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无聊的夫夫生活
天不亮,文湛醒过来。
他改了祖宗的规矩,已经不再日日早朝,凡是朝臣能做的事情,他不再事事亲力亲为,退一步之后,很多事情反而看的更加清楚,他抓住了朝政的纲,提纲挈领,纲举目张。
他不是那些文官的傀儡,那些人创造出来的僵化的明君礼仪无法禁锢文湛。
不过,即使不用日日早朝,文湛并没有日日睡到日上三竿。
微音殿那里他时常过去,而且很早,只比当初在毓正宫读书的时辰晚上一会儿。
赵毓还在睡。
他躺在被子中,背对着自己。只是这个姿势就同文湛不一样。无论有意或者无意,尤其是无意的时候,文湛的身体总是向着赵毓,可是赵毓不是。他睡熟之后很安静,却总是无意识般的向床榻里面挪,空出来一些位置,也许是他不喜欢卧榻之旁有他人安睡,或者是多年在外,他还不习惯与人同床共枕。
身边的人有动静,赵毓也动了一下,模糊的问了一句,“起的这么早?”
“嗯。”文湛坐起来,将被子给赵毓裹了裹。
外面一夜的雨,现在还没有停,赵毓身体寒,怕冷。
赵毓有些意识的时候,会自觉向文湛身边动动,当然,也许是因为床榻的这半边被文湛睡的暖和一些。
“你再睡一会儿,等我从微音殿回来,陪你用早膳。”
赵毓将身体彻底翻了过来,面对着文湛,侧脸躺在枕头上,模糊的嗯了一声,也不知道他是听到还是没听到。
这并不重要。
每天,文湛都会照顾他起床。
他会让他靠在他的肩膀上,喂他喝下温和的参茶,随后再让他起身。
这天,楚蔷生在微音殿,文湛同他聊了一下开海运的事,所以回来稍微晚了一些。
赵毓已经起来了。
他还是迷迷糊糊的,坐在椅子上喝着黄枞菖端过去的参茶,而黄枞菖则站在他身后,拿着一把梳子给他梳头发。
郑人,无论男女,不剪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皇族尤其如此。禁宫中的人从出生开始,从来不对头发动一丝一毫,再加上禁宫中平时就算不穷奢极侈也是富贵荣华的生活,保养头发还是很容易的,这些人发髻打开,七尺长,乌黑油亮,如同九天之水惊心动魄的倾泻而下。
赵毓的头发却是剪过的。
现在,只到腰身下面一寸的地方。
“祖宗这头发,当年可是剪了去卖钱?”黄枞菖一边梳一边问。
“我还没穷成那样。”赵毓放下参茶,抓了抓发顶,“我告诉你,你别跟圣上乱嚼舌头。”说完,他还勾勾手指。
“嗯。”黄枞菖连忙附耳过去。
“让人砍的。”赵毓颇有些得意,“当年我很聪明,把头发堆在脖子上,这就多给性命加了一层保护。有一天,一个不长眼的拿着刀从我身后偷袭,直接砍断了头发,我的脖子和大好头颅这才没事,现在还端正的安放在我的肩膀上。”
黄枞菖倒吸了一口气,像是牙疼,“这事真邪性,不知道真假。不过祖宗放心,我打死也不说。”
“不用说了。”文湛进殿,“我都听到了。”
赵毓一看是他,就乐着说,“我家陛下果然是千里耳,顺风眼。”
文湛看了他一眼,吩咐,“摆饭。”
黄枞菖低着头,弯着腰,吩咐人将早膳端进来。
今天是几碟子软点心,都是赵毓爱吃的东西,有菜泥包子,虾饺,定胜糕,百果蜜糕。其余的,有一碟子油豆腐皮裹着菜馅炸的布袋角子,还有各种酥点。最大一个盘子里面是万寿宫太贵妃那边送过来的枣泥酥,据太贵妃说,这些是赵毓从小最爱吃的东西,一天不吃就难受,难受过后会被饿死。
