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驯兽诀。
根据古籍当中的记载,起源于北方走山人。
据说,正是北方走山人驯化了第一头狼,这才有了人们现在的狗。
对于这个说法,张浩还是认同的。
毕竟,这是记载于【走山游记图录】当中的事情。
像是走山时的注意事项,古籍当中的记载更是详细。
例如三叶菱环草,遇到一定要小心,五步之内必有毒蛇,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丧命。
其中的原文为:【遇三叶菱环草,五步内必有毒蛇,需小心】
并且,古籍当中还提到了走山四字决。
嗅,闻,观,触。
嗅,可通过嗅土的味道,来辨别方向。
古籍中记载;【向阳土味淡,如牛粪】
意思就是南方向阳的土地,会时刻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味道,这股味道就像是牛粪一样。
简单来说,只要掌握了嗅字决,即使让张浩蒙上眼睛不看路,光用鼻子来闻,就能够辨别山中路。
闻,便是通过耳朵听,辨别山中野兽,辨别动向。
简单来说就是听声辨位,能够在野外更好的保护自己。
古籍中记载:【闻声,可辫精怪,山灵。】
大意便为,走山人掌握了这种技巧后,可以光用耳朵听,就听出走来的是精怪,还是山中灵。
山中灵便是这大山中的一切生物,包括野兽,也自然包括野山参等珍宝。
而精怪……自然也就是那些古代走山人,看到的那些不可名状,无法解释的事情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观字诀与触字诀就简单的多了。
眼观六路,即使在漆黑的夜晚,走山人也可清楚看到百米之外的山林,在遇到精怪之时,也可通过肉眼判断,眼前所见一切是真实,还是虚假。
触便是通过触感,通过经验来判断触碰之物是否有毒,是否可采摘等。
这些都是历代走山人用生命,用代价得出的,极其宝贵的经验,也能帮助后代走山人寻得更多山中珍宝。
当然,走山人的职责也绝不只是寻山中珍宝。
走山人还有另一个称呼,叫做“守山人”,真正意义上的守山人。
保护山中灵物不受破坏,守护大山。
因为只有保护好大山不遭受破坏,走山人还能从山中取得珍宝,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思绪至此,张浩眼前一片清明,他重新看向那悬于枝头上的那几只夜莺,张浩笑着摇了摇头。
现在还不是驯鸟的时候,时机也不对。
第一次来走山,他最应该做的,是熟悉大山的道路,熟悉大山,让自己彻底融入这片大山,让山神,山灵们感受到他的气息,真正的认可他这个走山人。
感觉体力跟精力都稍微休息过来一点,张浩拄着拐杖,沿着眼前的林间小路,继续向前走着。
……
青草幽幽,林间茫茫。
一人,一拐杖,剧烈的喘息,略微佝偻的身躯。
张浩抬手扶住一棵树的树干,另一只手死死抓着拐杖,大口地,贪婪的呼吸着林间那清新的空气。
稍微休息了下,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临近中午,他已经在山上走一上午了,几乎就没怎么停过。
这对他的体力,耐力,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但好在他这第一次走山,也没想着能够真的找到什么,所以也会相对轻松一点。
对于目前的规划,张浩有着自己的打算。
通过多次走山,来让自己的身体逐渐适应走山的节奏,也算是锻炼身体了。
如果能在走山的时候,偶然间发现什么山中珍宝,那自然是不能放过的。
可如若山中珍宝获取的难度,对现在的自己来说相对较高,那他毫不犹豫就会放弃。
主要还是他目前的经验尚且不足,走山技艺也都没怎么掌握,在充满危险的大山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丧命。
张浩绝不会冒这个险。
好不容易重活一世,他只想好好活着,跟李思雨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其他的一切那都不重要。
这般想着,短暂的休息时间过去,在体力,耐力都恢复了一些后,张浩继续拄着拐杖,穿过眼前杂草茂盛的林间,朝着前方的未知地方走去。
选择杂草茂盛的林间,而不是那种有人走过的小路,这也是有些讲究的。
古籍中记载:【走山深入,需遍足四野,乡野小路不可走,拒山灵,引精怪,非也。】
大意就是,走山人在深入深山后,需要走林间没有被开辟出来的道路,也就是杂草遍布,一看就不好走的道路。
因为走这样的路,第一容易发现那些山中珍宝,第二便是不容易引起山中精怪的怀疑。
那些林间的幽幽小路,都是留给过山人走的,简单来说就是路人,在一天当中阴气重的时候,很容易引起精怪的注意。
而过山人过完了这座山之后也就走了,就算引起精怪的注意,只要没当面遇到精怪都好说。
可走山人不同,走山人世世代代皆在山中行走,一旦沾染上精怪的气息,那之后的走山将会极其艰难。
即使换了山头,也依旧容易引起精怪的注意。
当然,古籍当中所记载的精怪,张浩是一直处于半信半疑的状态。
既然历代走山人都着重描绘过山中精怪,也就自然不能证明这东西就是不存在的。
可现在社会,建国之后动物都不能成精了,再加上当代也从未有人见过这些东西,山中精怪的事情吧……
确实不好说。
不过,怀揣着一颗敬畏大山的心,张浩也宁愿遵守这些历代走山人的规矩与信仰。
毕竟,他现在可是要靠这门手艺恰饭的。
这时,张浩的眼前泛起刺眼的光亮。
他脚步微微顿住,进而快速迈向前方,行过眼前的茂密丛林,那抹光亮越发的刺眼。
紧接着,他穿过树林,迎接光亮。
眼前,是一处空地,再往前方望去,是一处有着极大落差的断层,茂密的树林在目光下方极远之处层层叠叠铺开。
清新的空气,刺眼却温暖的阳光,阵阵鸟鸣,山林呼啸声。
不远处,连绵不绝的山林延伸百里,最终被迷迷蒙蒙的雾气所遮蔽,所掩盖,所保护。
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了一处悬崖峭壁处。
呼~
偶有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
张浩的头发随风飘摇,他看着眼前的景色,一时间竟忘了要做什么,就这么呆呆的望着。
原来……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大山,还有如此景色。
这一刻,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神中露出向往的神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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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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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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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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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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