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班是最基础的班级,这里主要是教三百千,给大家做启蒙的。在启蒙课程讲完之后,便会有所分化。当然,有些女子以前是开过蒙的,那便不用在识字班读书,直接分流即可。”
叶幽兰带着齐桓修往院子里面走。女子书院设立的时候,尤长明为了弥补梅姨娘的过错,捐了二十万两银子。云仪惠妃的母族周家也捐了五十万两,把女子书院修建得比国子监还大,里面分设了许多学院。
“这边是绣工学院,专门教刺绣等手工艺的。这边是陶艺学院,还有绘画学院、裁剪学院、烹饪学院等,都是教一些手艺活儿的。”
“以往总有一些偏颇的认知,觉得学手艺就不用识字,其实是错的。真正的技艺不能只靠口口相授,因为每个人的领会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所不同。技艺的传承还是需要文化基础,所以无论学什么手艺,我都会让学生们先开蒙识字,打好基础。”
齐桓修深以为然,微微点头表示赞许。
“这边还有医学院,是培养医女和药女的。”
叶幽兰谈及此事,嘴角不禁泛起一抹温柔的笑意:“自从陛下扶持辛太医出门行医,许多身患隐疾的女子纷纷踏出家门,寻求医治的希望。随着女患者的增多,对医女和药女的需求也日渐旺盛。若非九公主慧眼识珠,提议大力扶持女子医院,我们或许至今仍蒙在鼓里,不知世间竟有如此之多的女子,面对男大夫时,对自己的病情感到难以启齿,因此延误了病情,导致‘红颜薄命’。”Χiυmъ.cοΜ
齐忆烟虽然没有学过医,但她在妙华镜里见过三千俗世的故事,知道女子因为生理结构的原因,比男人更多病,而且病情还容易反复。
再加上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等社会条件的束缚,所以才有民间大夫流传着一句话,叫“宁医十男子,不医一妇人”。
叶幽兰带领齐桓修和齐忆烟往里面走:“辛太医每天辰时便来授课,温太医每隔三两日也会来授课,一直到午时。与学生们一同用午膳之后,再带一部分学习进度较快的学生去医馆见习。虽然短时期内想要培养出一个女医不太可能,但有几个领悟能力特别好的,已经可以看些个简单的小病了。现在每天跟着太医们实习,进步神速。”
齐桓修的眼神闪了闪,扬了扬眉毛,嘴上问着叶幽兰,眼神却转向齐忆烟:“温太医也来医学院这边授课?”
这老小子是认出自己的女儿了,还是想在女子书院里找个老伴儿啊?
齐忆烟看出齐桓修心里的八卦之火,她自己也有点好奇。不过这件事不用掐指算,叶幽兰已经给出答案。
“辛太医的医术高超,其中大部分医术是传家之宝,辛太医未经母亲的首肯,其医术不得外传。这一束缚使得辛太医在教授弟子时,总是难以毫无保留,教学体系因此显得略有残缺。
所以温太医才主动来帮忙,一同授课。两位太医的联手,使得医术的传授更为完整、深入。
而在温太医的带动下,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太医愿意在不当值的日子里走进医学院,把毕生医术传授于人。
方才提到的那些领悟力好的新人,便是跟着太医们在辛太医的医馆实习的。”
齐桓修扬了扬眉毛,他倒是不知道,他的太医院里竟然有这么多不求名利只求传承的好大夫。
“传朕旨意,凡在医学院授课的太医,每个月领双倍月俸,年终考核加分。”
这种事情,短期可以靠一腔热血,若要形成持续性,还是需要物质的激励。
齐桓修微微眯了眯眼,十天前,他已经下了调令,把蜀地总督辛华歆调回京城,任礼部右侍郎。
虽然都是二品,但礼部右侍郎可没有蜀地总督那么大的权利,照理说这是明升暗降,一般人不会情愿。
但辛华歆不同。
他费劲巴拉把辛炽霞送进京城,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自己能回京,跟他的同门师兄——御史中丞袁佑青朝夕相对。
如今齐桓修成全了他,辛华歆偷笑都来不及呢。
“朕已经下了调令,宏霞夫人不日即将进京,到时候她若是仍旧不肯让辛太医把医术外传,那也不勉强,朕会从太医院挑选合适的老师——比如温太医这般。”
【父皇这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啊!分明就是想看辛华歆和袁佑青的瓜,还有温太医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认出女儿,却把吃瓜说得这么清新脱俗,不愧是我父皇!】
被女儿戳破心事,齐桓修半点都不觉得脸红,反而洋洋得意地点了点头。
没错,朕就是这么英(假)明(公)伟(济)岸(私)!
齐桓修带着九公主在女子书院转了一大圈,还坐下来听了半节课,把教书先生紧张得说话直咬舌头。
齐桓修鼓励地轻轻拍手称赞,还点头表示赞许,那女先生才深吸几口气,找回平日的从容自信。
之后,齐桓修还去宿舍转了一圈,碍于男女有别,齐桓修没有进门,齐忆烟进去看了一圈,回来笑眯眯道:“父皇放心,这里的宿舍比国子监的更干净舒适,还香喷喷的呢!”
齐桓修又对叶幽兰称赞了几句,接着又提出要去参观食堂。
叶幽兰心里微微一颤,皇帝陛下怎么看得这么仔细?看上去不像是来视察,倒像是特地来寻找瑕疵的。
难道陛下是想寻她个错处,然后以此为由,把她这个女山长换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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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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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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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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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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