点心配的是米粥。赵毓不太爱吃米粥,他喜欢吃咸香的东西,比如加了香油与荷包蛋的挂面汤。只是,他的胃的确不好,文湛会让御膳房定期为他煮一些米粥养养胃。果然,赵毓拿着勺子搅了搅,吃了两口米粥就不吃了,他用两根手指捏着枣泥酥就着茶水慢慢吃。
这个人,说他挑食吧,他什么都吃,并且从不提要求;要说他不挑食吧,他对不喜欢吃的东西只是一两口的事,宁可饿的胃疼也不再来一口。幸亏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文湛对他的口味了如指掌,如果不是为了配合药膳做一些赵毓不爱吃的东西上桌,整个餐桌上就会摆满了按照赵毓口味做的饭菜。
“早上不要吃这么多甜腻的东西。”文湛把赵毓手中半块枣泥酥拿过来,放回盘子中,让人端下去,“米粥养胃,不喜欢吃也要多吃一些。”
赵毓舔了舔手指,还是用两根手指捏着瓷勺子,舀了一口白粥。
他忽然感觉文湛的手指撩开他的头发。
果然是大好头颅。
文湛看到,此时赵毓的脖颈安然无恙,只有昨夜留下几个淡青色手指的印记。
“你真信?”赵毓还是笑,“我知道你在门外,故意吓唬你的。”
文湛没说话,手指只是在赵毓脖颈处揉了揉。
赵毓,“头发是当年在肃州剪短的,那个时候一年多没洗澡,头发像羊毛毡子一样都梳不开了,直接剪掉,省心省力。”
关于那些年的经历,赵毓说了很多,有真有假。
文湛分得清楚那些是真的,只是不再表现的很直白而已。
“喝粥吧,要凉了。”
赵毓让黄枞菖给米粥中加了一些青酱汁还有香油,弄的香喷喷的,这才勉强吃了小半碗。
“你晚上有空吗?”他问文湛。
“有。怎么了?”
“我收到请客票,还带着局票。”赵毓说,“朱七姐她们家有几个小姑娘出来应酬,都是清倌人,想请几个认识的旧客人去捧场。那边的请客票送到了周熙那边,他也给了我一份。别的都不稀奇,就是朱七姐新换了厨子,岭南人,做的一手广府菜,太难得了,去尝尝鲜。”
文湛,“喝花酒,怎么想起来找我同去?我不喜欢那种地方。”
赵毓,“上次我和我小舅子去,结果回来被我岳父骂了一顿,他说我耽搁了桂宝儿读书。我这个小舅子考不了功名之后,读书倒是挺上进的,不知道图啥。后来我又带着格非去,酒都没敢多喝,回来就被我娘狠狠揍了一顿。”
文湛看了他一眼,“你带着格非去那种地方,也的确是太荒唐。”
赵毓,“这个尘世纷杂不堪,包罗万象。捂住眼睛不看,就可以当这些人和事情不存在吗?”
文湛看了看他,问赵毓别的东西,“朱七姐?听着耳熟,什么来历?”
赵毓,“风尘中多有狠人,朱七姐厉害。她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庶出闺女,为了一个书生私奔被开出家门,后来书生为了另攀高枝将她卖给一个盐商做妾。那个盐商倒是老态龙钟,大腹便便,粗鄙不堪,但是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想法,他对身边的人都成全了,比那些耗人家姑娘到脂残粉褪之后再抛弃的道学先生们要好很多。所以,此人对他的这些小老婆们特别注重培养。朱七姐本来就识字,那个盐商就用养瘦马的手段,请了老师细心教导朱七姐。盐商注重实利,不教琴棋书画,教一些记账管事,做点心的本事,朱七姐在他身边帮了不少忙,等到那个盐商死后,朱七姐在扬州得了一套宅子,还有一些钱财,她就把这些用来做本钱,做了这行。说实话,能吃老鸨这口饭的都不是好人,只是,这世间的人和事,都没那么单纯。姑娘们命薄,有的没了爹娘,有的被爹娘卖了,跟着她,总归是有口饭吃。”
文湛给他夹了一个菜泥包子,“你们怎么这么爱吃花酒?”
