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宰塞,你不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吗?”
“我听说大明的皇帝都有三宫六院,咱们这个大皇帝好像是只有一个皇后和三个妃子吧?这怎么能匹配得上他得身份?这是个机会呀!”
“你那个女儿,我看哪,就干脆嫁到关内去,你儿子也在武学院,正好做个伴!”
“你的女儿做了大明的皇妃,也算是咱们蒙古与大明结为姻亲之好!”
提起这事,宰塞倒没什么不愿意。
乌齐叶特是黄金家族支脉的出身,是英雄成吉思汗的后代,做大明的皇妃,自然是够格的。
何况自己的女儿乌缇娅,今年十六岁,弓马娴熟,英气飒爽,容貌上佳,又能上阵杀敌,诸部中不知有多少王子相中了她。
只是她生性刚烈,总说什么要嫁当世的真英雄,根本看不上一般的草原莽夫。
为了给她找见一个如意郎君,宰塞没少操心。
这回听见醉酒的永谢布提起,他却是上了心。
的确,若论当世真英雄,察哈尔部的林丹巴图尔,建州的皇太极,或许都算得上。
可是这二人,只有英武之气,全无帝王之尊,更是乌齐叶特如今的死敌,都不如关内的那位大明皇帝。
大明的皇帝,御驾亲征平定西南,年方二十二,却是屡败察哈尔,收复辽东、慑服诸部,堪称一代明君、圣主。
这还不够英雄?
宰塞颇为得意,伸手从怀里摸出了只裹着粉色方帕的弯弓在众人眼前一抖:
“那是!你们瞧瞧,这便是小女的定情之物。”
“她说,如若找见了那个真英雄,便要亲手将此弓赠予那位英雄,以示形影不离之意。”
“这弓好漂亮,就像那天边翱翔的雄鹰!”康喀尔称赞一声,也笑道:“要是有什么女子也为我做这样一个定情信物,我愿意为她去死!”
宰塞眯着眼睛,沉浸在自己女儿被大明的皇帝相中,被当众册封为皇妃的喜悦之中。
底下有人的话却搅了他的白日梦。
“当皇妃有什么好?我听说,大明每岁都要从全国各地新选秀女入宫,要有两三千人。”
“这些关内女人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皮肤水灵又嫩滑,不比咱们草原的糙妹子强多啦?可是根本连皇帝的面儿也见不着!”
“乌缇娅要是去了,还不得守活寡呀!”
“不信你去问王公公,是有这回事儿吧?”
听到这里,宰塞的神情也变得有些不自然起来,望向一旁王承恩,道:
“公公,这些事,是真的吗?”
王承恩不知给魏忠贤办了多少事,在王朝辅跟前抖了多少机灵,才是抓住了这趟出关的差使,可不是为了宣个旨就回去的。
方才这群蒙古人在说话的时候他就浑身一震,心想如果促成此事,不失为大功一件!
于是他眼珠一转,道:
“是真的,但也有假的,传闻毕竟都不可信。”
宰塞连忙上前,恭恭敬敬给呈了一碗茶,因为他知道,大明前来宣旨办事的太监,是不会喝酒的。
王承恩接过茶,笑道:“陛下不仅要治理整个大明,现在连你们左翼、塞北几百个部的事,也都要一并处理。”
“陛下日理万机,哪能浪费时间在儿女情长上?”
“只是,男人都有这份情意,陛下也不例外,咱家就曾听陛下念过,说是后宫太过苦闷,缺少一名富有活力的女子。”
永谢布哈哈大笑,大力拍着宰塞的肩膀,把他的心里话直接说出来了:
“老哥,这念叨的不就是你的女儿乌缇娅吗?快把她送给大皇帝吧!”
康喀尔自然乐得诸部与大明亲上加亲,出来劝道:
“这话永谢布说的就很对,乌缇娅这个尤物,草原上哪部的王子和领主不垂涎三尺呀?”
“要是不把她嫁给真英雄,就是红颜祸水!”
宰塞叹了口气,心道也是。
所谓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英雄自古都爱美人,既然大皇帝有意,自己的女儿也有这份姿色,这就是没什么再好考虑的了。
何况他也觉得,整个草原不会再有人能配得上自己的女儿。
“叫乌缇娅过来。”
不多时,正在院外猎鹿的乌缇娅跑了进来,身旁还跟着一群同样是英姿飒爽的乌齐叶特部女战士。
她先是亲切的与各部领主打着招呼,最后才走到这边,说道:
“见过爹爹!”
王承恩代替朱由校暗暗打量着乌缇娅,也是不断点头,不过他心里没什么波动。
毕竟已经是太监了,有波动也没什么用。
乌缇娅相比一般的草原女子而言,其实长相更接近中原汉人,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一看就是常年在草原上奔走。
稍显柔美的脸上,却顶着高高的鼻梁和一双剑眉,颇具几分英武之气,与传统的乌齐叶特女子倒也相配。
“既然公公觉得小女长相还算不错,那我这就修书一封,请求大皇帝将乌缇娅纳为皇妃!”
乌缇娅听见这话,眼眸一亮,有些慌张,但听见要嫁的是谁,却没有说话。
大明的皇帝,乌缇娅虽然身在草原,但是听见的传闻却不少,他可不是那些草原上的歪瓜裂枣。
乌缇娅早就觉得,当今天下,只有朱由校这位能提剑上马,斩杀敌酋的皇帝能称得上是真英雄。
也只有他,配得上自己。
宰塞见她没有吭声,站在那里似乎在想些什么,也是明白了自己女儿的心意。
于是,他起身举杯说道:
“此次左翼、二卫联军之所以成行,罪在泰宁卫的翁牛特一部!”
“既然大皇帝已经下旨,我等草原各部,就当如令奉行,而我乌齐叶特,就用翁牛特来做乌缇娅的嫁妆!”
“诛灭翁牛特后,塞北将永为大明之藩屏,称臣归顺,但有明旨,莫敢不从!”m.χIùmЬ.CǒM
康喀尔也起身,大声喝道:
“左翼各部都听好了,为了草原能与大明永结姻亲之好,翁牛特的背弃行为,必须遭到严惩!”
“我们要用翁牛特人的鲜血,证明我们的忠诚!”
各部落领主也纷纷起身,高举起酒杯,同声喊道:“誓灭翁牛特!”
“誓灭翁牛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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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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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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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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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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