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羊?早说嘛!羊咩咩一骨碌爬起来,雄赳赳地站在宋子苒身边——来吧!它可比那些牛啊、马啊的,跑得快多了!能爬山,能蹚水,能上树。小主人你上山要啥哥哥背?他们笨手笨脚的,慢死了!
宋子苒看着比自己还高的野山羊:……
你站这么直干嘛?跟我比个头?不带这么侮辱人的啊!
宋五毛把手里的瓜皮,扔在地上,擦了擦手,双手卡着妹妹的腋下,轻轻一用劲儿,把小丫头托上了羊背。他担心羊咩咩不知轻重,把妹妹给摔了,两只手在她后面护着。
羊咩咩察觉到背上的人坐稳了,慢慢地往前走了两步——咦?小主人看着胖,不重啊!它体型巨大,四肢有力,背上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它加快了速度,在院子里小跑起来。
宋子苒前世是会骑马的,但骑马和骑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她平衡力不错,很快掌握了技巧。羊咩咩感知到了,便放开了速度,在院子里跑出一阵风来!
宋家的几个毛咋咋呼呼地道:“羊咩咩,你慢点儿!”
“妹妹,抓住羊角,坐稳了……”
“羊咩咩,太快了!别把妹妹甩下来!”
“姐姐好棒!”“姐姐最厉害!”“姐姐连羊都会骑!”
后面这几句,是果果和小十,比赛着吼出来的。蒋果果小盆友,嗓子都喊劈叉了!
吴婆子听到动静,从厨房里出来一看,吓得赶紧上去拦住羊咩咩,把福丫从羊上抱下来。她怒气冲天地把院子里的人都喷了一遍儿,尤其是仨儿子:“你们这些当爹当伯伯的,就任凭这些小子们胡闹?要是摔着我福丫,你们从老到小,一个都逃不掉!”Χiυmъ.cοΜ
羊咩咩意犹未尽,用脑袋蹭蹭小主人——还骑不骑?院子太小,人又多,跑不过瘾!
吴婆子一把推开它,斥道:“去,去,去!上山找你娘去!你一只野羊,整天在村子里晃荡,不怕被人逮去宰了吃?”
羊咩咩从鼻子不屑地喷了一口气:谁敢?上次打它主意的家伙,被它顶到河沟里,半天爬不上来。还有一个拿了刀子……有刀子了不起?它还有两只羊角呢!哼,大腿给它俩窟窿!它记住那些家伙了,见一次顶一次!
“行了,西瓜也吃了,戏也看了,都该干啥干啥去!老四媳妇,你留下来,帮我烙饼!”这一院子的人,看着碍眼,吴婆子一句话就把人安排明白了!
被赶出院子的羊咩咩,绕了一圈从后院翻墙进来。家里墙头足足有两米多高,在它惊人的弹跳力下,根本算不得阻碍。羊咩咩如入无人之境。
它狗狗祟祟地来到小主人身边,头往后一甩。宋子苒竟从它的表情中,看出了一丝猥琐,好像前世九零年代穿着花衬衫,梳着大背头的小混混,骑摩托要载美女的画面。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羊咩咩偷偷往厨房看了一眼,瞪着黑葡萄似的羊眼:别笑!小心把老妖婆给招出来。小主人,你到底去不去兜风?
宋子苒用手比划着高度——我想去,也爬不上去啊?
简单!羊咩咩四蹄跪了下来,又朝自己背上甩了一下头,额上的那缕非主流似的“刘海儿”,也跟着晃悠了一下。
宋子苒憋着笑,爬上了它的背。羊咩咩两只前腿先站起来,宋子苒抱着它的脖子,夹紧它的腹部,不让自己滑下来。羊咩咩轻松地站起,又朝着厨房看了一眼,然后狗狗祟祟地朝院子外面走去。
到了院门外,它仿佛松了一口气,“咩”地叫了一声,好像在提醒小主人坐稳了。然后,撒开四蹄儿,沿着后山的小路,轻快地奔跑着。它很贴心地,挑选没有灌木的地方走,哪怕是半人高的岩石,也阻挡不了它飞奔的脚步。
宋子苒渐渐适应了羊背上的起伏,缓缓地坐直身子。林间的风,吹走了她身上的燥热。飞快后退的山岩、草木,让她感觉无比畅快。果然,夏天兜兜风,最舒服不过了!
“咦?刚刚一闪而过的,是啥?”上山挖野菜的村民,直起腰,揉了揉眼睛。
另一位眼尖的媳妇,笑道:“我瞧着,是宋家养的那只羊!我家老幺,没少跟它抵过牛!”
“老宋家的羊,比牛犊子还大,你家小四,能抵得过?”
那个媳妇摇摇头,道:“哪能?羊小的时候都干不过,何况现在?为了能跟那只羊玩,我们家老幺,没少帮着割野草。”
“老宋家心真大,这么肥的羊,也不拴着,任它满山乱跑,不怕被人逮去!”
“那只羊力气可大了,巡逻队的柱子,都被它顶个仰八叉。听说上次狼群下山,它的角还把狼的喉咙给顶穿了呢!你想想,要是抵在人身上,谁能受得住?”
“我听说,隔壁村的二流子,想打它主意呢。后来没动静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咱们村的巡逻队给吓回去了,还是怎么的?”
“老宋家别说几个儿子了,就那些孙子辈,各个使得一手好弓箭。谁打他家羊的主意,不怕给射程马蜂窝?”
“老宋家这几年是起来了。以前那个穷得哟……现在不但儿子能干,就连孙子们也都不普通。你们也听说了吧,他家俩孙子,被府城的贵人看中,留在身边当差,每个月都能领这个数。”说话的人,竖起了两根手指头。
“二百文?”
“去去,二百文还值得拿出来说嘴?咱巡逻队上次打狼,每人还分了五百文呢!我说的是二两白花花的银子!”
“啧啧啧!真的假的?老宋家这是要发了呀!”
“还有老宋家的小儿子,现在在府城读书。他现在已经是秀才了,将来再考中个举人、进士的……老宋家就改换门庭,成了官身喽!”
……
宋子苒闭着眼睛,享受着风驰电掣带给她的快意。她轻轻摸了摸羊咩咩的脖子,浑身上下散发出愉悦和畅快——她这个坐骑可真不错,速度不比一般的马儿慢,还能爬山,最适合她不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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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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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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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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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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