赵毓连忙摇头,“不是我,是他们。能到朱七姐那里吃老酒的人,大多出身显赫,家财万贯,这些人家都是从小定亲,家中的大老婆是爹娘给订的,也都是这种人家的姑娘们。俗话说,娶妻娶贤,等大老婆进门,贤惠了,他们又嫌弃人家被礼法阉割了性子,不够浪,没感觉,于是,就跑到外面去玩。”
文湛不以为然,“这种人家,应该有钱纳妾。娶妻娶贤,纳妾纳色,看到喜欢的,直接纳妾不更好?”
赵毓,“人家又会说,纳妾为了开枝散叶,不为了各人享乐。我记得周阁老家七代单传,说来真邪性,他就有他儿子一个,他儿子也就他孙子一个。这位老先生感觉自己不能不管了,于是连自己孙子纳妾都管起来。去年他孙子跟桂宝儿喝酒就哭闹过,说他祖父给他的妾都蠢如鹿彘。周家专门从自己的佃户家中用高价订姑娘,不挑拣别的,就要身板壮实的,家中兄弟多的。这样的人家一般能生儿子,也会为了儿子娶老婆,肯接钱让姑娘去做妾。周阁老给他孙子找来了四个,正好凑成了一桌麻将搭子,晚上轮流跟着他孙子睡,这不,今年他们家就添了俩孙子俩孙女。”
文湛,“……”
赵毓,“不过呢,这样的事情也不一定。有些人纳妾就为了好|色,一些自命风流的就被评论成真性情。前年那位礼部的钱侍郎,就是江南兰芝文社老大,号称江左文坛领袖的钱九嶷,他不就以六十二的高龄纳了一个十五少女为妾吗?当时摆酒的时候还引了苏东坡的那首诗,——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他甚至还捏着掉落到没两根的胡须,反复的咂摸那个压字用的巧妙。那位侍郎长的像个风干的核桃,有些猥琐。我是看不出这树老梨花压住人家那枝艳海棠有任何风流倜傥,就感觉那姑娘亏得慌。对了,那位老先生和屠明珠挺好,钱侍郎果然有才,屠明珠也爱才。当初钱侍郎好像是要给屠明珠赎身,结果没成,不知道是屠大小姐看不上这树老梨花,还是他最终觉得屠明珠做过倌人,纳回家不体面,这就不知道了。”
文湛忽然笑了,“我以为这些道学君子们,最多尸位素餐,将维护三纲五常,插手帝王家事当做国政,平时高谈阔论,诗书歌酒,长于夺|权,于社稷并无尺寸之功。最坏不过是就是: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结果他们居然整日折腾这种事,连心性也修不好。只不知道到了需要他们一死报君王的时候,是否能死的决然?”
赵毓,“这还真不清楚,不是死到临头,真不知道谁的骨头是硬的,谁的骨头是脆的,谁的骨头是软的,还有谁的骨头是外焦里嫩的。不过,对于老梨花他们来说,风流不算大节有亏,只算小故事而已。如果人家老梨花真能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就不算心性修不好。反正老梨花是君子嘛,一定要空疏辽阔。再说,一个礼部的侍郎,平时不折腾三纲五常、帝王家事,他们还能做啥?对人家来说,凡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留心政务的都是风尘俗吏,人家还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没空管眼前的正事。如果今天运气好,没准能遇到这位老梨花,不过,我们不会同他照面的。他在明,我们在暗。”
文湛忽然看了看赵毓,“这花酒,好像喝的有些意味深长。”
赵毓,“长夜漫漫,闲着也是闲着。”
文湛,“好,我跟你去喝花酒。”
赵毓忽然笑着点点头,“我家陛下就是英明神武。”
