得!

  封侯总算明白和尚为什么要抓宝宝,宝宝又为什么能看到鬼魂了。宝宝根本就是佛经中说过的灵童,是得道高僧的转世。这样的人生来就有一双慧眼,能看透世间的一切。而且,灵童的骨肉、魂魄都是无价之宝,经书上也说过,只要吃一块灵童的肉,喝一口灵童的血,就能得长生之道。封侯虽不信这样的话,但它确确实实是写在佛经上的,并且广为流传。

  “宝宝。”封侯一下子蹿到门边,往走廊外看了看,随即合上房门,走到花厅中央,盯着卫霄的眼睛,正色道:“今天你告诉叔叔的话,可不能对别人说啊!就是你小刘叔叔他们也不能说,知道吗?”

  “小刘叔叔也不能说?”

  “对。”封侯严肃地看着卫霄,再次叮嘱道:“你小刘叔叔他们嘴巴不严,要是一个说漏嘴,你就要被坏人抓去了。”

  卫霄还未及说什么,旁侧听到弟弟会被抓走的麦子突然插口道:“封叔叔也不准说出去,麦子也不说。”

  封侯搂着卫霄,没有因为麦子是孩子而小觑,慎重地做了承诺。接着让麦子依旧留在花厅里把作业写完,自己取过桌面上属于卫霄的小本子,抱着卫霄去了书房,在书房内给卫霄普及了一些丰国内的常识,并告诉他什么是灵童,为什么不能说,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卫霄没料到自己竟然成了图元星各个佛教国度内的‘唐僧肉’,暗中震惊并叹息良久,方对封侯疑惑他为什么默写经书的问题作出回答。“火车的窗窗上贴着纸头,纸头上有字字和图图,会发光。宝宝也想试试看,宝宝不会别的,只会写经书。”

  其实,卫霄开始写经书确实是受了和尚的启发。另外,前世看的小说里,都有过熟能生巧的例子。比方主角是学炼器的,初时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好,但他没有放弃,日复一日的钻研,总于成了炼器大师。这类型的小说非常多,卫霄认为还是可以比照着练习练习的。先前,他学着书里的人在舒郁的光芒下念经,收获颇丰。以此看来,小说里的情节也并非只能作消遣,某些观点,还是可以学习的。而且,不管怎么样,试试总是没错的。即便他现在写出的东西没有法力,但谁能料定今后也不会有呐?

  反正,卫霄打定主意,要从小练起,先写铅笔字,等手腕有劲后再换成毛笔。卫霄相信自己念经可以为人祈福、超度冤魂,那么自己笔下的经书,一定也有用处的。主要是,卫霄不想再那么被动了,今天遇到和尚他只有逃跑的份,那么日后呢?无论什么方法,总要试一试才知道能不能成功,总不能每次都等着天降好运,让自己脱险吧?何况,而今成了图元星‘唐僧肉’的他,除了自救,还有别的选择余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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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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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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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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