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荣晏开车返回家属院,路过热闹繁华的市区,见街道两侧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将车子停在公安局附近,领着他们母子俩前去逛街玩耍。
团团晚上都在部队家属院里跟小朋友玩,基本没有来过市区,今晚上坐在爸爸的肩膀上,欣喜的四处张望,看什么都很有兴致。
季落心情也很好,看到喜欢的一路买买买,这下又提着大袋子进了新开的服装商场。
“团团,喜不喜欢这件衣服?这上面有个五角星哦。”
季落给儿子选了件短袖,挑了他最爱的五角星图案,拿在他身前比划了下,“团团,喜不喜欢?”
“喜欢。”团团回答,又来了句:“爸爸穿。”
“这是小朋友的衣服,妈妈是给你买的,爸爸的衣服在那边,等下过去买。”
季落给他选了这件,又拿了一件同尺寸的蓝色短袖,搭配衣服的小短裤也选了两条,然后又去成年男装区帮任荣晏选衣服了。
“落落,我不用买,我有两件衣服换洗。”
任荣晏平常在学校都穿统一的军装,在外边穿的常服只有两件,两件都是白衬衫。
家里衣柜里的衣服基本都是季落的,他们父子俩的衣服少得可怜,加起来还不足她的零头。
季落早就想给他买衣服了,选了件海蓝色的上衣,“彦哥,你衣服太少了,再买两件日常穿的,这些上衣款式简单不花哨,正好平时换着穿。”
“彦哥,你试穿下吧。”季落将衣服给他。
“不用试,宽松点就行。”任荣晏不喜欢紧绷的衣服。
季落找服务员要了适合他的尺码,放到他身前比划了下,轻声说了句:“我男人身材好,行走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任荣晏嘴角上扬,用很小的声音回答:“不穿更好看。”
季落:“...流氓。”
“爸爸,你是流氓。”
被他抱着的团团重复妈妈的话,声音还不小。
任荣晏无奈失笑,大掌在他屁股上拍了下,“任允谦,你听错了,妈妈在表扬爸爸穿衣服好看。”
季落憋笑,笑得肩膀一抽一抽的,不着痕迹撅了下他腰侧的肉,转身将衣服递给站在不远处的服务员,继续去给他挑选衣裤了。
在这店里给他们父子俩各买了两套衣服,出来后又继续逛,走着走着就来了一个小广场,这广场上有很多人在摆摊卖鲜花,吸引了很多年轻女同志在选购。
季落也很喜欢花,让男人照顾儿子,她提着袋子挤进了人群中,看到喜欢的鲜花是毫不犹豫的掏钱拿下。
等她抱着四束鲜花过来时,任荣晏父子俩坐在路边小摊前吃甜品,团团正抱着碗在扒双皮奶,笑嘻嘻道:“妈妈,好好吃。”
“妈妈的鲜花,好不好看?”季落问他。
“好看。”
团团嘴上回答好看,但只看了一眼,立即低着头扒他爱吃的甜品了。
任荣晏找小摊贩又买了一份,瞥了一眼坐在街对面的某位熟人,给季落使了个眼色。
季落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见街对面的人是秦珍珠,她跟一群年纪相当的男女聚在一起吃喝嬉笑,一个个都穿着打扮得很花哨另类,桌边堆了很多啤酒瓶,很明显已经喝了不少了。
“彦哥,帮我找个人去打听下她的事。”季落记得上次秦东旭拜托她的事。
任荣晏不多问别的,将碗里的双皮奶喝完,叮嘱他们母子俩在这里等他,然后起身去找人打听了。
不过十分钟,任荣晏就回来了,低声告诉她:“安排好了,明天晚上会有消息。”
秦珍珠此时喝得人都快不清醒了,像无骨人似的靠在旁边的同伴身上,穿的裙子衣领很低,某个部位若隐若现,不止同桌的男人,连隔壁桌喝酒的男人都时不时往她身上瞄,可她自己却浑然不知。
同桌的其他女生跟她同类打扮,一个个打扮得妖艳风尘,说话谈吐粗俗无礼,真是应了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季落他们喝完双皮奶,又去前面逛了逛,给家里人打包了些美味的夜宵,还买了个菠萝蜜,待双手实在提不下了,这才原路返回开车回家。
他们到家时,大家都在客厅里看电视,见买了很多东西回来,阮丹琼笑着起身:“在妹妹家吃完饭,还去街上逛了?”
“对,路过街上,看挺热闹的,逛了一个小时。”
季落抱着四束鲜花进屋,给婆婆和大嫂小姑子各送了一束,自己留了一束,笑靥如花:“这是我送女同志的专属礼物,男同志没有,你们吃夜宵吧。”
“谢谢落落,我很喜欢。”
裴谣也是爱花人士,季落给她挑的是清新淡雅的百合花,这是她最喜欢的花卉,每次去街上都会盯着看,但都舍不得买。
“嫂子,谢谢。”
任荣蓉抱着闻了闻,她的是多种鲜花搭配的花束,跟季落的差不多,五颜六色搭配着,恰是好看。
阮丹琼也很喜欢,笑得合不拢嘴,睨了男人和三个儿子一眼,满眼哀怨:“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第一束花,还是儿媳妇好。”ωωω.χΙυΜЬ.Cǒm
“妈,那我比您幸运,虽然这也是我收到的第一束花,但我比您早二十多年。”任荣蓉玩笑着。
任毅正拿着他们刚买回来的夜宵在吃,笑着说:“喜欢花,自己去买嘛。”
“自己买跟别人送,那能一样吗?”阮丹琼白了他一眼。
“你自己选,挑你喜欢的花,不更好?”
任毅骨子里没浪漫基因,平时也没闲工夫去买花,当然也没想到过这些。
坐在一旁默默不做声的三儿子,全都低着头不说话,他们其实跟老爸一样的想法,但不敢在老妈和媳妇面前说出来。
“算了,不跟你们说了。”
阮丹琼了解他们的性子,懒得跟他们说废话,抱着花坐在沙发上美滋滋的欣赏,安排着:“我得找个瓶子养着,这鲜花好好养,也能养个三五天。”
“妈,我去拿。”任荣蓉立即起身去找空瓶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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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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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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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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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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