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述和李熊?
路泽飞缓缓吐出了一口气,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眉心,这段历史是西汉末年,这是一个有些鸡肋的年代,在学界的热度也比不上它的镜面历史东汉末年,更准确地来说是,像一个被忽略的时代,留下的研究资料并不多,课本上讲得也不多,这段时期历史就仿佛被人遗忘了一样。
所以,这也是另外一个,路泽飞对这段时期历史没有太多印象的原因,因为老师真的也没怎么讲过。
当时最大的历史事件就是王莽篡汉,因为那位王莽在那段时期实施了许多极其跳跃的政策,比如收土地国有平均分配、禁止人口买卖等等。
这些政策在现在看来是很正常的,但是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非常前卫的,因此,王莽也被后世戏称为穿越者。
建立东汉光武帝刘秀则因为战场上许多次犹如天助的经历,被称为是天选之子。
后汉书有一段关于刘秀的记载。
“夜有流星坠营中,昼有云如坏山,当营而陨,不及地尺而然,吏士皆厌伏。”
这段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晚上有陨石坠入敌营,白天有团云落入敌营,朝廷的士兵都感到巨大的恐怖。
这不就是说刘秀得了天助吗?
当然,在这个年代,还有一个人,就是公孙述。
当时整个中原都在反抗王莽起义,而公孙述,偏安巴蜀,也就是白帝城这边。
此时此刻,遭逢乱世,群雄割据的割据,称王的称王,称帝的称帝,简直乱成一锅粥。
没怎么被祸害过的巴蜀之地不知道比外面强到哪里去了,而公孙述就决定在巴蜀自立为王,史称白帝。
而上述这些故事,穿越客王莽,天选之子刘秀,白帝公孙述,其实都是混血种。
在龙族的世界观里面,但凡能在历史上有头有脸,留下过自己名字的人,不说百分之百,百分之八九十,那就都是混血种。
混血种的确是跟普通人有所不同,即使刻意隐藏,也会逐渐展露。
而之所以这些人能够成为上位者,是因为他们属于血统非常优异的混血种。
王莽能够预测未来,【言灵】推测是“先知”。
利用窥探未来片段,借此实行一些有些标新立异的政策,来构建自己的帝国。
只不过,【先知】大概率也只能窥探片段,所以王莽的政策大多有些不上不下,导致他几乎是把自己的王朝自己给折腾覆灭了。
而至于能够召唤陨石攻击敌人的刘秀,在这份文件中,被推测掌握了大地与山之王一系的言灵,但至于具体言灵是什么,暂时还没有定论。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混血种之间的战斗,是混血种之间的权力争斗。
而关于白帝公孙述,这个位于西汉末年边陲时期的人物,关于他的记载就更少了,路泽飞就更加不熟悉了。
《后汉书》肯定有关于公孙述列传,但是,关于这个疑似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的李熊,记载就更少了。
公元25年(龙兴元年)四月,公孙述称帝,任命诺顿为大司徒。
诺顿在长江现白帝城一带建立了和北欧一样的青铜城,作为自己的寝宫。
公元36年(龙兴十二年),刘秀入川,十一月公孙述战死,刘秀击败这对兄弟,两人完成茧化,进入青铜城。
东汉军队和当时的屠龙家族在长江枯水季攻击诺顿宫殿,白帝城毁于那灭世级别的言灵【烛龙】。
如今,城墙遗迹仍清晰可见,在公孙述称帝的12年间,各地战乱频繁,而白帝城一带却因为诺顿的镇守比较安宁。
或者说,因为诺顿的存在,而没有军阀敢进入这片领域。
自那之后,青铜与火之王便就此销声匿迹。
苏恩曦拿出的这份资料,记录非常详实。
它的记录,追溯到最早的时候。
诺顿与康斯坦丁最开始是居住在北欧的青铜宫殿中。
但是从公元前的某一天,这两兄弟仿佛就从历史上消失了一样,无论是史书还是野史,都找不到跟他们有关的资料。
而这一消失,就是上千年。
而在这消失的一千年里面,没人知道这两兄弟去了哪里,干了什么。
他们的再次出现,是诺顿成为李熊,辅佐公孙述称帝,在长江的岸边又一次建立起宏伟的青铜城。
自此之后,青铜与火之王两兄弟便一直住在了这里。
当然,他们消失的这段时间,很有可能导致了诺顿的记忆混乱,产生了老唐这个新的人格,当然具体发生了什么,苏恩曦给的这份资料上面,也没有详细记载。
这和老唐的人格会不会有关系?如果自己没能阻止诺顿的觉醒,那自己能不能和他交流?
