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到刚才那个哪怕她用了所有妖气,还没能勾到的完美男人,幺幺还是脸上露出不甘的表情来。
“在我回家之前,我要先去一趟我父母家。”
听见幺幺这么一说,傅知行心念一动,余光看向后视镜里一直跟着他们的车,他深知机会来了。
“好。”他决定不打草惊蛇,于是轻声应道。
谁知这时,女孩温软的身躯又贴了过来,浓烈的香水味几乎冲昏他的天灵盖,“知行,你今天好像有点奇怪哦。”
傅知行身形轻微一颤,可还是不动声色道,“怎么奇怪了?”
幺幺嘟着唇,娇嗔,“你今天说话都不看我的眼睛。”
傅知行强忍着心底的不适,握住她的手,“傻瓜,那是因为你的眼睛太好看了,我要是盯着,就没办法专心开车了。”
女孩一瞬就展颜欢笑,被他的甜言蜜语迷得意乱情迷的,总算是不做乱了。
而傅知行这会儿还犯着恶心呢,好在这样痛苦的日子持续不久了。
到了幺幺父母家,傅知行正要跟着她下车,却被她的手指给抵住了胸口,“别着急嘛,你就在这里等我。”
她不让他下车,这让他愈发觉得这里肯定有猫腻。
傅知行点了点头,目送着她进了门。
幺幺父母所住的地方是一家农家小院,此刻傅知行后边的那辆黑色库里南也蓦地停下。
宴初下了车,定定看着这农家小院上空更浓重的乌云,乌云在天空翻江倒海,仿佛随时会降下雷电。
她确信了,妖气就是源自此处。
幺幺扭着她那细腰回了家,但是一进门,她没急着去房间,而是直直往院子走去。
还没走近,就听到院子里的鸡一阵刺耳的尖鸣声,幺幺却镇定自若,然而这时一只手拍在了她的肩膀上,她一回头,是她母亲神秘兮兮的脸。
“妈?”
“幺,你最近在工作,你不知道,咱家的鸡隔几天就少一只。”
幺幺挑眉,心虚地笑了笑,“妈,我偶尔会把鸡带去给我朋友,忘了跟您说。”
“才不是!”她母亲定定道,“那几天,你不在家,俺数了一遍,鸡就是少了一只。俺一开始怀疑是邻居偷了,为这事儿还跟邻居张婶子吵了一架。后来三更半夜,俺听到鸡的惨叫,俺让你爸去瞧,你爸鼾声震天,睡得跟死猪似的,没办法,俺只能披着衣服自己出来了……”
幺幺咽了咽口水,“然后呢?”
难道她妈看到了?
“然后……”她母亲惊悚地瞪大眼睛,当那束光打在她脸上时,显得愈发可怖,“然后俺看到了一地的鲜血,还有鸡毛,吓得俺赶紧拿紧了手里的棍子,结果有个东西滚到俺脚边,吓了俺一跳。”
“什么东西?”
“一个鸡头!而且一看就是硬生生扯掉的!肯定是什么野兽,要么就是狐狸,要么就是狼。后来我打林业局的电话,人家来了,说这里又没有山,不可能有什么野兽,结果就走了……”
幺幺干笑,“对啊,这里又没有山,哪来的野兽?”
“不,我还是觉得是野兽,不跟你说了,你看这鸡叫得多惨!”
她母亲瞪着眼睛珠子,又拿着棍子一步步走上前,幺幺赶紧跟在后面,生怕出什么事。
来到鸡圈里,风平浪静,地上有一些鸡毛,还有一只鸡,飞到了围栏边,仿佛随时会跳出去。
“看吧,我就说没什么野兽!”幺幺干笑,她母亲还是满脸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呢,一定是跑了。”
她边说边摇头,然后走了。
她前脚刚离开,“咚——”那只鸡就从围栏上掉了下来,脑袋径直从身体上掉落,咕咚咕咚,一颗鸡头滚到了幺幺身边,吓得她花容失色。
而后,树后走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头长长的银发,嘴唇颜色宛若玫瑰花般瑰丽美艳,他的嘴角还蜿蜒着一丝鲜血,更有种锦上添花的美感。
“胡闹,你再分我一点妖力……”xǐυmь.℃òm
幺幺一想到今晚就可以和傅知行共度春宵,她就止不住地开心。
以前她从来没想过她还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她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平凡得再也不能更平凡了,丢在人堆里找不到的那种,如果哪一天不去学校上学,同学们都找不到她。
但是她内心的火热,无人知。
她爱看玛丽苏文学,爱看霸道总裁喜欢上平凡灰姑娘,还爱追星,喜欢那些美颜盛世、脸上blingbling闪光的明星。
在家的时候,她也会幻想,要是真有一个脸蛋帅气,身材又好的男人爱上她该有多么美好。
可惜现实就是现实,终其一生的努力,大多数人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她不仅脸蛋一般,也没有技能,学习也一般。
她本以为她一直会过这种普通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在家里的鸡圈里捡到了这只小狐狸,它雪白的皮毛都被鲜血给染红了。
一开始奄奄一息,连水都喝不进去,她拿针管装了水,一点点地喂,见它好一点又用鸡熬了鸡丝粥,用针管继续喂。
小狐狸的伤终于好起来了,能蹦能跳了,某一日回家,她没有找到小狐狸,却惊奇地发现,家里多了一个银发的少年。
她从来没看到过那么绝世的美貌,就算娱乐圈里,她粉的那些明星们也远远及不上他。
“要不是你,我这次渡劫就失败了,就会死,谢谢你帮我活下来,我可以帮你实现任何愿望……”
她激动极了,恍惚间就想起了自己小时候许的心愿,她要成为大明星,她要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公主。
“没问题。”
他话音刚落,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仍旧是脸上有青春痘坑坑洼洼的痕迹,也没有变白,她有点失望,到底是她许下的愿望太大了吗?
当天下午,她离开家,准备去便利店上班,途中,一辆车停了下来,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人拦在她面前。
她不是很适应有人这么盯着他,还以为是坏蛋,顿时攥紧了衣摆,但转念一想,高中时她曾经被那些男生奚落,说谁都不会对她劫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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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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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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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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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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