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以后见了护国公,千万客气些,不能轻易得罪了。”
庆王深有同感:“我奉劝各位,皇上已经开始整顿朝堂风纪了,诸位回去好好反省,若是有贪污受贿的,不好当面跟皇上忏悔,也可以去找护国公。
只要认真悔过,再不与其他不相干之人接触,家小还是能保住的。
若是被护国公抓住,在朝堂上爆出来,最后的结局大家都该知道。本王言尽于此,各位好好想想吧!”
视线在众人脸上扫了一遍,庆王背着手走了。他也得回家将这事跟父亲母亲唠唠,端王那边暂时不能来往了,要是被护国公知道底细,报告给皇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楚之南:“......”
想多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自当不会客气。
杨氏接到女儿,开心坏了,将羊奶递给她喝,楚潇潇是个贪吃的吃货,明明在宫里已经喝过一瓶,现在依然能喝得下去。
直到喝得打了个饱嗝才放开,愣愣地坐在杨氏的腿上,没多会儿就睡了过去。
杨氏看得心疼,眼眶都红了,可也知道没办法,皇帝要让她上朝,谁能阻止得了?
楚之南看她抱着女儿,脸有忧伤,轻笑着安慰:“皇上说了,明天不用去了,等有需要的时候再去。”
“真的?太好了!总算是解脱了。”杨氏低头亲亲女儿的额头,“潇潇还这么小,就被皇帝差遣,我心里难过。”
“这话说给为夫听听可以,外头不许乱说。”楚之南拍拍杨氏的肩膀,无奈叹气,“潇潇异于常人,她说皇帝是她的糊涂账,说明她就是老天派来拯救东盛和咱们家的。
满京城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袁太师也想效仿,把门卫夫妻的孙女说成是自己的,抱着进宫,结果被皇帝发现,斥责在家反省。”
杨氏看了楚之南一眼,而后露出笑容:“袁太师可真敢做。”
“他要知道咱潇潇洞察一切,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也是,堂堂太师,居然做这没品的事,不光自己丢脸,还丢皇帝的脸。”
楚之南伸手将杨氏搂在怀里:“谁说不是呢?投机取巧,的确跌分。”
“他想学咱家潇潇,可惜学不来。”杨氏又低头亲了亲女儿红扑扑的小脸,“不是谁都能成为咱们家潇潇的。”
说着话,到了家,去跟老国公老太太说了一声,楚之南带着楚一飞去了郊外大营。
皇帝让他带兵去查抄成国公府闹鬼的庄子,他得去军营里点齐人马。
京城西郊,一座被遗忘的庄子伫立在密布的草丛里,宛如一枚时间遗忘的印记。
庄子四周的杂草长得高大而茂盛,绿色几乎浸染了整个庄子,像一层厚厚的毯子覆盖在上面,几乎掩盖了它曾经的辉煌。
墙面上,岁月的痕迹已经深深地刻入了石头的纹理,每一道痕迹都仿佛在诉说着一段古老的故事。
这些故事早已被风吹散,只剩下沉默的石头和蔓延的杂草作为唯一的听众。
太阳洒在庄子的屋顶上,形成一片金黄色的光影,
光影并没有带来温暖和安宁,反而让整个庄子更显得荒凉和凄清。
有时,一阵风吹过,杂草沙沙作响,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据说这座庄子里经常闹鬼。
夜晚,人们常常能听到从庄子里传出的奇怪声音,或者是一阵尖叫声,又或是哭泣声,让听到的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仿佛有孤魂野鬼在飘荡。
成国公曾经想卖掉这座庄子,只要有买家来看,必定破财丧命,久而久之,满京城的人都知道这座“鬼宅”。
楚之南是个武将,一生手里不知道杀了多少敌人,收割了多少性命,皇帝派他来,自然知道他不信鬼神。
他没有急着来庄子上动手,而是派了几个人前来打探。
打探的人装成乞丐,进到庄子,前面的院子蛛网密集,房屋破败,摇摇欲坠。
后面的院子靠山而建,同样破败不堪,唯一奇怪的是屋后有一个地窖。
按理来说,常年无人居住,地窖边上的土应该松散杂乱。
偏偏没有,地窖边很是光滑整洁,应该是有人经常进出造成的。
楚之南接到消息,带着人悄无声息来到这个地窖口,他不忙着派人进去,而是打算用火攻。
找了许多柴火过来,点燃了全都扔进地窖口。
奇异的一幕出现了,火和烟雾全都朝着地窖里头飘。靠近山边,别的没有,柴火到处都是。
再说现在是大白天,地底下的人想装神弄鬼都不敢。
烧了一会儿,没见人爬出来,楚之南让人再去寻找这样的地窖口。
要是没烧火,还真不好找。
火一烧,烟雾顺着地窖口往外飘,原来屋子的前院,就在那摇摇欲坠的正房后边,发现了一个地窖口。
厢房中间,杂草掩埋的地方发现了一个。
楚之南让人守护住这三个地窖口,开始不停地往里头丢柴草。
只要有人出来,他们必定第一时间抓住。Χiυmъ.cοΜ
如果贸然冲进去,谁也不知道里头有多少人,有多少陷阱。
用火攻,扛得住就扛,扛不住自然会跑出来。出来一个抓一个,出来两个抓一双,他们不费任何吹灰之力,守住就行。
三个地窖口边上都站满了人,个个都在守株待兔。
烧了大约有半个多时辰,底下的人扛不住了,最先有人出来的是靠山边的地窖。
里头的人用武器将柴火拨弄到一旁,还没冒头,瞧见外头来了官兵,顿时又缩了回去。
有士兵要跳下去追,被楚一飞呵斥住了。
“记住!谨遵元帅命令,不用拼勇斗狠,咱们只要智取就行。守住出口,不信他们能一直躲着不出来。”
“是!”
将士们齐心协力回应,那响彻山林的呼喝声,惊飞了许多鸟雀。
估计底下的人也听到了,只要不想死,迟早都得冒出头来。
不用急,不用急,根本不用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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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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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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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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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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