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伤口就是开门的时侯弄得吧?”一般而言烫伤最好不要包扎,但卫霄身上的患部都破了皮,水泡全烂了,未免感染或是把伤口处涂抹的药膏蹭掉,只能缠上纱布。田国庆小心翼翼地翻过卫霄的右手,瞅着那小小的掌心中渗出墨绿色膏药的纱布,仿若能透过灭菌布片窥见事发当日赶来医院时看到的,印在闻天傲手上的那个圆形伤痕。
三日前,田国庆命人拍下闻天傲手心内的烫伤,拿着照片与沈家别墅中房门的手把做过对比,法医、医生、和鉴定部的人一致认为,闻天傲右掌心里的烫伤是房间起火后,开门时落下的。
“嗯。”卫霄抽抽鼻子眨巴着眼睛,坚强地把眼底的泪水隐去,边回答道:“手很疼,不过门被我拉开了。我想走出去,可是,外面的火比里面还大,根本走不出去。”
“当时,你听到什么声音吗?”田国庆垂眸想了想,询问道:“楼梯上有火吗?”
“不知道。”卫霄摇着脑袋道:“门一开,火一下子扑过来,很烫很疼,弄得我的眼睛都张不开。还有臭臭的烟,很浓很浓,我都不能透气了。我一吓,手一摔,又把门关上了。”
小刘速记着卫霄说的每一句话,并在脑中思索着各种问题。其实,闻天傲所说的二楼楼梯转角处的那个房间,他们初步检查的时侯就注意到了。虽然火势很大,把房内的东西都烧成了焦炭,但还能从中看出些蛛丝马迹的。
火场中,唯有这个房间里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箱盖被打开、破碎的玻璃窗沿上有烧焦的棉布片、窗台下有一个烧得不成形的圆凳、洗手间浴池里的水龙头没关,等等。特别是那扇破损的窗子的正下方,地上丢满了被子、枕头和衣服。显然,是有人因为要跳楼逃生而做的准备。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调查组内有人提出,这一切或许是方美玉逃走时弄得。但很多人反驳了这个观点,他们认为如果是方美玉的话,用不着往地上丢那么多东西当铺垫。另外,方美玉为什么不走楼梯,从大门处逃出去?当方美玉必须跳楼逃生的时侯,显然是底楼的火势太大,她别无选择了。所以,依他们的推测,要是方美玉真的在房内待到那时才逃离别墅的话,应该逃不远的,除非驾车离开。
但沈家的别墅进出只有一条路,除了到市区去的那条柏油路,往附近村落内的岔路都是三尺来宽的烂泥小道,根本无法通车。先一步赶到现场的闻镶玉也说了,他们来的路上没有看到反方向驶过的车子,亦没有车子停靠在路旁,或是田野间。而沈家的轿车也全都在车库里,一辆都没少。所以,方美玉很可能是徒步离开的。
起火的时间,检测组定在三点到三点半之间。照火势漫延到不得不从二楼跳下来的情况推论,起码烧了一到两个小时了,也就是当时已经五点半左右了,而他们接到报案到达别墅时是六点四十分。之中有不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无论在这段时间内,方美玉是奔是跑,她都不可能像如今这般人间蒸发的。
当然,也可能是方美玉,或者真正的凶手故布迷阵,在起火前,就布置好了这条会让警方走入死胡同的线索。但闻天傲的出现,让不少人更倾向于这些事是他做的,从二楼跳下来的人是这个孩子的想法。虽然,有人觉得一个五岁的孩子即便在死亡关头生出急智,也不可能那么聪明和大胆。
小刘勾起唇角微微一笑,眼下听了闻天傲的话,证实了他和师傅为首的这队人的推测是正确的。不过,反对者的论调也无可厚非。因为,对方没见过闻天傲,而他们却是在两年前和闻天傲打过交道的,知道这个小家伙非常的机灵,有这个能力和智力作出跳楼逃生的事。
小刘只是有点可惜,闻天傲开了门,却没有走出去看一看。要是他出去的话,兴许会知道更多的线索。可遗憾归遗憾,小刘并没有因为想破案,而叫孩子去冒险的意思。
田国庆端起桌上的小杯子,喂卫霄喝了口茶。卫霄抿了抿干涩的嘴唇后,继续说道:“门关掉了,我的手很疼,也不敢再去开门了。但是,地板上都是火,房子里的味道也很难闻,一直让我咳嗽。爸爸以前跟我说过,不能去碰火、玩火,火会烧死人的。可是,现在身边有这么多火,我很急啊,脚底心很烫很烫,却又走不出去,怎么办呐?”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但田国庆和小刘仍然可以从卫霄的话中,听出那份充斥着紧张、惧怕、悲伤、与走投无路的感觉。他们不由自主地为当时困于火场中的卫霄,深深地捏了把冷汗。
说到这里,卫霄牵起唇瓣,笑了笑道:“就在我快要哭的时侯,一点墨拍拍翅膀飞到玻璃窗那边咚咚咚地啄窗口。我突然就想,干脆从楼上跳下去吧!”
