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霄从身侧叫梅香的小媳妇的怀里探出脑袋,透过蚊帐环视着屋里的摆设和房子的结构。这是间只有一层楼的泥砖房,俗称平房。屋顶上用的是瓦砾和茅草,看着有点坑坑洼洼的。地面仍是泥地,不过铲平整一些而已。以卫霄那清晰的目光,可以看到墙角的泥堆里,和屋檐的缝隙中攀爬着的蟑螂和马陆。m.χIùmЬ.CǒM
房里没什么东西,除了一台放衣服被子的大柜,和他眼下躺着的双人床别无他物。甚至,连一张桌椅、一只花瓶都没有。这么看来,比前一世卫霄刚懂事那会儿住的水泥房还差了几个档次,更别说和闻家的别墅比了。据说这家人还是村里的村长,他今早被人抱着入村时,沿路上也见过不少房子,大多是泥房,偶尔还有几间茅草屋。想必,眼前看到的,已经是这个村里最好的房子了。
但想想闻家的生活水平,再瞅瞅目前贫瘠的现状和晚上的那碗清汤白米粥,真可谓一个天一个地。如果为了吃得好睡得香,他当然应该积极回答村长的问题,比如,他的爸爸、妈妈叫什么、长什么样,有没有什么特征、家里住在哪里之类的。
可是,卫霄以为富贵生活也要有命享才行。闻家人都不怎么喜欢他,特别是沈惠茹还憎恶着自己。如今又来了个要他命的黑手,而且对方还会驱使虫子,或许就是上辈子小说中的饲蛊人。面对这样可怕的敌人,他这小身板能抗住吗?
何况,幕后黑手是谁,他一无所知。然,对方却能利用他身边的人,把他偷出去。很明显,自己在他人的掌控之中。而今好不容易逃出来,他若是就这么回去,岂非自投罗网?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根本不是闻天傲,和闻家人没有血缘关系,又何必回去送死呢?
不过,在村长家也不可能常住,他得尽快想好下一步该怎么走。在被打发之前,先住上两天,把脑子里一团乱的思绪弄清楚再说吧。反正不管闹到什么地步,或是遇着什么难处,他还有回闻家这个最后的凭仗。
想到这里,卫霄转首仰望着乡下房子特有的天窗,舒郁的光芒从天窗中射入,而那一片白光刚巧照在木床上。卫霄轻手轻脚的从梅香的怀里钻出来,村长家的儿媳妇忙了一天,睡得极熟,哪里知道卫霄的动作?
卫霄手脚并用地爬到光芒下,盘脚端坐于幽幽的白光之中,闭眼双手合十,开始咏诵经文。其实,卫霄也就刚刚看到天窗外正挂于当空的舒郁后,才突然想起前世看到的修仙小说,那些主人公都喜欢在月光中静坐修炼,吸取日月精华。被启发,不如说异想天开的卫霄想试一试,即便没用,也不会有什么坏处就是了。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与大比丘众万二千人俱.皆是阿罗汉,诸漏已尽,无复烦恼,逮得己利,尽诸有结,心得自在……”
卫霄口述妙法莲华经,直到舒郁移转光芒淡去,才趴回原来的位置,念着佛经入睡。
次日清早,梅香一醒来就看到身旁睡得像小猪般哼哼的卫霄。卫霄那幅圆滚可爱的样子,让梅香喜欢不过来,只恨不得卫霄是亲儿子才好。梅香想低头亲亲卫霄的额头,却又怕把孩子吵醒,只能作罢。梅香小心翼翼地起身钻出蚊帐,回头仔细把帐子压好,生怕一个不小心让蚊虫入内咬疼了卫霄。
“梅香,起来啦?昨夜孩子吵吗?”
