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听队长有条不紊地吩咐道:“你们俩,把这个姑娘送去医院检查,剩下的后退,能爬树的爬树,不能的找个地方藏好。”
接着人群四散,孙菲荷带着裴嘉站在原地,快速地画了两张符,贴在身上。
樊晨波转头想要跟孙菲荷说话,立刻找不到人了,惊得他差点喊出声。
就听孙菲荷的声音响起:“你们躲好吧,不用管我们!”
队长也是第一次大开眼界,有心想要几张,但是现在时间紧,只能等结束后再问了。
等众人藏好,寂静的坟场,只有知了在不断地叫。
不多时,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尿素袋子,看样子在捡垃圾,但是眼睛却在四处乱看,
他围着坟地转了三圈,确认周围没有人,他这才上前。
刚挪开石碑,就感觉自己被人踹了一脚。
他立刻站起身:“谁?谁在那?”
周围寂静,男人刚要蹲下来,就看到一个砖头,凭空飞起,直冲着他的脑门过来,他想躲,可是身体没办法动弹。xǐυmь.℃òm
实心的砖头,一下又一下地砸在他的头上,鲜血迸溅。
“好啦,再打下去就要死了。”
听到孙菲荷的制止,女鬼才不甘心地放下手中的砖头,长长舒了一口气道:“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恐怕永远都触碰不到实物,也出不了这口恶气!”
“恩,既然心愿已了,去投胎吧,月牙之夜,鬼差会来收鬼,记得报名!”
女鬼连连点头,这才飘飘而去:“我先回家看看,听说我孙子都出生了,我去凑凑热闹!”
孙菲荷看着她飘远。
藏着的众人也走了出来,刚才的一幕他们看得分明,超出了他们的认知,又觉得无比的合理。
要不然谁能想到,有个人会挖坟当家?
男人醒的时候,已经在警局了,他还想狡辩,但是白骨和女孩的指证,让他无法反驳。
他只能低头认罪,如实说,试图争取宽大处理。
樊晨波从审讯室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些唏嘘的。
说起来他也是个苦命人,从小失去父亲,母亲的身体不好,但是一直把他管得很严,不管做什么事情,他母亲都有一套准则。
一旦有丝毫的差别,他母亲总会责骂他,有的时候还会饿他几天,或者将他赶出家门。
他第一次在坟场偷贡品吃的时候,还是某一年的除夕夜,只是因为他洗澡的时候,没有顺手把袜子洗了。
他母亲疯了似的打断了他的胳膊,赶了出去。
他无处可去,也就是那个时候产生了,要给自己一个家的念头。、
他没有钱,房子也买不起,不管去哪,不是被人赶就是被城管追,他无意间看到外面的坟地,他决定给自己挖一个家。
说干就干,天一黑他就来挖,大半年的时间才挖出来。
家有了,还缺家具,他只是去附近的人家偷,东拼西凑,过起了日子。
晚上偷贡品,白天出去卖,但是他也是个人,也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要钱的地方他去不起,不要钱的又看不上他,所以他刚开始的时候,只敢挑一些年纪大的女性。
年纪大了,不好意思往外说,就算说了也没人信,所以一直都没被发现,后来他开始不满足,目光放在了稍微年轻一些的人身上。
刚开始并不顺利,很多人根本不想理他,或者很戒备,只有那个寡妇,主动给他送东西吃,所以他就产生了邪念。
后来,他真的打算跟她过一辈子,想跟她生儿育女。
寡妇灌醉他,他是知道的,他也存了试探的心思。
如果他装醉后,寡妇愿意留下来,那他愿意把所有的钱都交给寡妇保管,毕竟正常的家庭,都是女人管钱。
说到这,他的情绪很激动:“可是女人都是骗子,都是坏人,她们看着柔弱,其实心肠比谁都歹毒,人家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是她呢,只想着离开我,为什么?我哪里不好?”
樊晨波说到这,语气有些复杂。
伊众旁边的弟子,好奇地问道:“他妈没找过他?”
樊晨波摇头:“他妈确实没找过,认为等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回来的!”
徒弟的眼睛都要掉出来了:“他妈脑子是不是有点?”
伊众重重咳嗽一声,徒弟顿时闭上了嘴。
孙菲荷做完这些,准备离开,就听伊众喊道:“孙小姐,请留步!”
“有事?”
伊众笑容和善:“不知道孙小姐,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玄学会!’
孙菲荷果断摇头道:“没兴趣。”
她一个人自由自在,可不想莫名其妙地背负上其他的。
她的目标一直都很清晰,做好事,攒功德,掰正裴嘉的命格,上九重天当仙官!
伊众还想劝说,但是见她坚决,立刻笑着道:“那就算了,不过各国之间有学术交流,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参加?”
“各国?什么时候?”
“三个月后,到时候我发一份请柬给你?”
“可以!先说好,我只是看客!”
伊众笑着点头,目送孙菲荷离开。
身后的徒弟有些不高兴的道:“师傅,你怎么那么好说话,咱们做的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她倒是推三阻四。”
伊众摇头道:“你不懂,她的本事比会长都高,你信不信?”
“不可能!老会长生前说过,会长是历史以来,最有天分的一个,岂是一个小丫头可以比的。”
伊众看着他坚决的脸,叹了口气。
玄学会要是继续下去,只能培养出一群井底之蛙!
伊众顿时觉得任重而道远!
……
孙菲荷两人回到公司的时候,孙晴悦的脖子都等长了。
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连裴嘉一米的距离都没靠近过,看到裴嘉进来,立刻笑盈盈地站起身道:“裴总好!”
裴嘉微微颔首,倒是孙菲荷像是没骨头一样的,靠在裴嘉的身上。
起码在孙晴悦的眼中是这样。
这还不算,她还捂着肚子,撒娇道:“我好饿!”
裴嘉将她揽得更紧了,笑着道:“办公室里有吃的,我早就让李秘书准备好了!”
“真的?那快走吧,我等不及了!”
孙菲荷加快了脚步,裴嘉自然快步跟上。
孙菲荷突然转身道:“你上班带着墨镜和口罩?怎么?你的小黑脸蛋不方便见人。”
孙晴悦咬着唇站在原地,眼中的恨意快要把孙菲荷撕碎了。
她不想就此罢休,转身去了卫生间。
“喂,大哥,咱们兄妹加上裴嘉,咱们晚上吃顿饭吧,自从小荷回来,我们还没一起吃过饭呢!”
“怎么啦?请自家妹妹吃个饭都不乐意啊?”
“哼,好吧,我原谅你了,你邀请妹妹吧,我怕我说了,她不去,哎呀,大哥,就你喊她,好,晚上见!”
孙晴悦笑眯眯地挂掉电话,脸上是志在必得。
山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山。
很快孙铭珏就约好了,并让她带着裴嘉,都是一辈人,在一起吃个饭。
孙铭珏想了一下,又把严峰文叫上了。
其实他挺看好严峰文的,温柔有礼,为人绅士,这么多年从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绯闻,如果能跟晴悦配成一对,晴悦以后应该过得很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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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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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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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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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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