卫霄说得轻松,小刘、田国庆却怎么也笑不出来。闻天傲要是他们的孩子,只怕这会儿他们都要心疼死了。要在怎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让孩子独自面对这一切?
“宝宝很厉害哦!叔叔都没你聪明。”田国庆抚摸着卫霄的小光头,夸奖道。
“真的么?”卫霄仰起墨玉般乌溜溜的眼睛,渴望地看着坐于床边的田国庆二人,似乎想得到肯定。
“真的。”小刘赶忙附和道,并重重地点了点头。
卫霄的眼中流露出被人夸赞后喜悦又腼腆的神色,田国庆、小刘心里涩涩的,心中央求老天保佑,不要让眼前孩子的脸上留下什么伤痕,孩子还这么小。
卫霄装作被夸而急着炫耀的孩子,把自己怎么翻箱倒柜、怎么浸湿棉被、怎么从窗口跳到地上的事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连跳下楼想走得远一些,没走几步就碰到煤气罐爆炸的事都没忘记说。卫霄说的高兴,却听得小刘和田国庆背上都汗津津的,光想到闻天傲要是迟一步跳下楼,被卷入忽然因爆炸而喧嚣的火焰中,或是没有巧合地摔倒,被炸裂的玻璃碎片刺入背脊插进脾脏,就不寒而栗。Χiυmъ.cοΜ
“对了。”说完这些,卫霄扯住田国庆的衣袖道:“田叔叔,你看到一点墨了吗?它在哪儿?是不是在元伯伯那里?”
卫霄的问题让田国庆愣了一下,下意识地与小刘对视了一眼,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这么小的孩子肯定不会骗他们的,所以,闻天傲口中的大白鸡是真的跟他去了沈家,而且,还是帮助他逃出火场的最大功臣。问题是,他们并没有看到大白鸡啊。若不是闻天傲说起,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只鸡的存在。
田国庆把脸拉成了苦瓜,换了个人他肯定没顾忌的实话实说,但对闻天傲,田国庆的心肠就软了,生怕自己说出大白鸡不见的事,引得孩子大哭一场。闻天傲才刚醒,身子还虚,让他们问话已经是不得已的事了,怎么还能叫他伤心呢?便是不被医生训斥,他们自己都要自责死了。
因此,从来不撒谎的田国庆,不得不说了个善意的谎言。“宝宝啊,大白鸡已经跟你的元伯伯回家去了。”
“一点墨回家了?”卫霄惊讶地望着田国庆,这次倒不是他故意露出吃惊的表情,而是真的诧异。卫霄知道田国庆确实在骗自己,但话中谎言的那部分针对的是一点墨,而非元墨纹。因为田国庆不可能不让他接触闻家人,只要到时候自己一问,就什么都清楚了。
卫霄醒来后,从留守的警卫员的口中得知自己昏睡了三天,但他以为和蛊虫打了大半夜交道的元墨纹应该比自己伤得更重才对,一个急需在观察室内养伤的病人,怎么会突然离开呐?再说,元墨纹不要一点墨这只灵宠了吗?卫霄可不信,一点墨飞回元墨纹身边了。更不信凭元墨纹而今的身体,能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去封锁的沈家附近找一点墨,或是溜走。
元墨纹不会死了吧?卫霄的心噗通一跳,未免自己再胡思乱想,不由得试探道:“元伯伯还说要收我做徒弟的,怎么没跟我说一声就走了呢?”