“孩子很乖,一点没吵。”梅香方步出耳房就看到从正屋里出来的婆婆,赶忙回道。
“那就好!你去洗把脸,烧个粥。对了,再给孩子做个糖心蛋,就放两个蛋好了。”老婆子那精明的眼神在梅香脸上转了一圈后移向她的肚子,不知婆子想到什么,脸上笑开了花,摆了摆手让梅香去梳洗。
梅香闻言松了口气,她嫁到这个家已经四年了,肚子却一直没消息。幸亏婆婆还算明理,虽说平日脸上不好看,但总算没像村里其他婆婆那样磋磨没生孙子的儿媳。但每天被公公、婆婆用刺目的眼光盯着,出家门后又叫村里人指指点点。连年来,梅香也有些受不了了。
梅香没想到的是,昨天从河上拣来的孩子一进门,第二天一早,板脸板了四年的婆婆竟会对自己笑起来。梅香原本心里就喜欢卫霄,如此一来,更是把别人说卫霄是福星的话当了真。
于是,梅香刷牙洗脸之后,赶紧煮了一锅粥。等公婆吃了早饭,就进耳房柔声唤醒了卫霄,替他穿上借来的小衣小裤,并抱着他出门梳洗。待卫霄洗干净小脸,梅香把他放竹榻上,叫他好生坐着,自己跑去灶房摸出两个蛋,专挑又大又新鲜的,依着婆婆的话做了个糖心蛋,端到卫霄面前喂他吃。
“咳咳!”此时正逢农闲,徐为民没下地劳作,每日就坐在家门口一边抽旱烟,一边编竹筐。抬眼看到梅香从灶房里端出的糖心蛋,心里很有些舍不得。但总不能冲着新来的孩子发火,徐为民还是有点顾忌卫霄的好运的。可他忍不住心疼啊,只得重重咳了两声,以厉目瞪向儿媳。
梅香循声看向坐于门槛边的公公,对上他那责备的目光,赶忙委婉地解释道:“爸,妈可喜欢这个孩子呢!今早刚起来,就叫我给他做糖心蛋,还一定让我要放上两个。”
卫霄经过那么多波折,自然会看人脸色,当下举手轻推粗瓷碗,奶声奶气道:“宝宝不吃,让爷爷吃吧。”卫霄说着,笑眯眯地瞅向阴沉着脸的徐为民,用胖指头指了指梅香手里的粗瓷碗,劝说道:“爷爷吃。”
卫霄的一声爷爷,把徐为民给叫懵了。他做梦也想抱孙子,若不然哪里肯让个无亲无故的孩子在家住上半年?此刻,徐为民听着卫霄的话,又看着他那体贴的小模样,虽知对方不是亲孙子,心里却比吃了蜜还甜。额上的眉头一松,嘴巴不由自主地咧开,露出满口的黄牙,脸褶子都因为这一抹笑意加深了些许。
“爷爷不吃,你吃,啊!”徐为民笑看着卫霄,边朝梅香挥了挥手道:“还不快喂孩子吃饭,小心凉了不好吃,让孩子饿着。”
公公轻易放行,梅香哪有不乐意的?赶紧探身举臂给卫霄喂食。卫霄其实能自己吃了,但梅香要喂,他也不方便拒绝对方的好意,便就着梅香送上的汤勺把一碗糖心蛋都吃了干净。
等卫霄吃了早膳,梅香便去做家务活了。她本想把卫霄带进屋里的,但徐为民命她把卫霄留在躺椅上,说是喜欢看孩子。梅香不敢驳嘴,只能自个儿离开。但洗碗、扫地、擦窗、拣菜的时侯,都不忘把耳朵竖起来,就怕孩子一个不小心惹恼了公公,自己也好及时赶去把小儿抱走。
梅香是好心,但她是白等了。卫霄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哪会因为无趣而哭闹?虽然眼下确实是枯坐没有任何消遣的东西,但卫霄已经有个正经的工作了,便是念经。这可是卫霄赖以保命的手段,他自是相当重视的。
卫霄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看,合起双手开始诵经,旁侧编着竹筐的徐为民看得暗暗称奇。待卫霄念完两遍心经,躺下来休息一会儿之时,徐为民放下手里的竹片,坐到卫霄身旁询问道:“宝宝啊,你刚刚在做什么啊?”
“宝宝在念经。”卫霄故意傻傻的对着手指头,呵呵笑地回答。
“念经啊?”大多庄稼人都敬佛,还信佛祖、菩萨能保佑全家平安,能让庄稼长得更好。徐为民当然也信,听卫霄这么一说,很有些肃然起敬。对自家婆子说孩子是福星的话,愈发的深信不疑了。但徐为民瞧了瞧卫霄粉嫩嫩的模样,心底还有那么一丝的不解,他试探着小声问道:“宝宝,怎么会念经啊?”
