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没法说出真相。
她已经失去了丈夫,不能再失去女儿了。
“原来是这样啊。”
夏初握住夏母的手,“妈,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呢?要是知道那条玉坠的意义重大,我也不会送人的。”
夏母含糊其词,“我跟你说过,不要把项链弄丢了,你可能年纪小忘了。”
夏初点点头,“我知道了。”
马上就要珠宝展了,到时她就问林溪兰把项链要回来。
两人陪三小只吃晚饭吃到一半,夏初接到了阮清玉打来的电话。
“妈,你睡醒了?”
“是啊,你吃晚饭了没?”
“在吃呢。”
夏初笑道:“我本来想打电话给你的,但阿夜说你在倒时差,我怕打扰到你,就没给你打电话。要不我现在来接你,你来家里吃一点?”
“不用那么麻烦,我晚上想去酒吧逛逛,你要是有时间,就陪我一起吧。”
夏初:“……”
陪婆婆逛酒吧!
这感觉,太稀奇了。
从小的教养,她骨子里还是个温婉娴静的女子。
但这位婆婆,明显性格跳脱,不拘小节。
要是傅靳夜知道,他老妈让他媳妇陪着去逛酒吧,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初初,你要是没时间,就当我没说吧。”
见夏初没吭声,阮清玉说道。
“我有时间的,你在酒店等我,我马上过来接你。”夏初回神,连忙道。
“行的。我好久没回来了,先去海城最好的酒吧瞧瞧,看看有什么变化,让我借鉴一下。”
哦,她怎么忘了,婆婆在国外还开着一个小酒馆。
人家去酒吧可不是光光去玩的,而是去学习经验的!
瞧她这思想觉悟!
怪不得婆婆能做老板,而她只能做打工人!
夏初汗颜,“妈,我到保利酒店大概需要十五分钟左右,你等我一下。”
“好。对了,你问问你妈,要不要一起去玩?”
夏初:“……”
她妈性格比较保守,要是听到婆婆邀请她去酒吧玩,大概要被吓一跳。
果然,夏母得知阮清玉邀请她去酒吧玩,顿时直摇头。
“一大把年纪了,还去什么酒吧啊!”
夏初笑道:“去酒吧还分年龄段啊?你不知道现在去酒吧玩的富婆不要太多啊!”
夏母摆摆手,“我又不是富婆,学不来那一套富人的玩乐法。”
她顿了顿,叮嘱道:“你婆婆到底是喝洋墨水的,思想比较放得开。你跟着去玩可以,但要坚守底线,可别被带坏了。”
在她心里,女儿还是个乖乖女的存在。
有点怕被自己的亲家母带坏啊!
夏初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妈,你别瞎想,婆婆在国外开个小酒馆,她是去酒吧学习经验的。”
夏母也笑了,给自己找补,“我也没瞎想,你婆婆要是想干坏事,总不会当着儿媳妇的面干吧!”
夏初乐了,“你真不去?”
“算了,我在家陪孩子们吧。”
“行吧。”
夏初知道是这个结果,也没强求,去了保利酒店接阮清玉。
她到的时候,阮清玉还在房间里,于是她就在酒店大厅等她。
不多时,阮清玉下来了。
她换了身行头,一袭黑色吊带长裙,外披了件半透明的黑色披肩。Χiυmъ.cοΜ
脸上画着稍显浓艳的妆容。
细腰长腿,走起路来,风情摇曳。
不细看,根本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
妥妥就是个三十左右的少妇啊!
夏初眼前一亮,迎了上去,拉住阮清玉的手,笑盈盈道:“妈,你好美啊,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姐姐呢!”
被夸美,阮清玉心里美滋滋的。
“你这小嘴儿好甜。”
“真的,你看看别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你身上呢。”夏初笑道。
阮清玉扫了眼坐在周边休息的男人女人们,确实都在看她,心里又是一阵美滋滋。
“好了,我们走吧。”
“好。”
两人准备出发,夏初不经意一瞥,看到几人穿得西装革履的男人从不远处走来。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有点眼熟。
夏初定睛一看,认了出来。
是陈世辉,林溪兰的干爹。
两人视线相撞,夏初秉着礼貌的态度,和陈世辉微一颔首。
陈世辉也看到了夏初。
脸上没什么表情的瞥了她一眼,就和一干随从朝前走去。
倒是其中一位随从,多看了阮清玉一眼。
“初初,你认识他们几个?”
见夏初的视线停留在陈世辉身上,阮清玉问道。
“认识其中一个人,但不熟。”夏初道。
“什么人啊?眼睛长头顶了?”
儿媳妇和对方打招呼,对方都没搭理。
“有一个叫创辉集团的跨国企业,妈你听过吗?”
夏初和她走出酒店大门,开口问道。
阮清玉也算是生意场上的人,自然听过。
她看了眼正在钻进停在路边的劳斯莱斯车子的陈世辉,眯了眯眼。
“哦,我想起来了,他是创辉集团的掌权人陈世辉?”
“是的。”
阮清玉轻嗤一声,“一个跨国集团老总而已,很了不起吗?对你态度这么高傲,是不是还不知道你是阿琮的太太?”
夏初点点头,“一个是不知道,另外一个,我和他干女儿有点过节。”
“哦?说来听听,他干女儿是谁,你和她怎么有过节了?”阮清玉好奇地问道。
夏初替她打开了副驾驶的门,等坐上车后,说了起来。
“他干女儿名叫林溪兰,之前我们俩是闺蜜。可林溪兰却背着我,和我未婚夫勾搭在了一起。”
阮清玉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小三,听到这话,顿时冷哼一声。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多不要脸的女人?就喜欢抢别人的东西!难道别人的男人更香一点不成?”
夏初笑笑,“俗话说,隔锅的饭香。那些不要脸的女人,大概也是觉得隔锅的饭香吧。”
阮清玉听到这个比喻,倒是笑了。
“那现在呢?那个林溪兰,和你前未婚夫在一起了?”
“没有。”
之前陆远舟把林溪兰送上了客户的床,还闹出了人命。
之后她就再没听过陆远舟的消息。
而林溪兰突然就变成了陈世辉的干女儿,想来两人应该分手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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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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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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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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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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