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金子银子越多越好,现在我是凡人,凡人。
凡人就地吃饭睡觉,穿衣住房,必须要有金银傍身。
参观完兽园,楚潇潇美滋滋地回去了。
乾坤袋里的老虎没有急着放出来,等晚上把那些猛兽都弄回来,丢里头养几天再说。
上次瞧见那些猛兽全都饿得皮包骨头,从训兽馆把它们弄回来,等于救了它们的命。
端王实在小气,抓了它们来,又不让它们吃饱,还要它们表演挣银子,拉关系。
用过晚膳,楚潇潇想一个人偷偷溜出去,跟晌午去姑姑家一样。小短腿还没迈出院子,就被楚之南一把抱住。
猛地被人拎起来,双脚悬空,奶团子发出一声感叹。
【唉!怎么就被逮住了呢?我想去训兽馆呀,要怎么跟爹爹说?】
楚之南:“......”
不用说,爹带你去。
杨氏也听见了女儿的心声,知道她要去训兽馆,更知道她要去那儿做什么。琇書蛧
“潇潇!晚上没啥事,让你爹带你出去逛逛吧!”
奶团子的脸上立即荡漾起了开心的微笑,黑黑的大眼珠明亮得像是两只小灯笼。
【啊哈!娘亲真是天底下最善解人意的好娘亲,我正想出去收了端王的训兽馆里的猛兽呢,娘亲就说让爹爹带我去逛街。太好了!娘亲!爱你!么么哒!】
虽然听不懂什么是“么么哒”,但“爱你”还是能听懂的。
知道女儿喜欢她,爱她,杨氏心里很高兴。
孩子就是孩子,不藏私。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不像大人,会在意规矩礼仪,隐藏自己的情绪。
明明喜欢,却不敢随便说出来,只能放在心里。
楚之南看看四周没人,凑近杨氏:“夫人!为夫也爱你!”
冷不丁听见夫君说这么肉麻的话,杨氏愣了好几秒,随后弯起唇角,偷偷地笑。
边笑边嗔怪:“一把年纪了,孩子说啥你跟着说啥,也不嫌害臊。”
楚之南局促,更紧张:“夫人!不喜欢为夫说爱你?只喜欢闺女说的?”
杨氏摇头:“不,不是,我喜欢,就是有点意外。”
“嘿嘿嘿!喜欢就好,以后为夫常说,就不意外了。”
楚潇潇:“......”
我这是被硬生生灌了一嘴狗粮?还是自己无意之中挑起的?
跟夫人说了几句话,楚之南的心里热乎乎的,带着女儿,坐着马车出府而去。
他刚才听女儿说了,她要“收”了训兽馆里的猛兽,到底怎么收他不知道,他相信女儿一定有她自己的办法。
不说她收了一头老虎吗?这么些天过去了,老虎在哪儿都没瞧见,女儿身上有秘密。为了不让秘密泄露出去,他亲自架着马车,带着闺女出门。
闺女要去收猛兽,肯定跟收走老虎的方法是一样的。
父女俩驾着马车在街上溜达,两人并排坐在车辕上,奶团子晃着小脚,转着脑袋,好奇地四处看。
看街边的店面一家一家上门板歇业,也看孩子们嬉笑着四处奔跑打闹。
转了一圈,马车在一处巷子里停下,楚之南下来,抱着女儿,往驯兽馆的后墙走去。
这地方以前他来过两次,有点印象。
凭着记忆,他把闺女带到了驯兽馆的后门。
今天没有表演,驯兽馆里留下的人没几个,都是看守。猛兽全都集合在后院,用铁笼子关着,根本不会跑出来。
看守的人全部都集中在前院喝酒赌钱,长夜漫漫,实在无事可做,怎么着也得找点娱乐项目。
不然没办法度过这么长的夜晚。
楚之南的功夫很好,抱着女儿,围着训兽馆转了两圈,摸清楚了基本状况。
【爹爹!你把我送到关押猛兽的地方就好,剩下的我来,你站在外头望风。】
楚潇潇怕老爹不知道她的意图,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再指了指里头。接着用手点了点楚之南的肩膀,再指着外头。
那意思表达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楚之南无奈地看着女儿,心想,我堂堂护国公,居然成了给女儿望风的人。
说出去谁敢信?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也不信。
瞅准机会,楚之南将楚潇潇送到专门关押猛兽的院子,打开门,让她进去。
小小的人儿迈着小短腿,一双眼睛在每一只动物的身上扫过,原本躁动不安的猛兽全都趴在笼子里,一动不动。
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强大的威压,把它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站在门口观望的楚之南瞧见这一幕,感觉十分震惊,女儿居然能震慑猛兽?难怪她能坐在老虎的背上,老虎惧怕她的存在。
想着女儿的能耐,片刻又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连灵泉水都能拿出来的闺女,还有啥是做不到的。
楚潇潇在每一头猛兽面前走过,见它们都服服帖帖地俯首称臣,便打开笼子,将所有的猛兽都收进了乾坤袋。
里头的猛虎太孤单了,给它找些玩伴,等过段时间再将它们放出来,全都丢进兽园给她挣银子去。
端王的训兽馆以后就成她的了。
这里的事处理完,再看看端王还有什么别的产业没,有机会都想办法弄到自己手上来。
女主想方设法搞起来的生意全成她的,日进斗金的人也是她,想想都美。
咯咯咯!她太聪明了,女主为她做嫁衣。
猛兽收走了,边上还有许多鸟儿,兔子,还有一只五彩斑斓的孔雀,一头漂亮的驯鹿。
【啊哈!我要把这里的东西都收走,以后它们都是我的了。端王好厉害,连孔雀都能弄来,这种鸟儿,除了南云国,谁都没有。】
门外站着的楚之南在心里发笑,闺女还是小了点儿,端王一直跟南云国交好,弄只孔雀来算什么。
他弄来的南云国的东西还少吗?
贤妃不就是他弄来的?
收完所有动物,奶团子晃晃悠悠走到楚之南身边,伸出双手让他抱。
好奇地看了眼院子里头,发现所有的笼子都空了。那么多猛兽,全都被女儿收得干干净净。
究竟被收去了什么地方,没谁知道。
孩子不说,他也不问。
就算他问了,孩子也不一定能说清楚。
有一点他敢肯定,闺女有神通,并且神通还不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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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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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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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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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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