路泽飞一时间思绪沸腾,苏恩曦给的资料,绝对算是秘辛中的秘辛了。
其实,在黑王死去之后,龙王们在人类的历史上就完全消隐了,它们悄无声息地潜藏在人类统治的世界里,就像是巨鲸沉没在深海里。
但是,它们只是销声匿迹,并不代表着它们不存在。
纵观人类历史,其实很多事件都和龙王,或者说龙族,以及因为龙族牵扯出来的混血种有关。
当然,更多的信息,卡塞尔学院那边的话,应该是专门负责追踪青铜与火之王的曼斯。
之前他听消息,叶胜已经前往三峡了,过不久应该酒德亚纪也会去。
嗯,酒德亚纪现在也算是路泽飞鱼塘里的一条鱼儿,因此,基于这一点,路泽飞也必须要去找老唐,看看能不能解决诺顿的问题。
在原著中,叶胜和酒德亚纪这对苦命的鸳鸯就是死在执行三峡任务的过程中。
那个夜晚,学院敲响了很久不使用的青铜古钟,轰鸣的钟声响彻整个校园,校园的鸽子纷纷飞上天空,在夜色中咕咕的乱叫。
路泽飞继续翻看着有些冗长的资料,尤其是,很多资料都是文言文,路泽飞看得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大概历史就是,李熊谏言,天下大乱,主公公孙述,可以借着这个乱世,起兵称帝。
李熊的作用,有点像是刘备身边的诸葛亮,是公孙述的谋士。
当然,当路泽飞带入这位李熊其实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之后,只感觉有些荒谬。
没错,这种荒谬的感觉非常真实。
但是,龙类就是龙类,人类的身份只是他们佩戴的面具,就像是捕食者伪装自己的花纹,或许当初李熊之所以谏言公孙述称帝,更大的图谋就是为了得到那座白帝城,成为它们龙王的寝宫。
而且,在苏恩曦所给的资料中,还有一段描写非常有意思。
在李熊怂恿公孙述成为白帝之后,天生异象,所谓的天生异象,就是“有龙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
这段描写看得路泽飞有些好笑。
如果翻译成白话文的话,这段话的大概意思就是,天生异象。
根据资料描述,应该是诺顿施展了某些手段,于大殿之上显出龙形,暗夜里光芒熠熠,如同祥瑞。
可能是当时身为龙王的李熊施展了某些火系言灵,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异象。
但是公孙述本人肯定不会认为这是李熊能够制造出来的,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因为他决定称帝,所以天降祥瑞。
从某种程度来讲,那个时候的李熊,或者说诺顿非常聪明。
因为他并没有直接篡位,称帝,而是成为公孙述的谋士,借着公孙述的手,默默为自己谋划一切。琇書蛧
因此,诺顿本身并不傻,或者说,是保留有很大一部分的智慧的,至少在那个时候是这样的。
等差不多翻完了资料,基本上小魔鬼这边,是已经确定了青铜与火之王住的地方,就在三峡,但是别的信息,其实知道的也不算多。
“看起来,你对这些消息,也不是很满意?”苏恩曦挑挑眉,路泽飞的反应,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强烈。
路泽飞眯了眯眼,“好了,你应该告诉我,你们想要做什么,或者说,你们需要我做什么?”
