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生活在皇城里,没有长时间出海坐过船,脑袋发晕,又加上遭逢如此大劫,亲族覆灭,天之骄子一夕之间跌落云端,整个人意志消沉,浑浑噩噩间,便一病不起了。
多亏允帝料想周到,顾念旧情,安排了一位“家眷”随他赴岛,一路之上贴身照顾着他。
这活儿还真要施宣铃来干才行,施宣琴养尊处优惯了,也不会医术,只怕真来了,也只能跟越无咎抱在一起吐。
施宣铃毫不嫌弃越无咎,没日没夜地照顾他,也不觉得海上一路颠簸有多么吃苦,反而每天哼着小调儿,在船里跑上跑下,一副心情很好的模样。
越无咎常常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看着兴奋忙活的施宣铃,十分疑惑地想着——
她就这么喜欢我吗?
不可思议,实在太不可思议。
他几次三番想开口向施宣铃问些什么,却都难以启齿。
少年人心思敏感,又有着一股无法形容的别扭,这让他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施宣铃。
尤其是她的面容还跟施宣琴有几分相似,尽管气质迥异,可每日在他跟前晃悠着,还是会有那么几次,令他不可避免地忆起被退婚,被无情抛弃的痛苦往事。
更何况,她还是……施家的人。
施家曾经一路受到越氏一族的提携,得了万般恩惠,在朝中步步高升,春风得意,施家的女儿也曾对他柔情蜜意,许他白首到头的一场美梦。
可当梦醒时分,铜镜破碎,他狼狈起身,举目四望,这才知——
一切,皆是假的。
同他的皇帝舅舅一样,他平生也最恨欺骗与背叛。
“你知道吗?我真的很讨厌……你们施家的人。”
在海上走了半个多月,越无咎总算喑哑着开口了,可第一句话就是这般刺耳,刺耳到他才说出口,自己便也有些后悔了。
纵然他有满腔不甘与怨恨,也不该是对着施宣铃,对着这个无怨无悔跟随他,日夜照顾着他的少女。
可没想到,正在给他喂药的施宣铃手一顿,竟然点了点头,毫不在意地对越无咎笑道:“你说得对,施家人的确很讨厌,还好我离开那鬼地方了。”
越无咎愣住了。
眼前的少女笑得愈发灿烂,浅浅的瞳孔在窗外阳光的映照下,显得如梦如幻,清灵无比。
她声音就如同她手上戴着的铃铛一样清脆动听,一字一句在屋内轻快无比地响起:
“世子,你不用把我当作施家人的,我九岁才回了施家,弄了一套所谓‘认祖归宗’的仪式,可事实上,我从小就跟我娘住在青黎大山里,我们是蝶族人,在我心中,那儿才是我的家。”
虽然母亲曾跟她叮嘱过,回到皇城后,绝不可在人前提起自己的身世,只当自己是个普通的世家小姐,忘记青黎山,忘记蝶族,一定要对任何人都守口如瓶。
可面对越无咎,施宣铃不知怎么,就这样说出了自己的身世。
毕竟多年来,她被刻意抹去了身份,抹去了家乡,抹去了与蝶族的联系,父亲也只对外宣称,说她是施家早年养在外头的一个女儿。
她的母亲成了身份不明的“外室”,她也变为了一个无根无蒂的人,找不到人可以倾诉,憋了许多年,好不容易遇见了越无咎,她不想骗他。
毕竟,她如今是他的“家眷”,他们也算一家人了,她便不算对外“泄露”吧?
一说起家乡,说起在蝶族的那些幼年趣事,施宣铃就打开了话匣子般,上天入地,春秋冬夏,讲得绘声绘色,听得越无咎也不知不觉入迷了。
少女灵动一笑,趁机抬了抬勺子,示意越无咎张嘴,他果真乖乖听话,毫无所察地咽下了一勺药。
“世子,我的族人们都叫我‘小铃铛’,你也可以这样唤我,不用叫我‘施三小姐’的,我好不容易离开了施家,甩掉了这个无聊的称呼,你可别再让我想起来了。”
少女眼眸亮晶晶的,看得越无咎心头又突突跳了起来,他扭过头,到底喊不出那句亲昵的“小铃铛”,只能含糊应道:“我就叫你‘宣铃’好了。”
“可以可以,只要世子你欢喜就好。”
少女满口应下,从登船出发到现在,她一直对他百依百顺,越无咎实在忍不住,很想问出那句——
“你究竟为何……这般喜欢我?”