卫霄张着大眼瞅着徐为民道:“爸爸喜欢念,宝宝跟着念,宝宝会念好多。”
“怪不得,怪不得!人还这么小,就会念经了,菩萨还能不护着他?”徐为民愈听愈喜,把卫霄大难不死归到了敬佛,所以被菩萨保佑的上头。既然知道眼前的小儿确实有福运,徐为民哪里还坐得住?往西屋里取了渔网,就朝河边去,临走前还不忘让儿媳好好照顾卫霄。
“大牛他爸,你去哪儿啊?”徐为民方出院门,就遇上从邻村小集上回来的媳妇。老婆子一见丈夫扛着渔网出去,瞪大眼奇道:“儿子不在家,你怎么有心思打鱼啦?”
徐为民横了婆子几眼,但因为心里头高兴,没和媳妇计较,抬着渔网与婆子交错而过,嘴里回道:“家里来了孩子,没什么吃的,去河里打两条鱼催汤吃。”
老婆子觉得奇怪,昨晚丈夫明明还不乐意收留孩子的,怎么今个儿就变脸了?看丈夫那张笑脸,她都有些不敢认了。婆子三步并两步跨入自家小院,把提篮往桌上一放,冲着躺椅上的卫霄笑了笑后,唤出了灶房里的梅香问话。
“他爸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想起来去网鱼了?平日里那么闲,也没见他有这个心啊?”婆子不明所以道。
梅香扶着婆子坐下,为她倒了杯水,方说道:“我在屋里也听不太清楚,好像是孩子会念经呢!爸一高兴就拿着渔网出去了。”
“这孩子会念经?”婆子听着媳妇的话,心头一热,眼睛盯着卫霄闪起希冀的精光。
会念经很了不起吗?怎么知道这件事后,这家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变了?卫霄黑溜溜的大眼睛望着老婆子笑成菊花般的脸,心里很是莫名其妙。
其实,卫霄不知道的是,丰国和其周围的国家都信佛教,因为信仰的人多,所以管理也十分的严格。虽有大量的经文流传于世,但各大寺院俱供着藏经,颇有敝帚自珍的感觉。而且,便是普通的经书价格也不低,加之佛语艰深,就是买下经文大多人也看不懂,更没兴趣看,所以这些农家人听小儿会念经,才会格外惊喜。
而令徐为民等人起敬的是,某些信佛的人家在孩子刚生下之后,会带着孩子的生辰八字到寺庙请僧人卜算,若是得到与佛有缘的结果,便回家准备起来。每日在孩子耳边念经,等孩子会说话便开始传授经书,这样的孩子长到六七岁就会送到有名的寺院让住持挑选,如果有慧根,便会选入门墙。大多跟着有为高僧学法,只有少数家里舍不得的才成为俗家弟子,在庙里住到十八岁后方能回家。
虽只是俗家弟子,但要是在庙里表现的好,或是经书抄的好,让住持、方丈在文书上写下好评语,便会有很多公司邀请这样的人去工作。当然,会这么做的都是大公司,领导也不用他多能干,难道公司还会缺人吗?他们招人的目的是为了俗家弟子可能身带的福运,会给公司添加些运气才如此为之。
为此,丰国内有好些孤儿院,都有每隔几年带着孩子去寺庙的惯例,或是请大僧到院内看看有没有慧根的弟子。如果有人入选的话,孤儿院院长会被政府奖励,并发下更多的救济金。
实则,丰国还算好的,隔壁的具国、陀罗国只要是男子,一到八岁都要进寺庙强制剃发修行,不到二十不能归家。如若成了沙弥、或是比丘,甚至能进入政界,连首相都要礼让三分。还有个蒙托国,只有入寺院受戒的人才是上等人,方可结婚生子……当然,这些都是现在的卫霄所不知晓的。
卫霄懵懵懂懂地望着婆子,而老婆子、梅香则把他看成了与佛有缘的金童,自是喜不自胜。老婆子急忙从篮子里掏出两个蜜桃,让媳妇洗过后塞给卫霄,并亲自去村里讨了羊乳和蜂蜜,说要每天给卫霄吃。
卫霄在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的境况下,待遇突飞猛进。卫霄嘴里吃着好吃的,心下还有些担心,就怕村长家的人对自己有什么想法或是要求,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也做不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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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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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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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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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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