江南贡院对面就是秦淮河,据说有月色的时候,夜越深,就越有那细吹细唱的船来。那些女郎们头发上簪了茉莉,低眉浅唱,环肥燕瘦,任君采劼。这些士子们多有今日之乐,不减王公之感,即使名落孙山,也不过是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雍京南城虽然不如秦淮河水那样柔软纤美,却因为苏帮独霸,而现出几份斯文妖娆来。
今晚雍京士林有盛事。
江南兰芝文社在南城书寓有文会。
兰芝文社起于姑苏,揽括了几乎所有出身江南的官员与隐游在野的士子,如今延绵已有百年。
裴檀每次看到兰芝社,总有一丝莫名的想法。
这个想法不太好,却让他着实摸不到确凿的脉络,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清楚。
江南兰芝社,那是士林的根骨,读书人的楷模。
裴家当年也是读书人,不算勋贵。
他们曾经风光过,领袖士林。
裴檀父亲裴东岳弱冠宰辅,先帝的老师,甚至曾经是被先帝的父亲托孤的重臣,却不是出身江南,也没有兰芝社的背景。当年他还太小,他父亲做首辅大臣的时候,政务上是否被兰芝社官员掣肘,裴檀已经不知道了,只是按照常理推断,当年的情景应该不会很温妙就是了。
裴东岳死后,内阁后来的几位大人都出身江南,或多或少,都有兰芝社的背景。到了昆山杜氏执掌内阁,雍京官场几乎就是兰芝社的天下,一直到楚蔷生入阁,提携自己的势力,也提携祖籍江南之外的官员,这才让兰芝社慢慢退回去,只余半壁江山的地盘。
如今楚蔷生为左相,他骄奢擅权名声,有一多半倒是兰芝社的言官传出来的,只不过今上信任,目前看,无人能撼动楚相的地位。
这位左相本身也是文笔如刀的人物。xǐυmь.℃òm
都察院出身,即使不是诸葛武侯,舌战群儒的本事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他背后还有缇骑若隐若现的背影,所以,他的弹劾奏折不仅仅是闻风奏事,而是带着实打实的证据,一参准能能参倒一大片,锋利的名声逐渐形成,也是一种威慑力。
当年,楚蔷生就同那个不学无术的祈王交好。
一个芝兰玉树一般的读书人,跟着那个纨绔子学了一口的混账话,其中一句就是:
——我光脚不怕穿鞋的,如今穿上了鞋子,无论那些人是光脚还是穿鞋,我都不怕。
祈王,……
雍京地面邪,裴檀刚转过这年头,就看见眼前一晃,一个细长的背影在他面前走过。
黑底织锦的衣袍,在南城的明灭的光中,若隐若现。
祈王?
不,应该是赵毓。
他怎么在这里?
裴檀对赵毓这个人的印象,比对兰芝社更复杂。
复杂到,他一见到他,全身都不自在。
那些往事不必说,只说现在。
裴檀知道赵毓同皇帝的关系,但是他们也算是从小就相识,他更知道的是赵毓的心性!
赵毓这个人之前是皇长子,先帝时期宠冠诸王,后来身世被揭露,被褫夺王爵,流落在外。这些年,他在西北的那些事情裴檀知道一二,也知道他不是原先明面上表现的那么草包。
他的确有本事,裴檀道听途说之后,拼凑了一些消息,他知道那些破碎的消息背后隐藏的事情,说实话,他十分佩服赵毓,也认为他不愧曾经是先帝最宠爱的儿子,即使不是先帝亲生血脉,却学到了先帝的本事,有些方面甚至青出于蓝!
但是!
赵毓这个人的性子是个典型的王孙公子,标准的纨绔。俗话说,三岁看老,裴檀看着赵毓自小浪荡到大,他笃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赵毓出现在南城,……
裴檀一见赵毓,下意识跟了过去。
赵毓走的不快也不慢,但是挑拣的路却非常古怪,左边转弯右边过巷,显示他对这里极熟悉。
南城。
一个布满了秦楼楚馆,舞榭歌台的地方,……
他们两个一前一后,越向前走越偏。这里已经越过了千金买笑的地方,这里有些暗开的门子,都是下等昌窑,有些地方的女人几个铜子就是一个晚上,他来这里做什么?