可话到了嘴边,终究还是变成了:“从前在家里,我爹娘都叫我阿越,可是我娘如今被关了,而我爹……”
这是越无咎最最不能谈及的伤口,只要一想到父亲那被千刀万剐的凄惨下场,他便会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果然,当夜少年就发了梦魇,整个人蜷缩在床上,一下喊着“爹”,一下又喊着“娘”,这动静自然惊醒了施宣铃。
为了方便照顾越无咎,她与他同睡一屋,只是中间用一张屏风隔开。
如今听见少年那梦中声声痛楚的呼唤,施宣铃赶紧绕到屏风后一看,这一看不打紧,她陡然瞪大双眼,好家伙,那只小灰猫又出现了——
这回仍旧在哭,只是不同于上一次的冷傲孤绝,这次的小灰猫是病恹恹的,缩作了一团,瞧着更加可怜了。
施宣铃来不及多想,赤着足摸上了越无咎的床,一把将他抱进了怀中。
她俯身贴上他额头,发现他烧得厉害,便连忙给他喂了一颗自制的药丸,隔了一会儿,少年烧退了些,施宣铃又从怀里摸出了一颗花蜜糖,想了想,到底还是轻轻塞入了少年嘴中。
他今夜在梦中太苦了,苦到……她想令他尝到一丝甜味,哪怕只能叫他尝到一丝。
事实上,自从她做的花蜜糖,小时候被施家一众人嫌弃过后,她便不再与人分享这份特制的甘甜了,今夜的越无咎是个例外。
施宣铃只希望,他这曾经锦衣玉食,尝过天下美味的世子爷,不要同曾经的施家人一样……嫌弃她给的糖。
还好,越无咎竟是颇给面子,在昏昏沉沉中吃下了糖,得了安抚般,整个人情绪平静了许多。
施宣铃暗自松了口气,可没多久,越无咎又开始浑身冷汗淋漓,情绪激烈起来,在她怀里说着颠三倒四的梦话:“娘,娘你在哪,天好黑啊……爹怎么会谋逆呢,我不信,绝不信……”琇書網
施宣铃知道这是世子打击过大,发癔症了,她连忙按住他乱动的手脚,将他搂得更紧了。
窗外月光倾洒,海风呼啸间,施宣铃学着幼时母亲哄她的模样,搂着越无咎,柔声安抚道:“阿越乖,娘亲在呢,你别怕,娘亲陪着你,阿越乖乖的,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她哄着哄着,又忽然觉得自己不太地道,不能这么占人便宜,赶紧又补充了一句:“世子啊世子,我只做你这一晚上的娘,你可别介意哦。”
越无咎深陷一片浑浑噩噩间,听着少女的各番自言自语,好气又好笑,想要回应却又挣不开梦魇,更是推不开那道纤秀的身影,只能任由她一次一次地“占他便宜”。
海风吹了一夜,天,终于亮了。
施宣铃迷迷糊糊睡醒时,就看到一张放大的俊脸,幽幽对她道:“你昨夜当我娘了?”
这下一激灵,少女彻底清醒。
“事从权宜,事从权宜,世子你别在意……”
施宣铃说着麻利起身,怕越无咎深究此事,赶紧打了热水过来,开始帮他梳洗,以及替他……扎针走穴。
是的,虽然越无咎烧退了,但根据他的脉象与症状,施宣铃还得替他针灸一番,将他体内的热毒彻底释放掉才行。
要针灸,自然就得褪去衣服,露出整块后背。
少年人又开始犯别扭了,磨磨蹭蹭地坐在床上,不愿在施宣铃面前解开衣裳。
施宣铃一边打开自己带上船的紫檀药匣,一边笑道:“世子将我视作医者便行了,在医者眼中,只有病人之分,没有男女之别的。”
她如此大方坦荡,倒显得越无咎矫情起来,少年不再多说,抿了唇便开始宽衣解带。
他后背才一显露出来,施宣铃便忍不住在心中暗自惊叹了声。
多漂亮的曲线啊。
虽然越无咎很清瘦,又遭逢剧变,在海上病了许久,可他仍有着精壮的肌肉,纤长的骨骼,宽肩窄腰,纹理紧实,挑不出一丝毛病。
不管是从看“病人”的角度,还是从看“男人”的角度,都很完美。
完全不同于皇城里那些软趴趴,只知道花天酒地,脑满肥肠的世家纨绔。
对,施宣铃说的就是自家兄弟,施家的一群公子哥们,要不就瘦得跟小鸡仔似的,要不就是大腹便便,一一扒拉开来,还真找不到一个像越无咎这般“出挑”的。
事实上,越无咎常年跟父亲习武,对自己要求严格,的确就不同于皇城里寻常的世家公子。
毕竟,他曾是盛都城里,最闪耀的那一颗星啊。
施宣铃不知想到了什么,莫名就叹了口气。
“为何叹气?”
越无咎敏感察觉到,有些紧张地发问,施宣铃却开始一边为他走针,一边低声道:“没什么,只是有些心疼和遗憾罢了。”
少女没有再多说任何东西,可聪慧如越无咎,一听便明白了那话中深意。
他呼吸陡然急促起来,心绪激荡下,眼眶也不自觉地泛红了。
原来这世间,还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真情实意地心疼他的境遇,遗憾他的从天陨落。
他哪怕深陷泥淖之中,也有人曾记得他过去的光芒。
少年长睫微颤,终是忍不住喑哑开口道:
“施……宣铃,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倏然问出来,越无咎的心便狂跳起来。
问了问了,他还是禁不住问出了口。
少年慌乱无措,还好背对着那道倩影,不用被她瞧出他的紧张与不安。
而身后的少女竟没有丝毫犹豫,只是温柔一笑:“对啊,我最喜欢你了。”
毕竟,你可是带我“逃出生天”的大贵人啊。
越无咎自然听不见施宣铃的心声,只能听见那句“最喜欢你了”,一时间,他呼吸颤动得更加厉害了。
过了许久,他才强自按捺住起伏的情绪,又慎重地问道:“哪怕你跟着我远赴海上,日后在云洲岛风吹日晒,吃尽苦头,也在所不惜?”
这一次,少女依然没有犹豫,反而答得更加轻快了:“当然啊,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
“什么?”
“不,我是说,喜欢一个人,就是不管他去哪儿,都愿意追随他去,只要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苦都不怕吃,天下之大,皆可为家。”
同样的一番话,这是越无咎第二次听到了,可不同于那夜在施家门口的震愕,他如今更多涌上心头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触动。
他蓦然转过了身,轻轻扣住了少女的手腕,铃铛相触间,发出了清灵的响声。
施宣铃被打断了针灸,有些不明所以地抬头,少年却紧紧盯住她的眼眸,每个字都带着灼热的气息。
“你最好……没有骗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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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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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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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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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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