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1427章 不太吉祥
  “侯……侯爷,您笑的好可怕!”李顺微微有些哆嗦的替陈旭夹菜。

  “哦,是吗~~”陈旭回过神来抹了一下嘴巴继续吃菜喝酒,“丘主编批评的虽然没错,但你作为外交使臣这次做的还算圆满完美,记住,临危不惧和随机应变才是一个外交使臣最为重要的能力,至于君子操守,出国之前最好还是收起来,外国人根本就不懂我华夏礼仪,更不懂君子之风,所以行事千万不要太过拘泥呆板,不过本侯还是要提醒你一句,这种事以后不许再发生!”

  “是是,侯爷放心,以后顺必然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赶紧麻溜儿的点头保证。

  “行了,这件事就此作罢,这次回来很长时间你都可以在家享福了,估计明日朝议过后,你和使团的封赏便会下来,这一次,只怕一个四品的实缺官职跑不了,对了,抽空把这次出使西方的详细经过写成一本传记,我让出版社替你出版发行!”

  “真的?”李顺惊喜的差点儿跳起来,激动的把筷子都丢出去了。

  “使团这次出行,涨大秦志气,灭他国威风,而且经历又如此曲折离奇充满遐想,是一个非常好的小说题材,出版之后必然大卖,你李顺的名气也必然再次大涨,成为天下百姓津津乐道的人物,你不是一直希望出名么,这次就是最好的机会!”陈旭笑着继续蛊惑。

  “好,好,侯爷放心,顺一定尽快把书稿整理出来,到时候还请侯爷帮忙斧正题跋!”李顺兴奋的合不拢嘴,连连对着陈旭拱手作揖。

  对于外甥能够出书这件事,丘乘自然也非常高兴,坐在旁边忍不住提点几句,三人继续慢慢边吃边聊,李顺则兴奋的开始说起一些中亚西亚各国的独特风俗习惯以及奇特物产来。

  “对了侯爷,这次顺带回来了大量西方诸国的瓜果蔬菜的种子,明日安排人送去太师府,侯爷看看哪些合用,种出来看看能否做出美味的食物……”李顺几乎说完了沿途各种风光和见闻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件正事。

  “蔬菜瓜果的种子你让人直接送去农学院吧,我会安排人去种植,到是本侯当初特意叮嘱的棉花你有没有见到?”

  对于瓜果蔬菜的种子,现在陈旭已经不关心了,这几年都是农学院和户部在种植推广,而且效果不错,芝麻、西瓜、黄瓜、茄子、胡萝卜、哈密瓜、洋葱甚至芫荽等胡菜都已经扩散到全国许多地方,至少咸阳附近的郡县已经司空见惯,已经开始成为了百姓餐桌上的家常菜。

  如果说眼下地球上除开土豆红薯花生玉米西红柿辣椒等产自美洲的特种粮食和蔬菜之外,最让陈旭惦记的就是棉花了。

  有了棉花,大秦百姓就能穿上柔软舒适的纯棉衣服,特别是内衣内裤,陈旭回想当初在清河镇当里典的日子,一时悲从中来,特么的麻布内裤太磨蛋了。

  而自从当了清河侯之后,虽然内衣内裤都改成丝绸制作,但对于纯棉那种贴身吸汗柔软的感觉,陈旭仍然耿耿于怀,何况整个大秦天下普通百姓都穿麻布,作为帝国丞相,有能力也有义务解决百姓穿衣磨裆这种难以启齿的事。

  “有有,侯爷稍等!”李顺丢下筷子下炕,穿着拖鞋屁颠儿屁颠儿的去了隔壁的房间,不一会儿便取来一个脏兮兮的皮口袋,打开之后又拿出来鼓鼓囊囊一个皮口袋,如同俄罗斯套娃一般再打开一个皮口袋,最后拿出来一团雪白绒毛样的东西,激动莫名的递给陈旭,“侯爷,您看这是不是您说的棉花?”

  “哈哈,不错不错,这就是棉花!”还没入手,陈旭便已经确定,接过来,温暖柔软的感觉一如既往,贴在脸上温柔无比,就和小时候爹妈种的棉花一模一样,不过仔细抚摸,里面还有一些小疙瘩样的硬物,陈旭不用猜便知道是棉籽。

  “侯爷,这棉花身毒等地广有栽培,安息也有,按照侯爷当时的提示,使团很快便就找到了,这些是我们在大夏收集的一些,因为害怕被雨水淋湿,便没有弄太多……”听陈旭说这就是棉花,李顺长吐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当初离开咸阳时,陈旭特意叮嘱他一定要把棉花带回来,不光详细讲述了棉花的外观和样式,而且特别指出这是使团最重要的一项任务,为了鼓励李顺能够完成这个任务,陈旭还特意送了他一瓶清河佳酿。

  “其色如雪,其质若丝,观之若浮天之云,如此洁白绵柔之物实属罕见,侯爷,不知这棉花有何用途?”丘乘此时也好奇的接过一团棉花仔细观看,动容中充满疑惑。

  “舅父,这棉花身毒人称作素芭莎,西方诸国是用来纺纱织布之用,制作出来的布料比之我大秦的麻布要柔软得多,而且颜色雪白,穿在身上温柔贴身,非常舒服,侯爷请看,这边是棉花纺织的布料……”

  李顺说话之时,又从皮口袋中掏出来一个皮口袋,打开两层,从里面拿出来几块叠在一起的各种颜色的布料分别递给陈旭和丘乘。

  “不错不错,果真是棉布,只不过纺织技术粗糙了些!”

