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倒霉蛋的修仙生活贺盛曜王伟>第 170 章 各方的刺探
  “好了,说这些事干什么?”

  沈万才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人沉默了半晌,卫霄亦不知如何接话。直到管家老居按照沈万才的吩咐,拿了盒子进门,才由方美玉隔着面纱打破沉静。

  沈万才长叹了一口气,没再多说什么。他接过管家手中的纸盒翻开盒盖,从中取出一叠夹在一起的纸张放在桌面上推向卫霄,并从衣兜里掏出一支钢笔,冲卫霄晃了晃道:“来,在这上签个名,以后这些东西就是你的了。”说着,手指指向纸页上的某个空档处。

  卫霄当然不可能签字,万一沈家就是下蛊人,想对自己不利,而这份东西便是契约,只要一签下姓名,自己的命就掌控在对方手中了怎么办?也许,图元星上并没有这般的神通,但小心无大错。

  何况,现在他还不明白沈万才究竟是什么意思。一边说要给他补偿,一边又告诉他小儿子死了。他和沈万才的小儿子,也就是那个在两年前用剪刀刺伤自己的小男孩,根本是敌对的关系。至少,因为这件事弄得闻家与沈家关系更紧张了。闻镶玉说过,闻家在打压沈家,逼着沈万才为他小儿子弄伤闻家长孙的事赔礼。事实上沈家确实同意了,若不是因为被乌俞市的大地震耽搁住,眼下这份文件很可能在两年前便送到自己手里了。

  但面前的这封契约,真是曾经沈家准备给他的那份吗?要知道,当初沈家答应补偿自己的时侯,沈万才的小儿子可没死。当然,要是他的小儿子真是死于地震的话,那对方的死和闻家,或者应该说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架不住有些人死脑筋,硬要把过错推在他头上啊。如今,他活得好好的,沈家的小儿子却已经不在了,可沈家还要为死去的小儿子赔大笔的资产给他这个‘仇人’,不说沈家人怎么想,既便是个旁观者都有些不落忍吧?但在闻家人没有追讨的情况下,沈万才主动要把东西给他,到底是出于什么缘故呐?

  “哎!听到了吗?外公叫你把名字签上去。”沈惠茹满眼嫉妒地瞪视着卫霄,好容易才压下火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朝卫霄喝斥道。

  卫霄看了眼神色不善的沈惠茹,随即扭头瞧着沈万才递上的笔,一脸为难的说道:“可是,宝宝不会写字呀。”

  “……”

  沈家人一时无言以对,就在这个当儿,卫霄大大方方地观察着沈万才、沈惠茹,甚至是站在一边伺候的管家的表情。方美玉的脸上遮着纱巾,而管家老居则低着头绷着脸,从头到尾便是一副木讷的样子。倒是沈家父女二人,仿佛这时候才想起卫霄是五岁的小孩一般,惊讶地张开了嘴,不知怎么接口方好。

  “怎么不会,你不是……”

  沈惠茹刚欲说什么时,被管家老居打断了话头道:“老爷,要不要我去取红泥过来?”

  “胡说什么啊?”沈万才瞪了管家一眼,怒斥道:“真让他按个手印的话,等闻家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卖孩子呢!”

  管家赶忙唯唯诺诺的示歉,说自己顾虑不周。沈惠茹搁下筷子,以食指敲击着桌面道:“那干脆这样好了,我把他的名字写下来,让他照着画上去。”

  沈万才沉吟了片刻,摆手道:“还是算了吧。让孩子把转让书带回家去,等他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再写上去好了。”

  “爸!”

  “不用说了,就这样吧。”看着明显不愿就这么算了的沈惠茹,沈万才沉下脸,一点没有掩饰地表现出自己的不耐烦,他的双手向前一探,把文件、钢笔塞入纸盒放到卫霄的手边,示意他吃完饭带回房间。

  “爸……”

  “别麻烦你爸了,他身体不舒服。你回去让人多教天傲几次,他就会写了,急什么?行了,大家吃饭吧。”沈惠茹似乎还不肯妥协,但被方美玉这么一训,只能不甘心地咬了咬唇闭上嘴。

  卫霄垂首扒拉着碗中的饭菜,细嚼慢咽的吃下肚,就怕吃食里掺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他本是不想吃饭的,但沈家若是真的藏有歹心之人,自己此刻若是过于推拒,反而愈发地引人戒备。卫霄食不知味地吃着米粒,一边细思道,沈惠茹刚才明明要说什么,却让管家岔开了话头。按理说,在主人讲话的时侯,下仆是不能插嘴的。这个叫老居的管家,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没分寸的人,为什么会拦住沈惠茹的话头呢?

  方才沈惠茹那半句话中的意思,分明是想说,他会写字了,却装作不会写的样子骗人。卫霄回忆着以往的经历,似乎没有露出过马脚,至少,到乌俞市后没有。整个图元星上,应该只有封侯、麦子,和当初在乡村的洋房里照顾他的佣人、封侯请来的老师,隐约知道他会写字的事。那么,连闻君耀都不知道的事情,沈惠茹、沈家人是怎么知道的呐?

