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老蛤蟆不要脸,想蒙骗主人,让主人收下它的话,静兰不乐意了,瞪着老蛤蟆。
“你这老赖皮胡说八道什么?谁是你的主人?我们主人才没有你这样的精怪呢?
打不过就胡言乱语攀关系,我们主人可不是什么精怪都收的。你想成为我主人的仆从也不是不行,说说吧,你都有什么能耐?”琇書蛧
小金逗弄完那些鳄鱼,迈着猫步走了过来,在主人的小腿上蹭了蹭,伸了个懒腰。
“老蛤蟆!不是我瞧不起你,就你那点修为,真不配成为主人的仆人。你还是不要一口一个主人的喊着了,实在丢人。
你自己睁开眼睛看看,我们这三个,你打得过谁?我们主人可不收没用的废物。”
老蛤蟆睁着一对蛤蟆眼,瞅瞅静兰和小金,再瞅瞅黑炭头,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彻底歇了要攀附楚潇潇的心思。
其实它能有今天,纯属机缘巧合,并不是它自身有多大能耐。
三百多年前,它捕食时,偶然间在水里遇见了一只半死不活的蚂蚱。
那只蚂蚱很特别,浑身金光灿灿,要不是它快要死了,就它那威武的样子,根本不可能落到它嘴边。
知道蚂蚱是个好东西,拖着它隐藏在一个山洞里,分七天才吃完。
第一天吃下去,感觉整个身体都跟火烧似的,它以为自己要死了,咬着牙挺过那阵。
第二天饿了再吃,火烧变成了一股热流在身体里流淌。
第三天,热流被它慢慢引导,流遍全身,感觉浑身体态轻盈,一蹦老远,好神奇。
第四天,它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蚂蚱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蚂蚱,它的身体有能量。
巨大的能量。
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吃完,它啥都不干,就静静地坐着,感受身体里的变化。
之后它变得越来越强大,身体越来越好,沼泽地里的蛤蟆死了一批又一批,它还活得好好的。
再后来,它能随心所欲变化成各种各样的东西,还能变化出人形。
它开心坏了,不知不觉成了沼泽里的霸主。不管是鱼还是鳄鱼,都得听它的调遣。
这地方鲜少有人来,它欺负的除了来喝水的其他动物,就是沼泽里的族群。
没欺负过人,实在是这地方不会来人。
直到此刻,它才算是第一次欺负人,没想到踢到了钢板。
人把它欺负惨了。
“做不成主人的仆从,恭顺她总可以吧?以后我再也不随便欺负人了,我的家随便你们怎么走,我再也不管了。”
它也管不起。
黑龙太厉害,自己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仆从都这么有能耐,要是让那女娃娃出手,它和它的子子孙孙是不是顷刻间就得被灭?
黑炭头冷笑:“随便走算什么,我家主人想走哪儿就走哪儿,用不着你管与不管。昨晚上弄走的木头全都给我弄回来,少一根,剥了你的皮。”
奶团子瞅着老蛤蟆,眼底都是亮光。
【对哦!用这些蛤蟆可以做很多好吃的呢,什么牛蛙干锅,红烧牛蛙,爆炒香辣牛蛙,酸汤牛蛙,水煮牛蛙,每一道都很好吃。】
黑炭头:“......”
我也是醉了,主人的脑子里怎么就想着吃?能不能想点别的?
李思祖:“......”
潇潇妹妹真厉害,居然知道这么多做牛蛙的菜,一会儿要抓一些来做给她吃。
静兰:“......”
啊啊啊!主人好厉害呀,我要抓牛蛙,抓很多,每一道菜都做出来尝尝。
小金“喵呜喵呜”地叫着,已经伸出爪子开始抓蛤蟆了。
它抓的全都是个头最大的,主人喜欢吃这些蛤蟆,那是它们的福气。
老蛤蟆不敢有异议,点头哈腰地挥手,将水底下的木头都弄了出来,瞧见小黑猫在抓它的子孙,也不敢多说什么。
好在子孙很多,死掉一部分,要不了多久就能补充另外一部分进来。
老蛤蟆被制服住,小金扯掉结界,老国公带着人也在抓蛤蟆。鳄鱼们一窝蜂围上来想攻击人,却被人反杀,一下子又死伤不少。
鳄鱼们怕了,全都退回沼泽地的水里,再不敢随意上来。
“大家赶快抓蛤蟆,那东西剥皮后可是极好的菜。”
李思祖站在高处,对着所有人喊,杨恒领着人拿着布袋子,整片整片地抓。
蛤蟆们也不是傻的,知道有危险,全都不停地往水里蹦。
大家辛苦一阵,抓是抓了不少,跟跑掉的比,不值一提。
木头被老蛤蟆按照原样架设在沼泽上,毕恭毕敬地承诺:“日后这片沼泽就是老蛤蟆为主人值守的地方,这些木桥会永远立在这里,再不会被损坏。”
静兰冷哼:“那还差不多,能为我家主人效劳,是你的福分。记住了,我家主人是东盛的国师。”
“是!”老蛤蟆点着脑袋,语气尊敬,“记住了,主人是东盛国师。”
小金看了看老蛤蟆,嫌弃它长得难看:“你还是走吧!长得这么丑,别吓着我家主人。以后看守住这地方,我们回来时还要经过这里呢。
若是这些木桥坏掉了,我小金第一个不放过你。我们这么多人,一定把你的子孙都抓来煮了吃掉。”
楚潇潇照着小金的脑袋拍了拍:“你,胡说。”
【蛤蟆的繁殖力惊人,不是你想吃就吃得完的,赶紧回去吧!瞧瞧你抓了几只蛤蟆,够不够一盘菜。】
小金放开爪子,露出三只蛤蟆,已经快被它按死了。
老蛤蟆不忍心瞧见这一幕,纵身跃入水里。
奶团子嫌弃地瞅着小金,嫌弃地摇头:“你,不行。”
小金马上放下爪子底下的三只蛤蟆,往老蛤蟆入水的方向看:“我要再抓几只,凑一盘。”
水底的老蛤蟆一动不动,心想,你还是别凑一盘了,就那三只将就着吃吧!你一只猫,能吃多少。
一晚上大家都没合眼,个个都在整理鳄鱼和蛤蟆。剥皮,剖肚,整理出一堆一堆的肉。
老亲兵们最有经验,怕肉放不住,有盐巴的用盐巴腌上,没有的就用开水煮了,拿绳子穿起来晾晒。
蛤蟆干脆全都煮了,大家好好地饱餐一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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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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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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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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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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