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实在是没办法了,平宁候老年丧子,整天苦哈哈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看得人心焦。
京兆府尹王明奎天黑后一个人来到了护国公府,请求见楚之南。
来得巧,今晚他刚好在家,两人在楚之南书房隔壁的花厅见面。
王明奎给楚之南行礼:“这么晚打扰国公爷,实在情非得已,还望国公爷见谅。”
楚之南:“王大人不必客气,说吧!找本国公啥事?”
“平宁候府的世子突然失踪,平宁候急得嘴角起燎泡,案子报给了京兆府尹,王某不才,一点头绪都没有,还望国公给点提示。”
楚之南:“......”
完了,误会大了,怎么破案也来找他?把本国公当半仙了?
唉!闺女的聪慧不能暴露出来,顶缸就顶缸吧!总比让人觉得闺女是个妖孽强。端王还没彻底解决,闺女的能力不能暴露。
免得跟上次一样遭人惦记,他有自保的能力,闺女没有,她太小,太娇嫩,无法应付突发状况。
楚潇潇:“......”
哼!便宜爹得了健忘症,潇潇厉害着呢。
江晨玉的事,楚之南听杨氏提起过,妹妹被人欺负,楚家女眷去江府,这么大动静,瞒不过谁。
当日杨氏就派人把平宁候夫人大闹江府,乱扣帽子的事都宣扬出去,不然平宁候也不会知道得那么快。
现在全京城的老百姓都在暗地里关注着平宁候府世子失踪一案,京兆府尹压力很大。
“这事我只告诉你一点,你顺着这个方向去抓人,审问,必定会有结果。”
王明奎喜出望外,再次对着楚之南行礼:“还望国公爷赐教。”
“赐教谈不上,只是给你一条思路。”楚之南虚空抬手,让王明奎免礼,“刘太尉有个寡居的女儿,叫刘婵如。
江晨玉跟她有纠葛,不出意外,平宁候世子会将人收房。后来刘太尉出事,这事暂且搁置,刘婵如怎么可能甘心?”
王明奎眼睛一亮:“国公的意思是只要找到刘婵如,就能破解平宁候世子失踪一案?”
正说着,珍珠把楚潇潇抱来了。
大晚上的,杨氏怕她自己走路摔着,就吩咐人抱着她来。
“爹爹!”
奶团子可高兴了,待在院子里无聊望天呢,听说爹爹找她,屁颠屁颠就要来。
没走两步,被珍珠抱着送到了这里。
这个时候爹爹找她,一定有客人来拜访,她要去瞧瞧热闹。
扭头看了眼王明奎,奶团子大眼睛都亮了起来。
【京兆府尹?是为了平宁侯世子来的吧?他被刘婵如宰了,埋在南郊的山洼里,臭气熏天,赶紧去找。】
楚之南:“......”
平宁侯世子死得挺惨,居然都臭了。
王明奎瞧了瞧楚潇潇,觉得护国公这小闺女长得真不错,明眸皓齿,粉嫩嫩的,特别可爱。
特别是她艰难爬上护国公膝盖的样子,就跟那毛茸茸的小奶猫跳上人的膝盖一样可爱。
“理论上就是这样。”护国公抱着闺女,心满意足,“听说京城南郊的山里传出来一股子恶臭,王大人不妨带着人去瞅瞅,说不定有意外的收获。”
“哦?京城南郊的山里有恶臭?”
王明奎顿时懂了,恶臭应该是平宁候世子的尸体散发出来的,如果事情具体,护国公也太厉害了。
连人死在哪儿都知道,是不是他也知道刘婵如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国公可否告知刘小姐目前在哪儿?”
楚之南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向了怀里的奶团子。
楚潇潇眉头皱起,感觉京兆府尹有点笨。他去了南郊不就知道刘婵如在那儿了吗?为什么非得问得清清楚楚?
要不是此事牵连了小姑姑,她才懒得跟他废话。
【哼!笨死了。刘婵如就住在南郊的庄子里,去一趟,杀人凶手和尸体全都可以拿下。】
楚之南心中一滞,刘婵如胆子真大,居然住在尸体附近?难道她没闻出尸臭?
说对了,一般人真闻不出来。
以为是死猫死老鼠的臭味呢,谁会知道是尸臭?
“刘小姐就住在南郊的一座庄子上,王大人赶紧趁早去拿人。”
“此话当真?”王明奎激动不已,再次给楚之南弯腰行礼,“下官马上召集人过去,要真抓着真凶,下官一定感激不尽。”
“不必。”楚之南朝王明奎挥了挥手,“赶紧去吧!客气话就不用说了。”
“多谢国公爷指点,下官告退,打扰了!”
楚之南派身边常随将人送出门,到底是京兆府尹,管着京城的案件琐事,该客气还是得客气一下。ωωω.χΙυΜЬ.Cǒm
王明奎回衙门召集了一队人马,直奔南郊而去。
刘婵如自打在白岩寺被江晨玉抱过之后,就一直跟他勾勾缠缠,两人时常在她的庄子上腻歪。
刘太尉被抄家下狱,刘婵如就知道江晨玉不可能将她带回府去,本想跟他断了,偏偏江晨玉不肯,逼着她一次次侍候。
后来刘婵如怀了身孕,江晨玉不肯要,逼着她落胎。
刘婵如不同意,这是她第一个孩子,舍不得弄掉。再说她已经寡居,一辈子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好不容易来一个,她也想尝尝当娘的滋味。
江晨玉只顾着自己爽,完全不顾她的感受。无论她怎么恳求都没用,被他捏着下巴,亲手灌下了一碗落胎药,孩子没了。
孩子从她的身体里剥离的那一刻,她的心跟着死了,娘家婆家都无望,她的日子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得知江晨玉跟着一帮狐朋狗友出去玩,刘婵如也偷摸跟上,一直跟到出了京城地界。
江晨玉是个色胆包天之人,那晚,她偷偷摸摸敲开了他客栈的房门。
“玉郎!是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我吧?我还给你准备了更大的惊喜呢?要不要跟我去看看?”
“好呀!本......”
刘婵如怕他惊动了旁人,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压低声音:“这是咱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不能被人知道,走吧!今晚让你永生难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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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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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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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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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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