这些信息的标价,如果拿到外面去,那都是天价,因此,苏恩曦不可能平白无故就把这些情报拱手送给自己。
现在和路泽飞接触的势力很多,昂热,夏弥,卡塞尔学院,包括芬格尔,诺诺,华夏本土的混血种,每个人都是各怀鬼胎想从对方嘴里套出点东西。一个个都跟人精似的。
但是,这一次苏恩曦居然主动送情报,一时间,路泽飞差点真的以为,小魔鬼路鸣泽和自己是一伙的。
尽管路泽飞也清楚,对方的图谋很大,但不管对方现在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次的药壶终究是要被灌在自己头上的。
“之后我会联系你的,潜入三峡白帝城的计划,应该就在不久的将来,我这次,是提前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有所准备,同时也给你分享一些情报。”苏恩曦站起身来,电影在这个时候也正好结束。
两人一起出了电影院,路泽飞始终是一言不发,一直把苏恩曦送到了停车场。
苏恩曦今天开了一辆银色的跑车,路泽飞认出来跑车上阿斯顿·马丁的车标。
哎,这些有钱的大佬都喜欢豪车,开的不是阿斯顿·马丁就是捷豹法拉利之流,路明非每次来到安珀馆的停车场,尤其是到了卡塞尔学院,这种壕无人性的家伙更是比比皆是。
等自己有钱了,必须要去换辆好车,路泽飞在心里默默发誓。
苏恩曦看着路泽飞,忽然说道:“怎么样,今天晚上要不要陪我去逛逛街,嗯,我说的陪陪我,也包括你脑子里想的那些过分的事情哦。”
苏恩曦的脸色有些红,不过因为是在地下车库,所以并没有被路泽飞发现。
路泽飞嗤笑一声,“我脑子里想的比你想象的还要过分一百倍,啧啧啧,我怕你这小身板顶不住。”
呵呵,跟我比骚,你先把长腿妞骚过再说吧。
“你该不会是变态吧……”苏恩曦一脸诡异地看了路泽飞一眼,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然后犹豫了一下,用细弱蚊蝇的声音说道:“你温柔一点,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也接受?抖m吗?
嗯,抖m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啊。
啧啧啧,不能再想了。
路泽飞用一副正人君子的口吻说道:“不好意思啊,我有女朋友了。”
“你有女朋友了?那长腿算什么?”苏恩曦一句话,把路泽飞打了回去,旋即,她声音温柔,故意把脸凑到了路泽飞的面前,嘿了一声,“我只是让你陪陪我嘛,又没让你分手,白送上门的大美女你不要吗?”
路泽飞依然正人君子,“要不起。”
“我又不是对a。”
苏恩曦哼了一声,虽然自己比起酒德麻衣还是有些差距,但是和夏弥的飞机场一比,那也绝对算是凹凸有致了!
......
好不容易才送走了苏恩曦,路泽飞又花了些时间给芬里厄选了一台清晰度比较高的电视机,这才离开了商场。
至于安装什么的,肯定就只有路泽飞亲历亲为了,毕竟,总不能把售卖电视机的柜员让他去尼伯龙根里面玩一圈吧。
......
美国,贫民区的筒子楼里。
老唐坐在电脑前打了个喷嚏,他搓了搓鼻子。
又有人在说他闲话?
他居住的环境,肮脏、简陋。
他就住在这里,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他每天几乎都窝在这几平米的狭小房间里,无聊时刷一会儿猎人网站,浏览着那些压抑而黑暗的话题,偶尔在星际里的厮杀算是他为数不多的放松方式了。
今天因为被那个叫路明非的给带飞了,所以他很开心,那些叫嚣着要虐他的网友全都被打得说不出话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活在阴暗的深沟里,目光所至却皆是遥远的光明。
老唐平日里给别人的感觉都是没心没肺的,像是个永远不知道烦恼,永远没有痛苦的人,可实际上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而且,他已经孤独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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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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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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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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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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