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美玉僵着脸皮,喉间发出桀桀桀的冷笑。“沈万才要是生不出儿子,会不会听你爷爷、奶奶的话过继你大伯的儿子,我是不知道。但他一定会千方百计,去查自己生不出儿子的原因。惠茹啊,这世上信佛、信道、信神灵的人为什么这么多?就因为确实有能人。依沈万才的身家,说不定还真能被他找到这样的人,要是让对方看出他身上的问题,找到我这个下蛊人,我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所以,你二姐五岁的时侯,我在沈万才的情妇里找了个有把柄的女人。当时,已经是我对沈万才下蛊后的第三年了。这三年里,别说儿子了,沈万才的女人没一个大肚子的。我就对那个情妇说,沈万才前几年伤了身子,不可能再让女人生出孩子了。如果,她还想过好日子的话,就跟我合作,骗沈万才怀了他的孩子,其实是跟其他男人借的种。然后,就有了沈俊文。”方美玉布满皱纹,硬的像石头般的老脸上,掠过一阵疯狂的快意与讥嘲。
沈惠茹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哆嗦着唇角,好半晌才喝道:“妈,你傻了吗?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自己生啊?”
“沈万才背着我睡过多少女人?这样的男人,碰我一下都觉得恶心,怎么可能还会跟他上床?你别忘了,就算借种,之后为了不让沈万才起疑,也要和他再睡上几次的。”方美玉哼声讥笑道:“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沈惠茹越想越不对劲,拧眉追问道:“那我是从哪儿来的?”
方美玉斜视着沈惠茹,随即躲过对方锋利的视线,垂首道:“已经说到这里了,我就跟你说实话吧。你猜的没错,你不是沈万才的女儿。沈万才这么对我,我怎么可能还为他守节啊?不过,我不想和沈万才离婚,便宜了他。所以,跟你亲生父亲也不过是处了一段时间而已。后来有了你,我和他就没再见面了。本来,我是不想生下你的,但一想到让沈万才养大一个我和别人生的孩子,我心里就高兴。你现在也该明白了,我之所以,比起你的姐姐更喜欢你,就是因为你不是沈万才的亲生女儿!”
怪不得!沈惠茹心道,作为母亲的方美玉一直对她的两个姐姐很冷淡,常常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原来原因在这里。而且,沈惠茹也知道自己的性子、长相和大姐二姐大不一样,到头来,她竟不是沈万才的女儿,简直就像个荒谬的故事。她以前一直觉得母亲方美玉性子太软,被沈万才欺负了,亦只会自咽苦水。不想,方美玉私下居然做了这么大胆的事。沈俊文不是沈万才的私生子,方美玉当然不会妒恨,自是养在跟前也不碍眼了。
如今想想,什么都想通了。她从小就和沈万才不亲,长大以后看着沈万才把私生子领回沈家,对这个父亲就更没什么感情了。要不是这样,刚才沈万才被闻天傲刺伤那会儿,她必定会立刻上前帮忙。更不用等沈万才捂住伤口求救,她早就打电话喊救护车了。哪会担心因为沈万才的伤是闻天傲扎的,而不好跟闻君耀交代,干脆不闻不问呐?沈惠茹暗叹道,眼下沈万才肯定已经不行了,他临死都不知道方美玉做的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沈家的家世,听得卫霄十分地畅快,他本就厌恶三心二意的男人,更看不起婚中出轨的丈夫。何况,沈万才还是害死一点墨的刽子手,虽然他给一点墨喂了血,但至今白毛大鸡一点起色都没有,卫霄真是恨不得沈万才在死前听到方美玉这番话,狠狠地吐出三升血,死不瞑目才好。可惜,沈万才只让自己扎了几刀就下地狱了,实在太便宜他了。
这么想着,卫霄瞅向沈惠茹细观她的脸色,看着她频繁摸着小腹的样子,沉声道:“听了外婆的这些话,我总算明白外婆为什么要抓我了。外婆说,你的蛊虫都是吃人血的对不对?你为了伯母,对闻家人下咒,肯定要付出代价的,有可能会让你身体不适。何况,那个时候你已经开始养子蛊了,本来就需要很多的养料,加上下咒要付出的亏损,这么一来你身上的血便不够用了。你身体里被蛊虫吃掉的养分,根本跟不上补充进去的营养。必不得已,你只能让子蛊钻到别人的身上,吃别人的血和肉,来缓解你被蛊虫掏空的身体。”
“不对……胡说!”方美玉想反驳,但只要她的情绪一激动,肚子里已经闹成战场一般的虫海,便一阵高过一阵地泛起骚动,让她只能住口,用全部的精力来压制体内的蛊虫。
卫霄睨视着对自己报以恨之入骨的眼神的方美玉,阴着脸道:“而我,就是那个被你选中的倒霉鬼。我想,伯母一定跟你说过,我能见鬼的事。让你觉得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会更加滋补你的蛊虫,对吧?说不定,地震之后你吃得那顿打并不冤,沈万才小儿子的死,还真是你害的。你让蛊虫……”
噗通、噗通、噗通……
沈惠茹的肚子胀痛,此时听了卫霄的话,不知怎么得,心跳也快了起来。
“你血口……喷人!”方美玉青灰色的脸皮更黑了,透出一股死气,她呲着牙打断卫霄的话头,与苍老的外貌不符的圆滑嗓音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是不是胡说,你心里清楚!”卫霄抱着一点墨,昂首睨视着方美玉道。ωωω.χΙυΜЬ.Cǒm
