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二月,已经是草长莺飞时节,若是天气晴朗,已经隐隐有了几分初夏的气息,而在西域,此时才刚刚看到春天的影子。
二月底,最后一场大雪融化之后,大漠内外,天山南北无数条河流溪水开始淙淙流淌,浸润了雪水滋润之后,广袤的戈壁和荒漠草原也开始迎来了春天,短短不过七八日,平日荒凉苦寒的荒山野岭全都青草萌芽野花竞放,大地瞬间就有若铺上了一大块五彩缤纷的毛毯。
而伴随着春天的来临,沉默了几乎半年严冬时光的西域各国和部族也都变得火热起来,农人开始耕织,牧民开始放牧,成群的羚羊、野牛、野马在五彩缤纷高山草甸和草原河流之间奔驰,无数凶猛的野兽和狼群也开始在山林和草原上游荡狩猎,翱翔于万丈高空的苍鹰,如同孤独的猎杀者,锐利的目光在草原和雪山之间逡巡,时而俯冲而下有若利箭一般,等腾空而起的时候,利爪之下已经多了一只野兔或者是一头刚刚出生的羚羊幼崽。
这里的一切都美丽到极致,而同时,这里又是一个人迹罕至的蛮荒,除开那些游荡的羊群和空旷悠远的牧民歌声之外,基本上看不到一个人影。
以天山为界,将西域一分为二,南麓除开伊犁河谷孕育的大片水草丰美的草场和农田之外,还有面积广大的荒漠,构成了一个气候和环境迥异于中原的特性,加上又有高寒的葱岭阻挡西方水汽的输送,因此整个西域以干旱荒凉为主,西域诸国散落在天山南北和大漠四周,依河而居,修筑城池放牧家畜,也因此诞生了独特的西域文化,这里吃穿住用都和中原完全不同。
这里一年算下来只能算两个季节,春秋极短,冬夏极长,似乎还没等人完全感受春天的气息,瞬息之间炎炎夏日便已经到来,而漫山遍野的野草鲜花如同被人揪着往上生长,半个月就已经葱茏翠绿,荒漠眨眼之间就变成了青草茂盛的草场。
在天山南北分界之处,有西域大国姑师,姑师乃是胡语,意为临泽之国,筑城而居,散落在方圆近万里的区域内,人口约莫三十万,因为占据着水草最为丰美肥沃的一片河谷和盆地,因此放牧耕织农业发达。
姑师西北有一座盐湖,附近草原荒漠中那些逐水而居的游牧民族时常会来此处在荒滩上捡拾盐巴,而盐作为人畜共同的必需品,每天日落之时,总是能够看到成群的野马野牛前来湖边饮水,由此形成了一个极其壮阔的场景,数千甚至数万头的野畜和猛兽聚集在一起,在美丽的夕阳下彼此相安无事,饮水之后又成群结队的离去。
这个场景日复一日的上演,因此自然也吸引了不少依靠游猎为生的种族,当然也少不了那些对野马不怀好意的套马汉子。
每天日落时分,总有一群野马从天山北麓稀疏的草甸和森林而来,数量约莫三百匹,为首是一批浑身栗色没有丝毫杂毛的骏马,脖颈和四肢细长,身体修长匀称,肌肉发达四蹄巨大,奔跑起来有若一柄利箭一般,瞬息之间就能把同行的马群远远抛在身后,在这群野马中有若鹤立鸡群一般醒目。
若是有认识这匹马的人一定会非常激动,因为这是一匹在西域极其罕见的汗血宝马。
这匹汗血宝马是去岁入秋之后出现的,因为生病被东去咸阳的大宛人丢在了姑师,然后就和当地一群野马混在一起,没想到竟然慢慢恢复健康,然后凭借英俊的外表和一口流利的外语成了当地野马中的高富帅,俘获了一大群母马的芳心成为了首领,整天带领着它庞大的后宫在这个美丽的原野上自由奔跑和觅食,而因为这匹马的出现,也使得无数喜欢骏马的部族注意到了它的存在。
姑师虽然是和中原一样修建城邑耕种为主,但放牧也是和农耕同样重要的生存方式,马作为出行和运输的主要牲畜,族人一样对骏马非常感兴趣,为了抓住这匹骏马,姑师有许多经验丰富的捕马人不断的在草原上搜索这匹马,而在距离姑师两百里开外,这里同样有一股巨大的游牧民族,种族成分很复杂,有月氏人、乌孙人、塞种人、甚至还有匈奴人和西域诸部的人。
这个游牧民族虽然成分复杂,但却以月氏人为首,差不多有三万成年男子,而且人人都装备了简易的马鞍和马镫,武器虽然乱七八糟,但战斗力不容小觑,天山以北原来有大大小小七八个游牧民族已经全都被这些人征服,总人口已经突破十万人,相对于姑师来说并不弱小太多。
这群人的首领是一个四旬左右的男子,黑发黑须,面目阴鸷,时常穿一身长袍,相貌衣着与中原人相似,如果熟悉月氏的人必然认识这个家伙,就是当初叛逃月氏的南图王毕昆。
当初被秦军设计击溃之后,月氏举国投降,南图王率领万余部下趁着夜色突围,然后一路往西逃窜,沿途袭击了月氏敦煌部落抢劫了大批的人口牲畜之后投奔乌孙,结果刚刚站稳脚跟大秦接踵而至,乌孙很快被碾成了渣渣,南图王不得不遁入大漠之中,接下来的半年,秦军分做两路带领月氏乌孙的仆从军横扫大漠南北,西域数十国皆都臣服于大秦的铁蹄之下,而图南王惊恐无比,带领一群族人在大漠之中不断往西北逃窜,最后终于逃出了秦军的包围圈,然后在天山以北的荒漠边缘找到一块水草丰美之地停下来修生养息。
