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有了要成亲的真实感。
烟火气,那么重。
他不要什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不要她时时刻刻举止端庄,连走路睡觉都小心翼翼;更不要她背负着明德帝的生死,和一个国家的兴亡。
他只要她想笑的时候肆意笑,想哭的时候随意哭。
岑鸢甚至想把时安夏当个孩子来养着,蹦跳,嬉笑,顽劣,有血有肉像个被人宠着的最最普通的女子那样活着。
走一步看十步的活法,真的太累了。可是没有这个技能,她又如何能活成如今这模样?
她注定不是普通的女子。
只希望他的小姑娘能活成舒服随性的样子。
这一世,时安夏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太后,他也不是北翼的卫北大将军。
他们只是平凡赶着成亲的一对新人。
以往,时安夏都是云里雾里活在岑鸢的心尖尖上。
轻轻一抬眸,远远一回顾……千百万次在心头描摩她的模样,遥不可及。
这一世不同,她就要做他的新娘了。
过了今夜,只要天一亮,他就会骑着高头大马来迎她过门。
仪式从简不要紧,新娘是她就行了。
为了拐她做新娘,岑鸢将她想不起的那些往事,一点一滴放出钩子,钩着她。
她一问究竟,他便是那句“成了亲就告诉你”。
关于“破皮大鼓”,关于那些脱口而出的对子和诗句。
他说上一句,她便能对出下一句。
分明那些东西都是他从二十一世纪带过来的。不同的时空,醉人的诗句,不一样的文明。
关于他的故乡,他曾经从事的职业,他在上一世都告诉过她。
她是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她是他的铜墙铁壁,他是她的万箭齐发。
他对她那么赤诚,从不曾隐瞒。
一如今夜的月光,洁白如银,清辉似雪。
岑鸢就那么守在窗外,听房间里面热热闹闹,吱吱喳喳。
似乎是护国公府当家主母郑巧儿正在为时安夏开脸。
按照北翼风俗,每个姑娘在成亲的头一夜,都要由五福之人进行开脸。
所谓五福,乃长寿,富贵,康定,好德,善终。
早前唐楚君问时安夏,愿意让谁来给她开脸。
时安夏想也没想,便求了大舅母。
郑巧儿得了活儿,喜上眉梢。
她可是外甥女亲口认定的五福之人,能不乐吗?
她性子原就爽朗,这会子喜气洋洋,心头欢喜,嘴里妙语连珠不要钱似的往外蹦,“我家夏儿怎么长的?说一句倾国倾城之姿都不为过。哎呦,这眉眼,这鼻子,这小嘴儿,哪哪都好看……我怎的就没个这样的女儿呢。”
她边说,边用双手绷着两根棉线,在时安夏扑了粉的脸上,绞着脸上的绒毛,轻轻扯断,再修齐额发和鬓角。
才进行到一半,唐楚君喜极而泣,“我儿啊……真好看……”
这么好看的女儿,她竟然弄丢了多年。还好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啊!
不是老天有眼,是时成逸有眼,竟然帮她把女儿带回来了。
在女儿出嫁前的夜晚,唐楚君双手合十,祈求上天保佑时成逸和于素君幸福美满,长命百岁。
她泪眼盈盈地瞧着女儿那张酷似自己的脸儿,心头所有的不甘和怨恨便是彻底烟消云散了。
她的儿子和女儿都有了归宿,她这一生便是圆满。此后的每一天,她都要快快乐乐。
守在一旁的北茴等人,皆是眼眶红红,脸上却堆满了笑意。
只有时安夏偶尔眼睛望向窗外,心里想着,那傻子今夜总不至于在窗外站着吧。
她唇角漾开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容,竟然心底涌出微微的甜蜜。
其实时安夏成亲的目的远不如岑鸢单纯。
她成亲,最初是因着“有缘人”,有效杜绝皇太后胡乱指婚。
后来,她一步一步走近了明德帝。
她也没想到,几息之间就从侯府嫡女变成郡主,之后又成为公主。
更有甚者,皇太后已经没有了明面上可以拿捏她的实力。
她是完全不必在乎“有缘人”这件事了。
除去元宵节那夜在灯谜闯关时,她和岑鸢联手戏弄了晋王。这一世,她和晋王的交集可说丝毫没有。
到了如今,时安夏原本可以不嫁就能规避风险。
她甚至不用像以前那样找大伯父商量,“我想以后一直留在侯府里,希望大伯父别赶我走。”
事情发展至此,哥哥成了建安侯府掌权的,母亲和离了,无拘无束。她跟着谁,日子都能过得随心所欲。
但她还是想嫁给岑鸢。
抑或是他用那些云里雾里的前世今生勾着她,又或是他每一次的欲言又止,尔后答应她,成亲后就告诉她。
时安夏甚至觉得自己是为了追寻失掉的记忆,才嫁给他。
可真到了这一刻,她才知自己也是满心的悸动。
心跳,一下接一下。
脸红红的,低下眉眼时,眼睫如颤翅的蝴蝶,忽闪忽闪着喜悦。
大约是到了子时,一屋子人忙完才散去。
新娘子要赶紧补觉,因为睡不了多久,寅时就得起床梳妆打扮。
房门一关,时安夏便是轻轻推开了窗户。
月光碎在那人身上,如万千流光,星星点点。他并没站在窗边,而是离窗有几步距离。
窗外是一片桃树,正值花开,竞相怒放。
他便是站在一株桃花树下,微微靠着那树,有一股子慵散微熏的劲儿。
见时安夏开了窗,岑鸢便是心头一跳。
窗里的小姑娘墨发长长垂下,如瀑布一般。她眼里是细碎的光芒,明亮而美丽。
她清凌凌的眸子,欲语含羞看着他。
岑鸢没想着今夜见她的。
他只是担心会出变故,守着会更安心。
就这么见到了,心头眼底流露出的,便是难以掩饰的热烈奔放。
他喊她,“夏夏!”
声音里也是带了热烈和喜悦。
有时候从一个人唤你名字的时候,就能看出他到底喜不喜欢你。
时安夏此时就是这样的感受。她前世今生都没听谁叫她名字叫得这般热烈。wWW.ΧìǔΜЬ.CǒΜ
就好似匆匆带着一场杏花春雨而来!兜头兜脸洒落一身,那是满眼欢喜,那是满心雀跃。
时安夏娇嗔的,“你真在!不回去睡觉,明日怎么迎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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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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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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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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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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