方美玉按下一波骚动的蛊虫,咬着下唇道:“我要让蛊虫吃东西的话,何必一定要害死沈天宝?那天地震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随便弄几个也够蛊虫吃了。”
卫霄冷笑道:“其实,在两年前沈天宝用剪刀刺伤我,让你丢脸的时侯,你已经想杀他了吧?只是找不到下手的时机。乌俞市的大地震,正好给了你这个机会,不仅可以当蛊虫的吃食,还能一举除掉碍眼的人。我想,沈天宝一定不是你找人弄出来的,也不是和你合作的沈俊文的母亲生的,而是沈万才从其他情妇那里抱来的。你虽然知道他不是沈万才的儿子,但也不敢叫沈万才去验亲子鉴定,免得沈天宝的母亲找麻烦,给沈万才吹枕头风,让他连沈俊文一起检查。”
方美玉几欲辩驳,却因腹内的绞痛,只得闭嘴暂忍。
“你和沈俊文,还有沈俊文的母亲之间,肯定有协议的。哪里肯让后来者的沈天宝分一杯羹?所以,为防沈万才头脑发热,把公司和家财传给小儿子,沈天宝必须死。”
卫霄摸着一点墨身上的绒毛,盯着脸色阴的出水,却因为蛊虫的折腾而无法启口的方美玉,补充道:“只怕,给蛊虫的吃食还有讲究,它要吃活人的血肉。所以,当初你只是叫人绑架我,没有一开始就把我弄死。我被绑架的那一夜,你以为蛊虫能吃到我这颗大补丸,缓解你的压力。谁知绑匪留了一手,没有把我带过去。你本来是想按绑匪的要求做的,但又怕夜长梦多,而绑匪的心眼也确实多了点,你不想到头来反而中了绑匪的计,所以一不做,二不休的干脆把绑匪杀了。”
“你用蛊虫杀了绑匪之后,让蛊虫爬到绑匪的脑子里,顺着来路往回走。你知道我这个被绑来的货物离交易地点一定不会太远,另外,就算你没有跟在蛊虫身边操控它们,但你深知蛊虫的本性,只要蛊虫遇到好吃的,就会本能地扑上去吃,我根本逃不掉。对吗?”卫霄眯眼斜视着方美玉,扬眉道。
“胡说!胡说!”方美玉扭头不愿再看卫霄那张可恶的脸,转视揉着肚子的沈惠茹道:“惠茹,你可不要相信他说的话!”
噗通、噗通、噗通……
母亲方美玉为什么这么紧张?她怕自己相信闻天傲说的哪句话?在今夜如此危机又荒诞的情况下,闻天傲又为什么要分析这些事,并且讲给她们听呐?与其跟她们说,还不如给警察打电话。难道,闻天傲以为自己会为了他和母亲起冲突吗?不管方美玉是养蛊人也好,是杀人犯也罢,无论方美玉做过什么,对方都是自己的母亲。她怎么可能为了一直被自己视为灾星的闻天傲,去为难养大自己的亲妈呢?就算被警察审讯,她也不会为闻天傲作证的。闻天傲如果是想利用她,来挖方美玉的墙角,那可真是异想天开了。
不过,她的心为什么跳的这么快?她刚才仿佛想到过什么,可惜,那个自己还没捕捉到的念头一闪而过,没弄明白什么意思,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件事好像非常重要,所以,她想不起来就觉得心里发虚。到底是什么呐?沈惠茹一次次地询问自己。
噗通、噗通、噗通……
她是从什么时侯开始心跳加速的?好像是在听到闻天傲说沈天宝是被她母亲方美玉用蛊虫害死的提示之后。为什么呐?为什么她的心会忽然狂跳起来?沈天宝死就死了,她根本不会为沈天宝掉一滴泪,要不是沈天宝刺伤闻天傲,当日,她便不会和孔知心争执,也许朵朵就不会死。沈惠茹抿唇道,她恨不得蛊虫钻到沈天宝身上去,吃光他的肉,喝光他的血……
等等!沈惠茹的手在颤抖,钻这个字眼,猝然间触动了她的神经。闻天傲好像一直在对她说,蛊虫要吃人身上的养分,沈天宝、闻天傲都是她母亲方美玉的目标。只是,一个已经得逞,一个失败了两次而已。但,她母亲看上的就真的只有他们两个吗?
噗通、噗通、噗通……
闻天傲在点醒她,一次次的点醒她!一颗充满彷徨、恐惧、疑惑、愤怒的种子猛地从沈惠茹的心中蹿出来,生根发芽。她不敢置信地咬紧牙关,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握紧拳头由着指甲抠进掌心,好半天才压住险些无法克制的情绪,缓缓地抬头面向方美玉道:“妈,你跟我说句实话,朵朵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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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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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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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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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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