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贵客复姓钟离,上无下忧,乃是一位名满天下的大儒。曾任职大虞国学府的府君,也是《大虞文集》的主修者之一。
哪怕如今并非国学府的府君,其地位在大虞文坛也是极高的。
秦仲在京都待过一段时间,与钟离无忧倒也有一些交情,请他考究考究自己看上的女婿,倒也不难。
就在秦仲刚要出门时,便听到家丁紧急传来的消息:“大小姐见着了江寒!动手劈碎了一张石凳子!”
听到这个消息后,秦仲心中焦急如焚,暗道不好!
他自然知道秦穆清在想什么,无非是用自身的武力,把人吓走。
这种事秦穆清以前并非没有做过,先前秦穆清还是有许多追求者的,便都是她动武将人吓跑打跑的。
这逆女还不知道自己如今的名声吗!整个云梦城谁敢娶她!
哪个才子不是听了秦穆清的名字就连连摇头的?
如今有个才华横溢的肯入赘宁国府,她竟然也要把人吓跑!琇書蛧
秦仲当即气得准备去教训这个逆女,然而就听到家丁的口述。
“江公子见了小姐一掌劈碎石凳子,不仅没有逃走,还当场便表白了心意,他说,愿与小姐结为连理,互为鸳鸯,此生永不分离。”
秦仲有点懵逼,“这小子……当真这么说?”
“的确如此!”那家丁禀道。
秦仲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那小子,难道正好喜欢这样的?
“他人呢?”
“见过小姐后,便回那院子里了。”家丁道。
秦仲愣了半晌,才缓缓道:“既然如此,那就按计划,先去见钟离大儒。”
他上了马车,前往云梦城的暗香书院。
钟离大儒素喜梅花,而暗香书院有十里梅花,所以选择了此地为下榻之处。
秦仲带着秦奋到了暗香书院,先由门房禀告进去,便被邀请入内。
秦仲步入厅内,只见厅中有两位中年男子坐在一起烹茶,一人穿着宽松的青衫,略显清瘦,另一人穿着白色儒衫,面容较为圆润。
秦仲认得穿青衫的是钟离无忧,当即微笑道:“多年未见,钟离大儒风采如昔!”
钟离无忧目光落在秦仲脸上,心中闪过一些疑惑,微笑道:“宁国公别来无恙?”
两人当年在京都有过一些交情,敕造宁国府离钟离府也不远。
不过秦仲无心权力之争,早早便被排斥出京都的权力中心之外,几乎便剩下了宁国公这个虚衔。
后来更是举家迁移到这千里之外的云梦城来,从此两人就断了联系。
所以说,两人虽有交情,但其实并不深。
按理说,即便自己来到云梦城,秦仲也不会这么快就来拜访自己,难道他得知了什么消息?
是了,宁国公如今虽然没有什么影响力,但秦仲的哥哥,成国公秦震,却是手握实权的。
或许他是从秦震那里听到了什么风声?
钟离无忧念及如此,便和秦仲斟茶互饮,寒暄了起来。
秦仲见表面话说得差不多了,才道:“秦某近日恰巧得到一首诗词,觉得甚是喜欢,今日钟离大儒在此,正好请钟离大儒品鉴品鉴。”
难道秦仲知道老夫喜爱诗词一道,想以诗词交好我?钟离无忧对于秦仲的来意百思不得其解,便道:“哦?什么诗词?”
秦仲忙从怀里取出一张纸,递了过去,道:“这上面是一首词,乃云梦学子所作,请钟离大儒过目。”
这一首词,自然是那首《摸鱼儿》。
在钟离无忧接过纸张的时候,秦仲便看向了钟离无忧身旁的中年儒生,问道:“敢问先生是……”
中年儒生微微一笑,说道:“我乃太学府府君顾清秋。”
秦仲不禁大吃一惊,他知道能与钟离无忧同行的人,必定身份不凡,却没料到面前之人竟又是一位大儒。
大虞有三大顶级学府,国子监,国学府,以及太学府。
大虞极尊儒道,太学府府君本就是身份极为尊贵的,见皇帝亦不用行礼。
而顾清秋名声虽不如钟离无忧响亮,却也是桃李满天下的大儒。
秦仲心中不禁猜测,这一个国学府的前府君,一个太学府现府君,联袂而至云梦城,到底有什么事?
便在这时,却听正在看着纸张的钟离无忧忽然出声道:“好词!好词!”
他陡然站起身来,握着纸张的手竟尔微微颤抖,神色激动,目光紧紧盯着纸上的文字,道:“此词,必能传世。”
这句话让房间里的两个人都不禁一愣,纷纷看向钟离无忧的脸。
传世?
这词竟然能够传世?
传世的难度与名留青史差不多,一个人要做到偌大的功绩,才能在史书上留名?
而一首诗词要作得多好,才能够达到传世的级别?
钟离无忧竟然说这首词能传世?
但作为钟离无忧的好友,顾清秋却是知道他不会作无妄之言。
“书写大雁的诗词并不少,然而却无一首能够比拼这一首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这两句虽似询问,却包含了一股奇伟的力量,当真如雷霆万钧,先声夺人,让人读之只觉情字之重,不禁毛骨悚然。”
钟离无忧忍不住面露伤感之色,说道:“而之后的寥寥数句,描述大雁天南地北的生活,虽苦犹乐。‘就中更有痴儿女‘之句,却已超过大雁的本身,让人想到世间的痴情男女,至于末尾的那一句‘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更是以‘万里’、‘千山’、‘只影’等词,让人领悟情字之苦,不觉潸然泪下。”
“此词,当真让人读之不胜凄然。一经传播,必定流传后世!”
顾清秋不禁心中一惊,忙伸手抢过钟离无忧手中的纸张,细读一遍后,也是感到一阵震撼,微微颔首道:“好词!钟离兄……这词,只怕你也未必写得出来。”
钟离无忧叹道:“此词世间无二!”
秦仲不禁大惊失色,这词……竟然那么好?
他是知道这词很好,但好到什么程度却不知道。
未曾料到两位大儒竟会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秦仲兄,这词是出自何人之手?”钟离无忧问道,语气也热切了起来。
秦仲听到他改变称呼,心中一喜,钟离大儒自恃文人风骨,可极少称人为兄,哪怕见着国公,也只会不卑不亢的称一声某国公。
如今竟亲切的叫自己“秦仲兄”。
秦仲微笑道:“此词,是清河……是我的女婿江寒所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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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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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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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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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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