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对这个母亲是没啥感情的,她三岁父母就扔下她出国了,她刚开始是在伯父家里,是由保姆看管。
直到十多岁了才跟爷爷奶奶生活,她从小到大是没得到过父母疼爱的,伯父伯母虽然对她也很好,但伯父家有五个孩子,她是老三,对她也就那样,主要是孩子多根本照顾不过来。
回来后,爷爷奶奶对她倒是很好,但并没有特别娇惯她,也可能吴美玉天生的性格使然,吴老对她教育很严格的,可她却学了社会上的很多恶习,让吴家人都觉得很奇怪。
吴美玉根本不是吴家人的行事作风,也没有吴家人的性格,吴家人都是舍己为人的多,可她却自私的很。
宋桂芬真不知道跟她咋说这件事,她也怕说出去,如果不是她猜想的那样,那可更伤害孩子的心了,本来美玉跟他们夫妻俩就不亲。
宋桂芬现在很后悔,当初还不如把女儿带在身边呢,当时只考虑孩子的安全了,他们出去就做好了牺牲的打算,想着孩子留在国内最起码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现在看到孩子跟他们并不亲近,还不如当初把女儿带出去了,一家人即使死也在一起,最起码不像现在这样离心离德。
“我没事,以前的老毛病了,一着急就心慌,你敲门吧!”
吴美玉又看了眼母亲,只是脸色有些不好看,没看出来她有哪里不舒服啊?她总觉得这个妈有些装,看着就不舒服,跟她性格格格不入。
吴美玉敲了几下门,屋里传来了叶母的声音,“谁呀!敲啥门啊?进来不就得了。”
这大嗓门,听的吴美玉一皱眉,她虽然不喜欢自己母亲这样的,但她毕竟在吴家那样的环境里长大的,这一说话就跟农村泼妇似的,她还真受不了。
她下乡就一直呆在集体户里,从不跟生产队的人走动,有一次,出去走动碰到两个乡下女人吵架,她感觉听了都污了耳朵,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集体户。
母女俩走进屋里,看到炕上坐个看着有六十来岁的老太太,满脸皱纹皮肤黝黑,看着比宋桂芬老多了,叶母比宋桂芬小一岁,不过比她结婚早。
宋桂芬上大学了,大学毕业才结婚,可叶母十八岁就结婚了,等她毕业跟吴先生结婚,叶母都有孩子了。
叶母一抬头看到进屋的两个人,穿戴都比她强很多,一看身上的衣服就是好料子,而且长得也很好看,一看就是有钱人。
叶母还奇怪呢?这样的人怎么来她家了,她这几年眼睛花一时没看清楚,当宋桂芬走到炕边的时候,叶母使劲眨眨老花眼,再次睁开那浑浊的眼睛。
这回总算是看清楚了,这是谁啊?
当看清眼前的人时,心里就不住的打鼓,其实在她心里早就觉得自己的亲姐姐应该早就死到国外了,反正女儿也不值钱,都是赔钱货,她也不在意了。
当初一起出院,也不知道谁给两个孩子报错了,她女儿生下来比较黑,生完出院稍微白点,但跟外甥女还是差一个色,另外,她女儿耳朵唇上有一颗小黑痣。
就是要出院那天喂奶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的,可陶陶被抱回家时特别白,她就觉得有些奇怪,记得自己女儿好像没这么白的,她端详了孩子半天,喂奶的时候看了眼耳唇。
吓的她差点直接把孩子扔了,她稳定了好一会,又朝耳唇看过去,还真没有,把两只耳朵反过来调过去的看了好几遍,确定是没有了。
当时,她后来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后来,等两个孩子满月了,都抱着孩子去了父母家串门,叶母当时就愣住了,自己的孩子穿的都是旧衣服改的小衣服,一看就破破烂烂的。
再看姐姐的闺女,穿着小翠花的衣服,都是细棉布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手腕上还带着银镯子,脖子上戴着金项圈,叶母当时就羡慕不已。
她偷偷地看了孩子的耳朵,那孩子果然耳唇上有颗小黑痣,可她怀里的孩子没有,那就是她并没有记错,确定这俩孩子是报错了。
她当时就想换回来,可话刚说了一半,看到自己女儿那穿金戴银的小姐样子,她退缩了,她的女儿如果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这个当妈的脸上也有光不是。
再者就是,她现在先不说,等到以后女儿长大了,也过上好日子了,那她是不是也能借光,到时管女儿要点好吃的,好穿的,缺钱再要点钱,是不是也很痛快,那她的好日子不就来了。
她女儿现在在吴家长大,将来也能嫁个更好的人家,如果在她身边长大,将来也就嫁个小门小户,挺多是个打工的。
可这姐姐嫁的可是大学教授,那日子过的老舒服了,她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来姐姐家过的日子,都发疯的睡不着。
现在有个机会让自己女儿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那还回去干啥,将来收利息不是更好。
叶母越想越是这么回事,她就蔫不登的把这件事给隐瞒下来了,当她看到宋桂芬身后的吴美玉时眼睛一下就亮了,这丫头来了,这她的好日子不就来了。
叶母笑的满脸爆米花,“哎呀!这不是大姐么?你这啥时候回来的?你这身后跟着的是谁啊?”
宋桂芬想握住自己妹妹的手,可叶母却直直的往她身后看去,连个眼神都没给她,手也尴尬的僵在半空,叶母却绕过大姐一把抓住美玉的手。
把美玉吓的直往宋桂芬的身后躲,却还是被叶母给直接拽了过来,双手拉巴巴的,把美玉的手拉的生疼。
“妈,这谁啊?”美玉大叫出声。
叶母笑容满面满眼的疼爱,“闺女,我是你,嗯!老姨啊?”
叶母差点把实话说出来,宋桂芬就在旁边看着,叶母的一系列动作,还有那宠溺的眼神,怎么能瞒过在国外经历过几年风吹雨打的宋桂芬呢!
她在国外研究的就是观察人的细微变化,研究人内心活动,好做到万无一失,叶母刚刚的眼神绝对是母爱,她忽然想起这俩孩子小时候。
每次陶陶和美玉在一起玩耍,只要美玉一哭,陶陶就会挨打,宋桂芬当时还在想这是妹妹对自己的孩子好,很怕美玉受欺负,可现在想想,心疼的浑身发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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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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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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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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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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