  接过棉布,陈旭瞬间便感觉到一股久违而熟悉的布料的感觉,翻看之余满脸欣喜。

  “这布料果真比麻布要柔顺许多,颜色也种类繁多!”丘乘一边翻看布料一边对比自己身上穿的细麻布衣,明显感觉到两种手感差别巨大。

  “丘主编,这棉花虽然看似普通,但天然具有蚕丝一般的特性,种植容易,处理加工容易,虽然韧性不如苎麻,但因其采摘之后无需侵泡晾晒和刮丝就能纺线,加上柔软贴身,必然会取代麻布成为百姓衣饰的首选之物,而且除开纺纱织布之外,棉花还能用来填充被褥冬服,其生长栽培对于地域和气候也适应新极强,我大秦东南西北诸地甚至西域都可以广为栽培……”

  陈旭看着李顺,“你们此次九死一生带回来棉花,其功劳不亚于改良钢铁研发水泥,本侯明日上朝要为你和使团上下请功,若有机会,极有可能封侯……”

  “封侯~~”

  丘乘手一抖棉布差点儿掉落菜汤里面,而李顺直接惊呼一声捂着心口噔噔往后退了几步,一双眼珠子凸出来一大截直勾勾的看着陈旭。

  “不错,封侯,此次你们功劳在本侯看起来,已经达到了封侯的级别,只不过眼下军制改革正在进行,本侯提请的新勋爵改革陛下也还没有同意,因此本侯也不敢保证能够成功,但即便现在不行,日后本侯也会尽力劝说陛下给予你同等的待遇!”陈旭脸色认真的点头。

  “顺……顺多谢侯爷,日后侯爷但有差遣,顺必然赴汤蹈火!”李顺施大礼一躬到底,激动的声音都有些变调了。

  “此事你知晓便是,万勿透露出去,只不过这棉花样品太少,无法让工匠拿去研究纺纱织布的机器,籽粒也不够多,栽培推广起来不容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们,这次能活着回来就算是天幸了,过几日我会让通商署衙和报纸下发谕令,让西域胡商多多购买棉籽运来大秦,数年时间必有大成!”陈旭略有些遗憾。

  “侯爷,本来这次棉籽带回来的不少,在大夏和安息我们收集了上百斤呢,不过因为阿西娅的事导致我们改变了行程,回来的路上马匹和行礼丢了很多,除开顺随身保存的这一口袋棉花和棉布样品之外,另外使团的行礼中还有大概十多斤棉花和种子,不过侯爷放心,身毒国的使臣还带有不少,当时我们匆匆离开身毒的时候,身毒国王问我们大秦贵族喜欢什么样的礼物,我便说大秦丞相最喜欢各种种子,当时顺看到他们似乎准备了几大口袋种子,其中必然就有棉花籽粒,虽然一路上身毒国的使团逃散伤亡不少,但他们的坐骑都是大象,保存下来的东西还不少……”李顺赶紧把自己的推断说了一遍,陈旭在惊喜之余也多了一些希冀。

  若是这次能有上百斤的棉花种子,最多只需要三年,利用大秦庞大的国力和农学院的基础,很快就能培养出来一个巨大的棉花基地,十年之后全国适合的郡县都栽种棉花一点儿都不困难,而棉布也将成为成为麻布和丝绸之外的又一种优质布料,填补中高端市场的需求,不久的将来,棉布便会成为大秦民众的主要日常服饰消费品,而麻布将会成为工业和商业用品。

  因为棉花和棉布的出现,陈旭一高兴,就与李顺丘乘多喝几杯,而喝的晕晕乎乎的李顺已经被即将封侯的消息刺激的有些控制不住的灵魂了,光着脚跑到隔壁房间鼓捣了好久一阵之后,拿过来一个喇叭样的东西得意洋洋的跟陈旭展示。

  “嗝~,侯……侯爷,您可知……知道这是何……何物?”李顺得意洋洋满嘴酒气的炫耀。

  “唢呐!”陈旭眼睛一亮。

  “原……原来侯爷认识这件乐器!”

  “废话,本侯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怎会不认识唢呐?”陈旭撇嘴,接过唢呐看了几眼之后还给李顺。

  “也是,侯爷可是仙家弟子,西方之事都一清二楚,怎会不认识此物!”李顺有些丧气的爬到炕上盘腿坐下。

  “侯爷,此唢呐到底是何物,有何用处?”丘乘接过唢呐翻来覆去的观看。

  “这是一种西方乐器,与号角相似,但声音高亢激烈,安息和身毒等国流传甚广,顺为侯爷和舅父吹奏演示一曲……”

  李顺很是有表演欲望的接过唢呐,然后鼓起腮帮子。

  随即一阵洪亮刺耳极度魔性的声音响起,陈旭脸皮狂抖几下放下筷子说:“本侯还有事,先走一步!”

  “侯爷莫急,顺还没有吹完一曲,这可是西方最流行的一首乐曲,曲园之中时常有人表演……”

  “本侯的确还有要事,改日再听你吹奏……”

  陈旭毫不犹豫的穿鞋下炕,然后叫上在隔壁客堂烤火喝茶的仆从护卫将一包棉花棉布带上之后,如同被狗撵一般扬长而去。

  “侯爷这是怎么了?”李顺带着一家人在大门口目送陈旭车马远去,提着一个唢呐回到房间仍旧满头雾水。

  “想来是真的有事吧,不过这唢呐听起来声音激烈如泣如诉有若鬼哭狼嚎一般,你还是莫要吹了,吹的老夫浑身发凉……”

  丘乘看着李顺手中的唢呐,情不自禁的微微打了一个哆嗦,总感觉这件乐器有些不太吉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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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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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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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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