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被数万人围观的这些大宛马都非常焦躁不安,不停的打着响鼻时不时的还会嘶鸣着走来走去,而被单独牵出来之后,这匹红马特别的烦躁,仰着头四蹄紧绷抵抗着马夫不愿意靠近阳棗,不过在阳棗抓住缰绳低声在马耳边叽里咕噜说了一连串旁人听不懂的词语之后,这匹焦躁不安的红马竟然很快安静下来,微微打着响鼻轻甩马尾,看起来温顺许多,阳棗轻轻的抚摸着红马光滑的背脊,然后用手托着红马的脖子轻轻搔动几下,红马竟然张开嘴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森森的牙齿。
“哗~”四周围观的人群一阵喧哗和骚动,就连始皇帝都连上了露出满意的笑容。
眼下聚集在这里的所有人当中,若是说最不懂马的肯定就是陈旭,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算是古代人,如果眼前摆放的是一排汽车摩托甚至飞机坦克,他或许都还能说上一些道道,但马这种全地形越野装备他完全是个小白,平时骑的都很少,虽然昨夜恶补了半宿关于各种和马相关的知识,但仍旧基本上还是两眼一抹黑。
如果让他来相马,唯一的判断方法就是看高不高大帅不帅,颜色长相拉不拉风,至于其他的都可以忽略掉。
陈旭不懂,而几乎眼下前来围观的咸阳民众和王侯公卿基本上都懂一些,甚至其中不乏象阳棗这种相马学派的名士,作为古代专门研究名车……嗯,名驹的传承者,一天到晚研究这些跑驹,因此对各种马的脾性和习性都非常了解,即便是从未见识过的大宛马,在阳棗三两下的安慰抚摸之下,也会乖乖的配合张开大嘴让其观看牙口。
看着大红马如此配合的表现,一群大宛商人和几个使臣也都脸色变的非常难看起来。
作为世世代代与马为伍的民族,大宛人其实也是起源于西域诸地,几百年前迁徙去了中亚,然后找到了一块水草丰美土地肥沃的地方定居下来,开始了半耕半牧的生活,大宛马品质优良,当初是生活在雪域高原边缘的野马,被大宛人慢慢驯化之后,才有了如今的大宛宝马,这种马是大宛人的骄傲,也是他们赖以维持在中亚区域稳定的基石,大宛马与普通马交配产下的幼崽经过遴选培养之后,能够成为最优良的战马,继承了大宛野马耐饥耐寒耐渴速度快耐力久的特性,速度+50,耐力+70,装配之后战斗力至少倍增。
杂交的大宛马脾性温和适合军民两用,但纯种的大宛马却脾气火爆,在没有认主之前完全就是古惑仔一般的刺头,即便是简单驯服之后可以骑乘,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用,特别是气息和大宛人完全不同的中原人。
但没想到这个阳棗三两下就让这匹马服服帖帖,若是这个时候阳棗要骑上去,这批红马肯定不会太过拒绝。
这种驯马之术莫说大宛人没见过,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因此一个个心情混乱不堪,虽然是想给清河侯一个台阶下,但没想到中原并非没有驯马高手,随便跳出来一个家伙就将马弄得摇头摆尾的服帖配合。
“某猜这马最大的特性是耐力持久,即便是不吃不喝至少也能连续奔跑整整一天!”
仔细观察了红马的牙口以及四肢身体之后,阳棗思忖许久之后开口。
听完翻译之后,一群大宛商人和使臣几乎同时摇头,就连陈旭都忍不住微微摇头。
这阳棗的确在驯马方面有非凡造诣,但对汗血宝马的确是不了解。
看见一群大宛人摇头,阳棗脸色一下变得灰败,松开缰绳往后退出几步对着始皇帝和陈旭的方向拱手说:“陛下,草民无能为大秦蒙羞了!”
“无妨,还有哪位相马名士愿意参赌?”秦始皇脸色平静的摆手开口。
“陛下,草民斗胆一试?”人群中又一个身穿粗麻布衣手长脚大穿着草鞋的壮汉走了出来。
“此人是谁,怎么从未见过,而且装扮如此粗俗,恐是一草包也?”
“的确,咸阳城精通相马者众,此人未曾见过,的确眼生……”
“勿要妄议,眼下始皇帝与清河侯具在,若无真本领岂敢出来献丑,根据此人相貌,某倒是想起一位相马名士……”
“到底是何人,兄台勿要遮掩,速速道来?”
“古之善相马者众,寒风相口齿,麻朝相颊,子女厉相目,卫忌相髭,许鄙相尻,投伐褐相胸胁,管青相膹肳,陈悲相股脚,秦牙相前,赞君相后。凡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良工也。非只有伯乐孙阳公一人也,而伯乐之荐于穆公者,尚有一大贤……”
“兄台莫非说的是九方堙乎?”
“然,天下相马学派甚多,齿颊髭目股脚前后等,皆不过是皮肉之相,即便是孙阳公,也以皮毛筋骨辨识良驹,但唯有九方堙,相马从不观外相。列子云: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
“兄台这一说,某也想起来了,敢在孙阳公后人而后出者,必有长于阳氏者,此人必然是九方公后裔,深得相马天机也!”
