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1522章 大点儿的曲园
  新军制改革之后,大秦军队从军制到装备到旗帜到上下级之间的同属关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八千精锐大军几乎都是年轻力壮精选出来的新兵,而且在军营进行过新的操列训练,辽代凉三国的三千辅兵还显得有些懒散,但剩下无论是李左車带来的三千从北部战区军营遴选的将士还是江琥手下两千西军将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大秦精锐,虽然还未参加过一场正规战斗,但严格的新军操列训练加上更严格的军队律令,三路大军无论是精气神还是行军纪律,相对于以前大秦的军队来说更加严整威武,兵出如虎,气势逼人。

  三路大军相隔数十里齐头并进。

  万马奔腾旌旗招展,除开大秦龙旗之外,还有各自不同的军旗,大秦骑兵第二师、大秦骑兵第五师以及下属各团营连排的旗帜应风猎猎,辽代凉三国的仆从军也各自有统一的军旗,各军制一眼就能从军旗和臂章之上看出各自统属,再不是以往那种旗帜混乱全靠传令兵吼叫的局面。

  一日之后,秦军接触到康居外围一下比较小的零散村落,大军几乎是绝尘而过,根本就没去攻击,因为面对这支雄壮威武装备精良的异国军队,这些小部族的首领几乎直接都吓瘫了,纷纷伏地投降。

  两日之后,秦军三部都开始接触到康居一些比较大的部族和聚集地,但基本上还是横扫而过。

  五日之后,秦军顺锡尔河抵达咸海附近。

  康居王城就在这里。

  面对突然如同天降的大秦军队,康居王惊恐之下仓促召集王庭军队抵抗,但也不过螳臂当车而已。

  这八千将士都是新组建的大军,憋着一股豪气从大秦万里迢迢来到这里,都是为了杀敌争功好衣锦还乡,因此都对这到达西方之后的第一场灭国之战充满斗志,都想多砍几颗脑袋多捞取点儿军功。

  特别是对于辽代凉三国的仆从军来说,这也是三国诸侯协助大秦进行的第一次对外征讨战争,三位国君各自也都憋着一股气想在秦大大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这既是一个儿子最好表达孝顺的方式,同时也是表达对于大秦这个宗主国的尊崇和敬畏。

  三支仆从军都是从辽代凉三国当中精选出来的禁军,平日也都按照大秦兵法操练有素,而且领队的将领也都是从大秦招募或者投奔去的客卿,基本上都是武力值很高的军职后代或者精通兵法的兵家门徒,这些将领心中各自也都憋着一口气想好好表现,不让自己在诸侯和大秦将士面前丢了脸面。

  而对于辽代凉三国这些原来隶属于东胡、匈奴和月氏乌孙等部族的战士来说,眼下已经没有了各自的种族,有的只是辽代凉三国的身份,而且还是禁军身份,这次出征之前各自国君都已经发下王令,凡是参战立功者,回国皆都有重赏,升官加爵封赏牲畜奴仆都不会少,而是胆敢有逃脱怯战违背军法贻误军机者,不光要接受大秦军法的处置,他们的家人都会全部被充为奴籍。

  而且在陇西军营集结之时,西军统帅蒙恬根据朝廷谕令还给了三支仆从军更大的惊喜和希望。

  凡是能够立下三级以上大功者,将来都可以入大秦籍成为大秦的正规将士,一切待遇和奖赏与大秦将士一般无二,若是立下泼天大功封公封侯也并非不可能,以后便可以移居京师咸阳做一个世袭的大秦贵族。

  因此在各种奖赏和惩罚的刺激下,这三千仆从军全都憋的嗷嗷叫,恨不得整个西方全都是十恶不赦的邪恶国度,好让他们挨着一个一个去砍国君的脑袋,然后拎回去向大秦始皇帝报喜。

  于是,康居王不反抗还好,所有人都还谨守新军法制度,希望敌军直接投降缴枪不杀,但显然康居王因为幸福生活过的太久了,突然之间脑袋没转过弯来,仓促之下竟然命令部族抵抗,于是这也正中三军将士的下怀。

  进攻的令旗刚刚扬起,还没等到冲锋的号角声吹响,已经有军纪相对散乱的仆从军按捺不住冲杀出去。

  由此带来的便是雪崩一般的咆哮和怒吼,汇合在一起相隔不到三里的三路大军万马齐喑踢声如雷,八千快憋出前列腺癌的将士纷纷催马扬鞭狂奔而出,弓弩上弦,马刀高扬,尤其是前面一排力大无穷的魁梧劲卒更是舞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重武器,在山崩海啸的怒吼和猎猎招展的各色旗帜之中潮水一般往康居王庭淹没而去。

