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喜林,秦收,吴美玉三个领头的,被直接带回了京都审理,陶陶也和沈彦舟一起回来了。
其中还把吴美玉那孩子也带回来了,孩子十岁了,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是人也挺机灵的。
他这种情况,秦收其实是孤儿从小就被高林抚养,很小的时候就当特务培养了,他对高龄真是又爱又恨。
孩子带回来后,陶陶派人把他送到了叶家,因为这个孩子叶家开了个会,叶父叶母坚决不同意留下这个孩子,吴美玉他们根本就没借上什么光,现在还让他们帮着养孩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特别是叶母,这件事情反应特别大,“不行,我不同意,现在两个孩子艰难的,还要上学还要吃穿,卖上哪去?上哪去,反正他也不是啥好人,他的孩子就更不会好了,赶紧领走。”
这次叶老二倒是说句人话,“妈,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小妹能被换走吗?,她要是不被换走,能落到这个地步吗?都是你把小妹给害了,现在他的孩子你又不管你的心咋那么冷呢?”
叶母就是自私自利的人,但他又觉得自己生气,气的七窍生烟,“你说啥呢?叶老二我把你养这么大,对你最好钱你花的也最多,你现在就这么说我,你还是人吗?别人谁说我都行,就你说不得,我的钱,我的感情都给你了。”
叶老二无奈的笑了,“骂我还真希望你能一碗水端平,就因为您惯着我,所以我从小就霸道在兄弟姐妹之间也不知道谦让,对谁都不在乎对谁都冷血无情,也不知道关心大哥妹妹,如果我要是和他们和平相处,也互相关爱。
陶陶现在过那么好,你看我大哥,得到陶陶的关照,你看我大哥日子过得多好,买好一套房子,还在单位当了领导,你在看我们这几个跟陶陶从小相处不好的人,现在咋样?
一个不如一个,妈,你当初对人家稍微好一点,陶陶对我们也不会不管不顾,肯定会帮助我们过好日子,要是那样我们过得也挺好,最起码还能多买一处房子。,
你再看看我们现在,除了大哥谁家过得好,那还有多余的钱买房子,我们现在吃饱穿暖都成问题,妈,您当初换了孩子为啥不对人家好,那毕竟也是我亲大姨的女儿,其实您的心才是最狠的,其实养了小猫小狗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也会有感情。”
叶母一听,直接炸了,指着叶老二的鼻子口大骂,“叶老二你个混蛋玩意,要不是因为你们这些孩子,我能希望他少吃一点吗?给你们多吃一点。
你们说我们家条件不好,如果不从她嘴里扣除一些,让她爱点饿,你们就能吃饱饭,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你们以为我当时就不难受吗?那毕竟是我养大的孩子,我能一点感情没有吗?而且还是我姐家的孩子也是有血缘关系的。”
哼!叶老二话也不想多说了,“行了,知道你为我们好,但是现在这孩子你为啥又不让留下呢?”
“我也是为你们着想啊,你们也不想想他们可是特务犯了重罪的,没准都要会吃花生米,这要是在咱们家养大,将来对咱们家孩子不是有影响吗?
比如考学当兵,那不就都不能了吗?所以千万不能养,宁可给他拿点钱把它送孤儿院去,大家都清静也不会给大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多给点钱不就得了,为啥要放在家里呀?”
叶母这样说的话,一家人都沉默了,是啊,这样是影响了自己家孩子的前途,确实很不值得,刚开始大哥想要带回去养,可现在鹦鹉说出这样的话,他也不敢了,因为他家孩子将来也要当兵的,而且考上大学没准进去关工作,这都不一定。
讨论了一天也没讨论出个具体到底怎么办?,这时候。大哥站起身去了院里给陶陶打了个电话,把叶母说的话一直不落的,说给陶陶听……
陶陶想了下,“不好意思,是我思虑不周了,没有考虑那么多,确实这是个大问题,那就送孤儿院吧,没事儿,你们多去看看他,过年过节啥再把他接回来住几天。”
大哥一听陶陶松口了,要不然他还挺担心的呢!
就怕陶陶感觉他们这家人冷血无情,以后相处起来又不好办了,现在这样挺好,“行,那我明天就去办把孩子送去孤儿院,我们制定的计划,大家必须每个月都去看他一次。”
或者有条件的一个星期去看望一次,那就更好了,涛涛没有多说这件事,不是他的事,他没有发言权,他也没有大度到替仇人养孩子的地步。
“你们把他送去吧!我明天吩咐助理每个月去看他一次给他送点钱,让他过得好一点。”
大哥整个人都傻了,拿着电话也不知道说话了,“妹子,那吴美玉对你也不好,为啥对他那么好,你要是不安排这些人照顾那个孩子,他现在恐怕连饭都吃不上,说不上会啥样,没准就流落街头了,小妹,你心里太善良了,但也证明你心胸的宽阔,真是做大事的人。”
陶陶笑了,“大哥你真会恭维我,我哪有那么好,但是有一点,我对事不对人,父母犯下的错是父母的,没必要让孩子承担,孩子有什么错投生到他们家里,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要是投生个好人家,怎么会落到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命运。
孩子是无辜的,当然,将来如果他的孩子跟他们一样不分辨是非,不明白道理,那也算咱们白培养了,但最起码咱们帮助过他,良心安稳。”
大哥陷入了沉思,好半天才道:“小妹你说得对,我们这活到几十岁的人了,没必要跟孩子一般见识,小妹我知道怎么做了,明天我就把他送到孤儿院去,然后多存一些钱,让他在里面生活得好一些。”
“对了,小妹要是有人领养他,那他去不去呢?他毕竟是男孩子应该很吃香吧?”
“那就看他自己的意愿了,10岁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有人领养,那就让他自己决定吧!或者有时间我问问他父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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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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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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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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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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