今日前来围观的可以说都是爱马之人,就像后世看车展一样,面对那些顶级豪车,虽然买不起,但看看开开眼界满足一下眼福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何况这种机会难得,参与的都是爱好者还能彼此交流一下学到不少知识。
“草民九方魁拜见始皇帝陛下,拜见清河侯与诸位贵人!”男子对着皇帝和陈旭等人很随意的拱手行礼。
“朕道是谁,原来是九方公后裔,无需多礼,时间已经过半,速速观马参赌,若获胜,朕赐你御马官之职!”秦始皇微微点头。
“多谢陛下,草民非是为求官职而来!”九方魁再次拱手之后走到木栏边上,此时一群大宛人全都忐忑无比,看九方魁的眼神都略有些躲闪。
方才的围观者和皇帝的话通译都翻译听过,虽然他们对中原文化不了解,但也知道眼前跳出来的这个装束粗鄙的男子不容小觑,驯马相当厉害。
九方魁此时已经跳进了木栏里面,大步走到一群大宛的身边围绕着仔细观察,而十匹骏马虽然依旧焦躁无比,但看到九方魁之后却都不敢直视,反而是都主动散开低头啃食草料,似乎这个人类身上充满一种让它们感到无法反抗的压力。
一圈走完,九方魁竟然一把抓住一匹骏马的尾巴。
“&¥%#……”
“小心……”
围观的人群和大宛人全都惊呼起来。
但令人惊奇的是这匹马并没有尥蹶子攻击九方魁,而是如同受惊的兔子一般往前一纵,嘶鸣之中四蹄腾空而起竟然从另一匹马背上一跃而过,落地之后灵活的调转头,瞪大一双溜圆的眼睛死死盯着九方魁,如果它能说话,肯定在骂MMP,你个龟孙竟然敢揪老子尾巴。
“呼,吓死爷了,为毛这匹马不踢这货?”
距离陈旭和始皇帝不远的地方,蒙云齐老二等一群纨绔也挤在一起观看,齐老二捂着胸口心有余悸的开口。
“的确不正常,不过九方堙当初是我大秦的相马名士,肯定还是有几把刷子,哪像高老三这种,连相马的毛皮都没摸到!”蒙云俊俏的脸上带着几块青紫,还有一个熊猫眼,说话之时还在微微吸凉气,明显昨天被老爹揍的不轻。
“你就敢肯定那匹黑马是最厉害的?”高老三很不服气的摸着同样还有些红肿的腮帮子气鼓鼓的说。
“你没发现这两个跳出来的家伙都没有选那匹黑马么,只有你眼瞎才看皮毛,马瘦毛长只是平日形容劣马和病马,对于好马来说,瘦可能是没喂好而已,从大宛来咸阳足有万里之遥,路上肯定无法好生照料,这些马虽然都打理的比较干净,但肯定不是它们最好的状态……”蒙云没好气的翻白眼儿。
此时现场比较紧张也比较安静,因此蒙云等一群纨绔的对话陈旭听得很清楚,心头微微一动走到水轻柔和虞姬陈汐的身边,低声对其中一个侍卫耳语几句,侍卫点头转身离去。
“夫君,这些马虽然神骏,但想来强行驯服应该不难,一会儿若是夫君无法获胜,轻柔愿意替您驯服一匹……”
“不用,此马虽烈,但此时此处相马驯马高手人才济济,怎能让娘子冒险!真没想到,大秦两大相马世家的传承者竟然都被这几匹大宛马勾引出来了,可见昨日一场驯马赌斗的确非常轰动,而且也看得出来我大秦果真是人才辈出!”
陈旭牵着水轻柔的手感慨不已,昨晚临时抱佛脚看了半宿和相马驯马等有关的书,自然也将华夏的一些相马名人记住了几个,伯乐孙阳氏和九方堙就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都曾经还是秦国的名士,特别是写下相马经的伯乐,即便是在两千年后仍然是家喻户晓的人物,那一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名句,也是职场上的经典名言,而伯乐孙阳氏也被诸多相马学派尊为祖师爷,说不定图书馆门前的雕像之中,到时候就会有他的一尊雕像。
“如何,你可曾看出端倪?”此时限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秦始皇也略微有些焦急起来。
丢脸这种事,一次就够了,他是大秦天子,所有大秦人丢脸最后丢的都是他的脸,躲起来都没用。
九方魁如同一个粗俗农夫一般,抓完马尾巴和这批赤红骏马互相对视了半分钟之后收回眼神,再次在一群大宛马身上掠过,沉思片刻之后拱手说:“陛下,此马生活在雪山荒原之中,习性疏野敏锐灵活,胸窄背长,肋浅耻隐,耆高肌壮,皮薄毛细,虽然有诸多不同于中原与四夷之地的骏马,但要说特性,还是方才阳公所说,速度快耐力强,比草民见过的所有骏马都更具有千里良驹的特性,陛下恕罪,草民无法给出更好的答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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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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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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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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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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