  康居王庭大约有七八万人,和当初的月氏王庭差不多,但全都是用木石搭建的房屋,甚至还有一座规模不小的王宫,王宫四周是大片大片的民房和集市,看起来和西域等国和大宛没什么不同。

  刚过大月氏的康居人从未见过真正的大秦军队。

  只知道大月氏是被秦人赶过来的,而眼下邻居大宛也已经被秦人占领,因此康居王天真的以为自己只要往北缩一下脖子秦人便会不理他,但没想到大秦人根本就不给面子,到达西方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他们这个热爱和平的国家。

  秦军如虎狼,甲坚戈利勇不可当,这是七国争雄之时中原的评价。

  然而如今的秦军,已经不能用勇不可当来评价,而是应该用天下无敌来形容。

  马不是当初的马,是来自于东胡、匈奴、月氏等三大游牧部族最好的战马。

  刀也不是原来的刀,而是最优质的的钢铁打造的锋利马刀,削铁如泥太过夸张,但吹毛断发毫不为过。

  最主要的是兵也不是原来的兵,不再是那种老少羸弱皆有的全民兵役部队,而是一支精挑细选的勇武青壮。

  再加上清一色制作精良的牛皮铠甲和马镫马鞍,还有人手一支射程达到百丈的钢弩,这些装备已经达到整个地球其他文明可望为而不可及的文明等级。

  八千秦军势如山崩海裂呼啸而至。

  享受了百年的幸福安逸的生活之后,定居下来的康居人再也没有了往日斯基泰人的勇猛,并不时常操练的复合弓也已经开始生疏。

  在匆忙混乱聚集的康居人眼中,秦军万马奔腾如同黑色潮水而来,迎面就是一轮铺天盖地的钢铁箭矢,然后便是在阳光下抽出了闪耀着寒光的雪亮的马刀。

  战马之上,那些面孔狰狞扭曲带着无比兴奋和激动的大秦将卒,一个个如同素了是多年没见过女人的魁梧大汉冲进了曲园,流着口水衣服都来不及脱就开始亮家伙。

  面对这群万里而来不讲规矩的大秦嫖客,康居人瞬间崩溃。

  短短不过一个时辰,战争便进入了尾声。

  王宫被攻占,大量民居被战马踢翻的柴火引燃,平民惊恐四散奔逃,牛马牲畜也失去控制到处流窜,惊恐呼喊哀嚎惨叫充斥于耳,成年男子凡是稍微试图反抗的动作就会被钢弩射翻在地。

  昔日安详宁静的康居王城浓烟滚滚化作一片战火硝烟。

  康居王被俘,诸多王妃和王子王孙跪了一地,其他王族和贵族也抓了几十个,几乎整个康居领导阶层被大秦一锅端了。

  大秦伤亡不到五十人,但康居伤亡超过两千,几乎就在第一轮弓弩攻击之后,康居的反抗便结束了,这些钢弩的有效射程竟然比康居的长弓射的还远,在如此不对等的装备和实力之下,没有人有勇气和胆量扛过第二轮打击,于是在人仰马翻和哭喊哀嚎之中,康居人成群结队的趴在地上投降了。

  康居一战而定,江琥自然大喜。

  但对于参战的八千嫖客……大秦将士来说,这种灭国之战堪称耻辱。

  要知道整个康居的人口也才二十余万,全国加起来也就和大秦一个规模大点儿的郡城差不多,不光装备差武力值低,而且战术和战斗反应也堪称垃圾。

  而且康居人分散而居,人口最多的王庭也不过只有七八万人,当初江琥破弓马娴熟战斗凶狠的匈奴王庭,一共只带了两千人,因此相比较起来,这场战斗简直胜之不武,所有的将士都感觉一口气没爽好,因此班师回大宛驻地之后,上到将校下到兵卒,都纷纷叫嚷要找个大点儿的妓院继续去嫖。

  而大点儿的曲园……

  江琥看着挂在帅营大帐墙上的地图。

  似乎也只有安息了。

  但此时就去怼安息,只会让大月氏和冒顿减轻压力,说不定很快便会成长成为心腹大患。

  安息与大秦的仇恨,其实眼下已经不算太大,特别是李顺使团顺利回归大秦之后,大秦对于安息已经没有了任何讨伐的借口,这也是始皇帝最后只派遣了六千大军前来大宛的原因。

  起倾国之兵硬怼安息,眼下对于大秦来说不光没有借口,更没有必要。

  因此始皇帝在给兵部的指使当中,表达的意思就是李左車这支奇兵主要是利用轻快的优势不断袭扰安息边境,让安息疲于应付,以为大秦的的主攻方向在内陆,以此为从海路调集兵马腾出时间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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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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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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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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