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三岁时得曾祖父夸了一句“这孩子有天赋”,从此便早晚勤练,发誓要将“和书”字体发扬光大,使其成为北翼国的国书字体。
她已经做好了负重前行的准备,更期望成为众人仰望的一道光。
这一刻,她心里难受极了,终于知道成为黄家上下眼里那道光是什么样子。
但见那少女装模作样,面对长辈们的称赞也只微微一笑,甚至连一句自谦的话都不会说。
可恶!世上怎有这般讨厌又自大的人!
要知在场的,除了曾祖父,还有她几个爷爷,几个叔伯,都是北翼文人中很有影响力的人。
就她这一辈,几个堂哥也是十分优秀出众。
那少女是怎么有脸站在他们中间,心安理得接受赞美而故作从容?
黄思凝瞟了一眼时安夏的字,觉得其实写得也就那样,顶多和她不相上下。
大家一定看在时安夏是客人的份上,才客气吹捧。
黄思凝便是把自己给说服了。饶是如此,她手背上跳动的青筋,还是出卖了内心的愤怒。
就算客套,能不能别做得太过分?简直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们黄家可是世代风骨,文坛大家,所有文人学子心里最神圣的存在。
怎么可以跟没见过世面的小门小户一般呢?
黄思凝最气愤的点在于,说好是一场比赛,那就分个胜负啊。为什么再没人看一眼她所写的字?
就连她爹也只盯着时安夏的笔墨,更别提她那几个爷爷和曾祖父了。
哪怕曾祖父说她输了,她也就认了。毕竟人家是客,她是主。
谦让是文人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却不该是这样被人无视,被人遗忘。黄思凝恨极,难堪极了,嘴唇因愤怒变得惨白。
更可气的是,她爹黄皓清一脸陶醉欣赏着时安夏的墨宝,还摇头晃脑朗朗出声,“欲木之长,固其根也;欲水之远,疏其源也;欲国之安……”
“让我看看!”一声低沉的男音匆匆由门外传来,转瞬间就裹挟着冬日寒气到了众人之中。
刹那间,黄思凝瞳孔放大,心跳窒息般停顿,连呼吸都仿佛不会了。
世间怎有这般男子?
一身黑色锦袍裁剪合体,身姿清瘦挺拔,行走间步履如风。他薄唇抿成一线,冷白的面庞透着棱角分明的清俊。
轮廓如剪,眉目如画,真就是明月清风世无双。
男子排众挤到黄万千身边时,全然忘了礼数,一把将时安夏的手稿抢到手中,几乎是一目十行将手稿看完。
他拿着墨宝的手,因紧张用力而泛白。
须臾,他的目光落在时安夏脸上,那双黑沉的眸子隐隐跳动着火焰,“这篇文章出自哪里?”
时安夏眼睫一颤,有种被抓包的错觉。xǐυmь.℃òm
但很快将一掠而过的心虚和慌张压下,张口就是一个大谎言,“这篇文章也是黄家先祖所著,名《圣德表》。当时那本手稿与‘和书’字体的孤本是放在一起的,只可惜后来不知怎的就遗失了。”
这也算是变相把作品还给黄家了吧?她可没占一点便宜呢。
男子不知想到了什么,目光渐渐平静,唇角却是抿得更紧了,又一言不发将手稿还给了黄万千。
尔后拱手告退,大踏步而去。高大挺拔的背影,显得萧瑟又寂寥。
时安夏一时有些怔愣。但这会子没有时间深想,注意力都放在了黄万千身上。
这次轮到黄万千拿着手稿的手颤抖了。
刚才他只顾着看“和书”字体,忽略了文章内容。
直到黄皓清念出“欲本之远,固其本也……”,他才全身像是触电一般,只觉文章直击他心灵深处,就像是这文章出自他手的那种要命的熟悉。
原来是黄家先祖的文章,那就难怪了。这熟悉感绝对是血脉的觉醒和传承,是刻在黄家骨子里的风仪。
众人也都一脸震惊,实在是……好文!是那种献给皇帝都要被加官进爵且流传千古的好文啊!
一时间,整个黄家都在沸腾。他们仰望先祖的才华,又从骨子里为之骄傲自豪。
只有黄思凝呆愣着,眼神空泛地落在空无一人的门口处。
但觉心酥了,又空了,心跳停了,呼吸也不会了。就连时安夏及这场较量都变得无足轻重。
她只想知道,那个如风一般的男子是谁?是哪家的公子?可有成亲?
一颗芳心就此沉沦,顺带看时安夏的眼神也没那么大的敌意了。
只因,那个男子是跟时安夏一同而来。
这时,时云起见时机成熟,便双手小心翼翼呈上包得极其严实精美的“和书”字体孤本。
先是打开制作精良的木质书盒,尔后是稀有绢帛所做的函套,这才露出斑驳的“和书”字体孤本。
屋子中的人屏住呼吸,生怕呼吸重了会损伤无价之宝。
黄万千捧着孤本,老泪纵横。黄家先祖之物,遗失在外多年,他竟然还能有亲眼一见的机会。
文人自来重视传承,尤其是渊博的儒士名流。黄万千颤抖着问,“建安侯府可有什么条件?”
时云起恭敬应道,“没有条件,原本就是黄家的东西,物归原主而已。”
道理是这道理。但孤本是无价的,上面也没有黄家的标记。不可能人家说送给你,你就心安理得收下了。
文人重礼数,黄万千便坚持要高价收回,扬言即使倾家荡产也要补偿建安侯府。
时云起看了一眼妹妹,才顺势言明,建安侯府刚兴了一个族学,没有名气,又想要参加几天后的斗试,就想请黄老夫子和方老夫子两位做个挂名教谕。并且再三强调不需要他们做什么,仅止是挂个名而已。
黄万千活了九十几岁,早就成了人精。且像他们这种文人名家,最重的是脸面。
你叫他倾家荡产给你银子,恐怕还容易些。搭上名声真就要好好考虑考虑。
最主要是,不止搭上名声,听少年话里话外,还要他搭上这张老脸去请方瑜初那个老家伙。
万一建安侯府族学不争气,斗试的时候一轮游,连帖经和墨义这种基础考试都过不了,他们不得被笑话死?
一世英明毁于一旦,死了以后还得被后世文人们嚼舌根。
黄万千看了看玉树之姿的少年,又看了看长相端方风华绝尘的少女,皱眉问,“难道就没有别的要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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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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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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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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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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