田国庆、小刘不知怎么接口,只能在一边打哈哈,干笑两声。
忽然,卫霄狐疑地看向田国庆道:“田叔叔,你说一点墨回家了,是在骗我吧?”
“田叔叔怎么会骗你呐?”田国庆一边回忆着自己有没有说漏嘴,边用一眨不眨,没有半点心虚的目光与卫霄对视。
“可是,你刚才明明不知道一点墨是谁,还问我呢。”卫霄蹙着眉头指出。“要是田叔叔一早知道一点墨回家的事,怎么还要问我谁是一点墨呐?”
这小家伙逻辑性可真强!田国庆暗中赞叹了一声,边回道:“你不是一直喊大白鸡叫一点墨吗?我们不知道它的名字啊。后来,你说它是只大白鸡,我们就知道了嘛。”
“噢,原来是这样啊。”警察的脑子转得好快啊!卫霄不愿再在这件事上纠缠,令田国庆等人起疑,只得先按耐下来,准备之后从闻镶玉那里着手打听。
“是啊,大白鸡被带走的时侯,你还在睡觉呐。”田国庆笑眯眯地说了一句后,转向正题道:“好了,叔叔再问你几个问题,宝宝就可以好好休息了,啊。那天晚上,宝宝有没有看到虫子?”田国庆从小刘递过来的塑料袋中取出纸张递给卫霄。
模拟图上的蛊虫画的很逼真,卫霄拿着纸张看了几眼后,摇了摇头。其后,田国庆又问了几个关于沈万才、方美玉等人的问题,卫霄都是一问三不知。卫霄当然希望警察尽快朝自己预想的方向破案,但很多事他都不能说,或者说,不能由他去讲。
因为,多说多错。要是他说看到过蛊虫,那么,他是在哪里看到的呐?假使,从窗口往外看的时侯,看到树上有这样的虫子。那么问题来了,当夜是阴天,树林里又没有灯火,他的眼神有这么好吗?能在夜色中看到与树木几乎融为一体的蛊虫。又倘若,自己在窗台边、或是房间里看到的虫子,那蛊虫为什么不上来咬他?
卫霄可不愿为了一个谎言,一次次地去圆谎,直到被揭破。卫霄握起没有受伤的左手,低头细思着有什么能说的,却还没有告诉田国庆的话时,对方把手探入搁在腿上的塑料袋内,从中取出一样东西,托在掌心里举到卫霄的面前。
“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这不是沈俊文给他的那个装着礼物的小盒子吗?虽然,他还没来得及看盒子里的东西。对了,卫霄心道,就在他想看里面装着什么礼物的时侯,底楼的沈万才大声和沈惠茹争吵起来,把他引过去了。当时,他顺手把盒子塞到了外套的衣袋里……
卫霄仔细回忆了一下,冲进火场时,那件外衣被他脱下来罩在头上,作为挡火的遮掩物了。而回到沈俊文的那个房间,急着筹划现场的他把衣服随意丢在一边,最后,好像被他连着棉被什么的一起从二楼的窗口丢出去,抛到地上了。
啪嗒。
正在卫霄凝思的当儿,田国庆打开盒盖,其中躺着一枚玉牌。玉牌通体乳白色,呈半透明状,有卫霄的半个手大小。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这块玉牌上有些小豁口,看着像是被什么利器划伤的。
此刻的卫霄只听到耳朵里嗡地一声巨响,整个人都被懵住了,脑海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他又被人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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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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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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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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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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