与大秦有过数次战斗的南图王部族见识过马镫马鞍的强大,于是便开始制作马镫马鞍装备部族,凭借装备上的优势,南图王在接下来的几年之中连续击败附近的几个强大的游牧部落,不光获得了大量的人口,还得到了大量的牛羊马匹,很快就重新崛起图霸方圆数万里的荒漠草场,自称为大月氏王。
而在大月氏扩张的过程当中,除开当时跟随他一起逃脱的休密王和一些部族之外,他还在这里遇到了另外一个大秦想要抓捕的重要人物,匈奴王子冒顿。
当初南图王不愿意让月氏臣服大秦,于是安排人放走了冒顿,而冒顿带着百十个手下往西逃窜,一路东躲西藏进入西域之后,通过打劫和抢劫落单的胡商和牧民,同时不断收拢一些逃亡西域的匈奴部族和当地的土匪流氓,几年下来也在天山附近站稳脚跟,成为了一股不小的势力,不过面对大秦征服西域的两路大军,冒顿照样只能夹着尾巴往西北更加荒蛮的草原奔逃,然后就和南图王汇合在一起。
在南图王和休密王的带领下,有了冒顿和乌孙等一些部族首领的配合下,大月氏不断的扩张领土征服异族,如今四年过去,也终于成长成为威霸一方的巨大部族。
无论对于匈奴人来说,还是对于月氏和乌孙人来说,骏马都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
草原上骏马虽多,但对于这些草原民族来说,真正的好马都在野外,越是性烈如火的野马,越是他们心目中的良驹。
开春之后,突然有一群野马闯入了月氏人的地盘,自由自在来去如风,为首一匹栗色骏马被无数猎马好手围捕追逐,但却无数次空手而归。
这匹马不仅长的漂亮,而且速度奇怪,爆发力强耐力持久,哪怕是大月氏最好的战马,在这匹野马的面前,也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吃灰,因此这匹野马逐渐被月氏人传为天马,乃是马神赐给大月氏人最珍贵的礼物。
而为了抓住这匹神骏无比的天马,南图王组织了一支最强大的捕马队伍连续跟踪数日之后,准备在距离大月氏边界两百里外的盐湖边上设下埋伏,一定要把这匹栗色宝马彻底抓捕驯服,而这支捕马队的头目就是冒顿,参与围捕的人数达到了上千人。
可以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捕马行动,即便是冒顿当初贵为匈奴太子,也从未见过为一匹马如此兴师动众。
不过在所有人看来,如果能够成功也必然物有所值。
能够拥有这样一匹好马,不啻于又多了一条性命,在遇到危机时刻,这匹马能够带着主人逃脱升天。
虽然冒顿和图南王并非一条心,但这些年也一直表现的还中规中矩,今时不同往日,他匈奴太子的身份在图南王眼中和一条野狗也没什么区别,他只能不断的讨其所好,平日很恭顺和驯服,主要是实力差别太大,不得不低头。
而在图南王安排大量人手准备抓捕这匹野马的时候,距离盐湖不远的姑师国君照样很早就知道了这匹马,也曾经安排人手对这匹马进行过围捕,但如同月氏人一样,每次都铩羽而归,兴师动众好几次,连根马毛都摸到。
因此随着天气逐渐暖和,野马群也开始产下小马驹,马群的活动范围开始固定在盐湖四周方圆不过百里的区域,姑师国王再次派出了一支数百人的队伍,准备趁着野马每日到盐湖喝水的时候进行围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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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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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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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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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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