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他也是与自己一样,不愿在后金中为虎作伥,找寻机会归回大明?
不会!
刘兴祚可是老奴最喜爱的女婿,深受信任,他有什么理由起义归明,这说不通!
但…
自己一心归明,不也是没有任何理由么?
如果非要找出个理由,那就只因自己是汉人,身上流着淌着的,是先祖的血!
就算身死,也要义无反顾!
两个同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汉奸”,在这样一个促狭的时间点,对视在一起。
接下来,便是长久的沉默。
最终,还是李延庚打破了这个寂静,他还是不相信刘兴祚是真心想要归明。
“刘将军在说什么?”
“呵呵,你还是不信我。”
刘兴祚豁然起身,也是干脆,带着李延庚走到屋外,随便找个一个旗人女子,一刀捅过去:
“这下你信了?”
看着遍地鲜血,还有旗人们的惊慌失措,李延庚下意识一把拉住他,喝道:wWW.ΧìǔΜЬ.CǒΜ
“你干什么,这是在信州城!”
“莫说是信州,就是在老寨,奴酋的眼皮子底下,我刘兴祚杀的鞑子,何曾少了?”
刘兴祚冷笑一声,走到屋内,见到女真女婴,也是干脆的手起刀落,没有丁点犹豫。
连孩子都杀…
李延庚这下,信了八分,杀女婴还能这样果断,足以可见,此人与建奴的仇恨,已经到了何等地步。
他上下打量一番,正要说些什么,却是一名心腹部将急匆匆赶来,道:
“报——,将军,城外二里,正白旗的马队和一支不支何处来的马匪打起来了。”
“没听说正白旗要来人到信州啊…”李延庚心中狐疑,随口问:“有多少人?”
还不待那部将回答,刘兴祚便道:
“正白旗有三千人,多尔衮带队,马匪有八千人,全是骑兵,是我的人。”
说完,他看着一愣一愣的李延庚,再次道:
“我最后再说一次,多尔衮是来屠城的,不尽快疏散百姓,日后就算回了大明,你如何与那边的父老乡亲们交待?”
“要是让我的人白死,我饶不了你!”
那部将刚张嘴,要说的就全被抢了先,再加上此人把那话说的如此露骨,也是立即拔刀,对准了刘兴祚。
李延庚这时已信了九分,但还是看向部将。
部将发觉他眼神中的询问,点头道:
“将军,说的一点不错,比我知道的还多,此人,怕是建奴打进来的细作!”
“让他知道我们的事,兄弟们都不会有活路,我砍了他!”
“且慢——!”
就在刀即将砍在刘兴祚头上时,李延庚突然伸出手,上前凝视着他,道:
“刘爱塔,我错怪你了。”
“叫我刘兴祚!”后者闻言,显得有些激动,脖颈之间都暴了青筋。
“事已至此,你说怎么办,我全听你的!”李延庚这下全无怀疑,示意部下不要擅动。
刘兴祚望了一眼城外,道:
“若是你之前听我的直接疏散城内百姓,伤亡能更少一些,但是此刻,只怕我的人已经要死伤殆尽了!”
“你的人死了,我的人上!”李延庚冷笑一声,道:“权当是我对大明的皇上尽忠这最后一回!”
“你——?”
......
城外,刘兴祚麾下部将王巨魁拄着刀,勉强支撑在一片血肉模糊的尸体上。
望着眼前这个十岁幼童,大嘴张开,逐渐笑的疯狂。
“哈哈哈哈——!”
“狗奴,你们活不长了!”
多尔衮神情毫无波动,被巴牙喇兵层层护卫,手刀按在王巨魁颈上,淡淡问:
“说,谁指使你们来的?”
刚才一接战,多尔衮就觉得不对。
这事儿是老寨大殿上议的,只有大金的高层才知道,这个时候有人来截杀,只会是出了内鬼。
看来父汗想的不错,大金有汉人的细作!
就目前来看,可能这个细作的地位还不低,到底会是谁,李永芳?刘爱塔?
都不太可能…
这个汉人的细作,一直在与大金作对。
和这次一样,每次大金铁骑杀掠汉人时,就总有人打着马匪的名头派兵拦截,救下一部分汉人。
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骑兵,许多人裹衣中还穿着罩甲,绝不会是一帮马匪。
“狗奴,你问是谁指使的,那爷爷就告诉你,是大明的皇帝,是天下的百姓!”
“是千千万万被你们屠杀的辽民!”
想得出神的多尔衮忽然觉得脸上一湿,伸手一摸,却是眼前这个马匪,吐了一口浓痰。
顿时,多尔衮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大声吼道:“砍了他,给本贝勒砍得他死无全尸!死无全尸!”
“明狗全都该死,汉人全都该死!!”
一声落下,王巨魁被一名白甲奴骑挺着虎枪穿胸而过,不甘地倒在了地上。
“贝勒,这些马匪怎么处理?”
闻言,多尔衮抓头看去,见到了十几个被控制住的“马匪”,想想道:
“全都砍了,直奔信州!”
望见向自己走来的奴兵,这些马匪都知道死期已定,便都疯狂起来。
有人站起来,死在了冲锋的路上。
也有人疯狂嚎叫,扑到一个奴兵身上,张开血盆大口,想要咬下这奴兵的耳朵。
牙齿磕在头盔上,只是给这奴兵造成了些许困扰。
这奴兵恼羞成怒,一脚蹬开马匪,赶上前几步,将手中佩刀向下插到了他的腹中。
伴随着鲜血喷溅到脸上,这奴兵显得更加兴奋,哈哈大笑。
几息之后,十几名“马匪”,全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多尔衮重新骑回马上,望着眼前数千具尸体,正要下令继续前进,却是忽然感觉脚下土地在震动。
一名白甲兵驰回,远远道:
“禀十四贝勒,前方有数千马匪向我军冲来!”
“又有马匪?”多尔衮惊了,随即伸出佩刀,喝道:
“大金正白旗的勇士们,这些人不是马匪,他们是受人指使的明狗!”
“本贝勒会向父汗请示,杀一个明狗,前程如杀一个辽地明军一样,杀光他们!”
前程,相当于大明的军功。
听了这话,在场的正白旗奴骑无不是振奋,呜嗷乱叫着,挥舞着刀枪,向这批马匪迎了过去。
信州城内,当地百姓正在刘兴祚的组织下,用最快的速度分散撤离。
城外二里,铁骑纵横驰骋,刚历一战的正白旗奴骑,又逢阻截,这一次来的骑兵,明显也不是普通的马匪。
马蹄踏着冰封的冻土,两支骑兵飞速冲撞在一起,转瞬间,残肢飞舞,喊杀震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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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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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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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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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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