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幽暗的密林当中,刘文昌控制着掠过杂草发出的声音,轻轻扶着路过的每一颗树干,眼神始终盯着眼前不足三十米的那个身影。
他对于距离控制的还算不错,不快也不慢,不至于跟丢目标,又不会被目标发现。
当然,这也得益于他这几天的逃亡生涯,给他带来了这辈子本不应该提升这种能力的机会。
如果不是因为7天前,他在过于激动的情况下,杀死了那个男人,他也不至于会过成这样。
但那个男人就是该死,该死,该死!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那个男人不停的辱骂自己,不停的叫嚣,他怎么可能抄起一旁放着的匕首,就那么……那么轻易的将匕首扎进去了呢。
回想起眼前出现的血光,还有那个男人惊愕的表情,恐怖的眼神,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这么多天以来,每每想到那个画面,他都会不受控制的感到畏惧。
就连睡梦中,那个男人都以死去的样子来见他……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都没用了,他已经成了警察的通缉犯,整个崖前镇的警察都在找他!
可同时他认为自己也算是比较幸运的。
如果不是那帮警察足足花了3、4的时间,才确定他才是真正的凶手,可能他根本没有机会离开崖前镇,来到这边的山野乡村,并一路逃窜到这座大山中。
不过,就是初来这座山上,他并不怎么熟悉,也不敢随意的走动。
毕竟,那些警察可能已经聚集在山下了,说不定现在正准备搜山呢。
他务必要尽快的熟悉一下这座山,为自己接下来的逃命生涯,找寻一条出路。
可谁能想到,他迷路了。
他已经在山中不知道转了多久,甚至他对于时间都失去了应有的概念。
就在他以为要在山林中迷失,永远走不出去的时候。
他看到了行走于山林间,挎着一个篮子,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腰间还别着一把杀猪刀的张浩。
只是一眼,他就判断出了张浩的身份。
大概率应该是来山里采山珍的。
而这样的人,对这片大山想必也是比较熟悉的。
说不定跟着这样的人,就能走出这片大山了。
“如果被发现的话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的眼中突兀的闪过一抹凶光,咬牙狠心的嘀咕,给自己打气,“我有刀,能用它来胁迫这个人带我走出大山,要是他不老实……不老实……我就宰了他!老子好歹也是见过血的!对!就这样!”
反正自己现在手里已经有一条人命了,不在乎多一条人命……
当然,能不用胁迫,或者暴力手段,就不用暴力手段。
他不想暴露自己,也不想在逃亡的路上招惹是非。
不过,要是被人认出来了,那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
思绪飘散,刘文昌表情一顿。
他只觉周围的密林间,好似变得灰暗了不少,甚至越往里深入,就会变得越暗。
目光向前看去,他脚步马上一顿,随后,连忙躲在身旁的一棵树旁。
他刚刚看到,一直在跟着的那个采山珍的人,停住了脚步,就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刘文昌没有选择上前跟上去,而是继续躲在树后,表情有些焦急,却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来。
那采山珍的人,怎么好好的不走了呢?
他还指着让那个人带着他离开这片大山呢,这要是那个人不走了,他还怎么走出大山啊!
而且,这天越来越黑了,看样子要不了多久天就能彻底黑下来了,到时候山林当中的能见度更低,他就算是想跟上那个采山珍的人,也怕是跟不上了。
说不定,他有可能今晚就要在这山中睡觉了……
但他根本没有丝毫的野外生存经验啊!
也总听人说,那山里有狼,有野兽,还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光是想想这些,他都不免有些头皮发麻。
可是,如果现在上前,那势必会惊扰到那个采山珍的人,这要是让他发现了……
不行,在等一下,等一下看看那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如果他过一段时间还不走的话,就想办法摸过去,然后逼迫这个人带自己出大山。
嗯,就这么决定了。
思绪至此,刘文昌下定了决心。
呼~
这时,一阵风刮过。
刘文昌激灵灵打了个冷颤。
不知为何,这道风甚是凉,就好似刺骨一般的凉,就像是从脚底板升起了一股凉意,直冲大脑。
这山林间的风……这么冷吗?琇書蛧
还是,因为黑天了的原因?
不行,绝对不能再山里过夜了,晚上这么冷,说不定睡着了,也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就算没被冻死,也有可能感冒,自己还正处于逃亡当中,一旦感冒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还没等他有过多的思考。
滴沥搭拉~
滴沥搭拉~
不远处,好似传来阵阵的唢呐声,还有微弱的锣鼓声。
唢呐……锣鼓?
山中这个时候,怎么会有这种声音?
但凡能用到唢呐跟锣鼓的地方,要么喜事,要么丧事。
而只要是这两种事情,那基本都是大白天进行的,他是没听说过谁家大晚上出殡,或者大晚上结婚啊。
更何况,这还是在山上。
山上的话,大概率就是出殡的。
可听着这声音,又不像是出殡时的那种悲凉曲调,更像是结婚时的喜庆曲调……
怎么可能,谁家大晚上的娶亲啊,这还是在山里,胆子也太大了,真不怕冲撞了什么啊。
思绪电转,刘文昌眯着眼睛。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跟上前面的那个采山珍人,让这个人带自己离开这片大山,继续逃窜。
不然,等警察真的组织人开始搜山,那可就真的完蛋了。
可这乌漆嘛黑的,上哪找人去……
正当他表情浮起一抹愁意,他眼角余光瞥见,一团幽幽火光好似凭空出现的一般,在漆黑的山林间冒起。
紧接着,他便看到就在前方不远处,数团火光照亮着一条小路,驱散了小路周围的所有黑暗。
在那条小路上,他最先看到两个穿着粗布衣裳,面容朦胧,体态朦胧,好似全身上下都充斥着一层薄膜,都隔着一层薄雾般的“人”。
不,不像是人……
那好像只是有人的体型,像人一样直立行走,像人一样拿着唢呐,拿着锣鼓。
现在看上去,那两个“人”,更像是动物!
没错,就是那种有着体毛的某种动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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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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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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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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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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