  他每晚确实会写经书,但早上肯定会把自己写的经书带去幼儿园的,闻家的佣人即使被人收买,在替他收拾房间的时侯拉开写字台下的抽屉翻查,也找不到蛛丝马迹的。

  冬游那几天,他给过徐庆余、方孝诚等人几张经书,但吊死鬼的事解决之后,他把对方手里的纸头收回来了。所以,一定不会是这方面出得错。难不成,他曾经藏在封侯身边的事曝光了?卫霄的手不自禁地握成拳头,他就是不愿把封侯、小刘等人扯进自己危机四伏的生活,才主动回到闻家的。要是这样,封侯他们还躲不过……卫霄狠狠地咬着嘴里的青菜,幽深的眸子里充满了怒意。

  吃完饭佣人撤下碗筷,沈万才拉着卫霄回到客厅,又说了好些祖慈孙孝的话。坐于一旁的方美玉边招呼卫霄吃水果,边用下巴点了点他怀里抱着的白毛大鸡,询问道:“天傲啊,这只鸡是哪来的?你爷爷买给你的?”

  他还以为沈家人不会问一点墨的事呢!原来不是不问,而是想等气氛好一点了再开口。卫霄方要回答,心里猛地转过一个念头,他故意拿了个桔子剥着吃,实则心底正细思着该怎么说。等吃下了半只桔子后,便摊手把另半只桔子放在一点墨嘴边,让它啄着吃,边用空闲的右手擦了擦嘴,转视着方美玉回道:“这只大白鸡是元伯伯养的,我一个人过来害怕,元伯伯就把一点墨借给我带来,说是让它晚上陪我一起睡。”

  “到外公家来,怕什么?”沈万才嗔怪了一句,随即好奇的问道:“元伯伯是谁啊?怎么养只鸡啊?”

  卫霄好似十分认同沈万才的话一般,重重地点头道:“就是啊,一开始看到元伯伯抱着一点墨,我也觉得怪,还以为他买来吃的。奶奶、爷爷就很喜欢吃乌骨鸡。”琇書網

  沈惠茹怀着孩子,性子更急躁了,见卫霄说话说不到点子上,吞下嘴里的果肉便呵斥道:“问你那个元伯伯是谁,谁问你乌骨鸡好不好吃啊!你怎么这么笨啊,啊?问你点事都说不清楚。你爷爷、奶奶是怎么教你……”

  “你给我住嘴!”沈万才冲着越说越带劲的沈惠茹冷喝道:“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啊?我说,你的性子是怎么回事?以前还好一点,现在怎么这么急躁啊?我问你,天傲跟你有仇吗?说的话那么难听,你当是跟人吵架呢?别忘了,就算不养在你身边,天傲也是你的儿子!我听说,君耀一直待在潭石市不回来,不会就是怕了你的暴脾气吧?”

  “你说什么呐?我可是你女儿,你怎么……”沈惠茹被沈万才气得嘴唇都哆嗦起来,想说什么却一时间堵在嗓门眼脱不出口,恨得她的双眸泛出凶光,阴狠地瞪视着沈万才,更欲伸手往罪魁祸首的卫霄身上抽打。

  “行了,都别说了。”方美玉一把拉住沈惠茹想要挥打卫霄的手,沉声道:“万才,你是知道的,惠茹的性子本来就急,现在肚子里怀了一个,脾气就更急了,等她生了就好了。不过,惠茹啊,你也听你爸一句,哪有这么跟孩子说话的?看在我那个还没出生的外孙的份上,今天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回去好好想想。你爸也没说错,哪个男人喜欢这种性子的女人?”

  “妈——!”沈惠茹不依地扭着身子,仿佛想据理力争,被方美玉招过女佣,命人把沈惠茹扶了下去。待沈惠茹走后,方美玉对着卫霄说了许多宽慰的话,似乎为了消解不快的气氛,方美玉重启话头道:“天傲啊,来,再给外婆外公说说你那个元伯伯的事吧。他是什么时侯住到你家去的啊?”

  “元伯伯是前几天来的。不过,爷爷说,其实我很小很小的时侯,就见过元伯伯了。”卫霄边喂一点墨吃食,边说道:“本来,我好像有块玉牌的,是太爷爷求来保佑我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坏掉了。爷爷说我什么多什么难的,反正就是怕我长不大,所以,爷爷托人求到元伯伯头上,元伯伯就把他平日里抄写的经书送过来给我。听爷爷话里的意思,好像很有用的,要我一直带在身边。”

  “经书?”沈万才奇道:“那你现在带着吗?能不能拿出来给外公看看啊?”

  卫霄抿着唇,苦着小脸蛋,装出十分为难的样子。方美玉见状,赶忙为他解围道:“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这种东西是能随便给你看的吗?要是给你看过以后不灵了怎么办?天傲,别听你外公的。来,我们继续说,你那个元伯伯是不是没头发啊?”

  卫霄用袖口为吃完桔子的一点墨擦嘴,边摇头道:“有头发的。没头发的我知道,爷爷跟我说过,那样的人是和尚。”

  “对,天傲真聪明啊,连和尚都知道。”方美玉把卫霄夸了又夸,随后问道:“元伯伯有没有教你什么啊?”

  “没有。”卫霄昂着小脑袋想了想道:“不过,元伯伯和爷爷说了,要我去给他当徒弟。外婆啊,徒弟是做什么的?”

  沈万才咳了一声,点着指头道:“这是好事啊!跟你爷爷说,一定要答应下来。”

  方美玉轻哼道:“答应什么啊?小小年纪跟他去吃苦,他那里有闻家过得舒服吗?天傲还这么小,这一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回来呢!”

  “去去去,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了?”

  “啊——!”

  眼看方美玉就要和沈万才争执起来,卫霄故意伸起懒腰打了个呵欠。沈万才看卫霄确实累了,命管家老居带卫霄去客房。卫霄抱着一点墨,拿了桌畔的纸盒子起身,有礼貌地同二老道了别,随着老屈步出客厅。在他转身背对沈万才、方美玉的那一刻,眼中的疑惑更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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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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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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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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