一错念,赵毓就丢了。
裴檀看着眼前,这是一个没有光的地方,夜空中的月也照不到这里。他向前一迈步,忽然感知到暗色中有冷意,轻微扣动弩|箭扳机的声音,一道细细的箭破空而出!裴檀错过那道箭,伸手想要抓住,却不料箭的尾端系着黑色的细链,钨钢打造,接着弩|箭凌厉之势,割破了裴檀的手指。裴檀感觉手指一麻,破皮的地方有苦涩凉意,不好,中毒了。
“王爷,是我!”情节之下,他顾不得赵毓的禁忌,直接喊了出来。
“裴公爷?”
赵毓收回弩|箭,从黑暗处挪了出来,空着的一只手还拿着一个竹筒,里面放着晶莹剔透的徽州水冰纷,里面加了桂花,薄荷与红糖。
“解药?”
“那不是毒,是一种麻药,没事儿,一会儿就好。”
赵毓说完,收拾好弩|箭,什么都不问就向回走。
裴檀跟在他身后。
赵毓一回头,裴檀咳嗽了一声,才说,“王爷,我,……”
赵毓却说,“没事儿,我只当没见过裴公爷您就是了。”
裴檀,“为什么?”
赵毓笑,他眼角边的红色泪痣显得有些妖异,“我还以为裴公爷是正经人,没想到也有这么不正经的时候。不过呢,这个时辰到这个地方来的人,哪个是正经人?我不是,看来,裴公爷也不是。以后咱们两个就是大豁牙吃肥肉,肥也别说肥了(谁也别说谁了)。”
他们两个从繁华去荒凉的时候一前一后,等回到千金买笑的时候依旧一前一后。
“裴公爷,你跟着我做什么?”
“我没跟着您。这条路又不是只有您能走,我就走不得。”
“嗯,也对。”
赵毓不再理睬他,来到一个青砖青瓦的院门前,小厮为他打开门,为他提着灯笼向里走。
裴檀还是跟着,这个院子外面外不出什么,进得大门之后,这才看见,这里居然是一派疏影横斜水清浅的雅致风流。
上了台阶,赵毓将灯笼拿过来,给小厮一点碎银就打发他走人了。
屋子里面有人说话,“买什么好吃的,去了这么久?”
裴檀听着就是一惊。
“别提了。”赵毓打开帘子,“今天真邪,不应该出来的。旁边那个院子中,那群兰芝社的老梨花们为了一个死去的士子吟了半天的哀赋,全是四六骈文,弄的我一个头两个大,比翰林院的那些酸文假醋都酸,我都觉得牙齿酸倒了,就想着出去买点冰粉吃,没想到遇到了一个冤家。真是流年不利。”
里面人轻笑着说,“你还有冤家?”
赵毓,“我从小到大,人弃|狗|嫌的,冤家多了。”
说着,赵毓为裴檀撑帘子,裴檀进去。
他看见屋子中坐着文湛,皇帝正在喝茶,而他身旁站立着镇抚司的梁十一,一身常服,却是警醒的戒备,手指暗暗抚住腰间的剑柄。
文湛一看是裴檀,抬手,免了他的称呼,也免了他的跪拜,“子乔来了,坐吧。”
“您,……,您这是,……”裴檀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赵毓,“朱七姐家有姑娘要下海,请了几个老客过来捧场,再加上兰芝社有文会,就在旁边桃叶院,我们晚上无事可做,出来散散。”
裴檀看着赵毓,“你,你竟敢带着陛,……,来这种地方喝花酒?”
“咦?”赵毓奇怪的看着他,“裴公爷,您是勋贵,不是清流,从哪里学的道学先生的一身古板正气?您这又打仗又做言官,朝廷不给您双份饷银,真是对不起您啊。”
“你!……”
赵毓嬉笑着按住裴檀的肩膀,让他坐下,“消消气。朱七姐这里换了个岭南的厨子,我们过来,是为了尝鲜的。不过,裴大人,您喝过乌鸡王八汤吗,最是大补,旁边那些老梨花已经喝了三锅了,要不,给您也来一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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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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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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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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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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