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1149章 大爷,来玩儿啊
  “呜~呜~~”

  伴随着几声悠长的号角声,只见皇宫的城楼上有几个身穿白袍的武士吹响了手中的号角,接着伴随着踢踢踏踏的声音,一大群身穿铠甲手持长矛的士兵从皇宫之中冲了出来,然后在两边的台阶上列队整齐,接着才是一群穿着各种华丽长袍的贵族和官员鱼贯而出,中央簇拥着一个头戴金色王冠的年轻人,年龄约莫二十七八岁,须发浓密乌黑身材略有些矮壮,但看起来气势十足。

  “李大人,戴王冠的就是安条克陛下!”身边一个安息商人低声提醒说。

  李顺点点头不动声色,等到一群人在皇宫门口的平台上站好之后,外交大臣阿加托带着两个士兵顺着台阶很快走到李顺等人面前叽里咕噜几句,李顺大致听懂了几个词语,然后手一摆和使队所有人跟随而来的官员仆从禁军和商人全都翻身下马下骆驼,李顺从马鞍旁边的挎包里面掏出一份盖有大秦皇帝宝印的书信双手递给阿加托说:“本官乃是大秦帝国使臣李顺,封爵下卿,五品官员,奉始皇帝命令出使贵国,这是我们前来的通关文书,请阁下交给贵国皇帝察验……”

  李顺说话之时,旁边一个西域商人一个大夏商人一个安息商人都跟着叽里咕噜的翻译起来,虽然翻译的恐怕乱七八糟,但大致意思阿加托还是听明白了,同样很恭敬的双手接过文书之后转身顺着台阶走到皇宫门口,把文书交给安条克三世翻看的同时,用手指着李顺等人记录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安条克和一群贵族大臣估计也同样听的云里雾里,对于什么五品下卿之类的肯定是没听懂,但奉大秦皇帝命令出使的话还是听懂了,而且手上这一册制作精良的绢帛上,的确签写了好几种文字,还盖着好几个国王的印章,最后的一个是大夏,这个印章安息帝国的皇帝和官员都认识,于是安条克和一群贵族官员嘀嘀咕咕商量了片刻之后,热情的邀请李顺和一群官员进皇宫去参加宴会,同时让帝国官员安排随同李顺而来的士兵和随从的食宿。

  看到安息帝国的皇帝如此热情,李顺和一群官员全都松了一口气。

  说实在,这一路跋山涉水遥遥万里前来的确不容易,先在西域呆了半年时间,把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藩属国全都挨着摸底调查了一遍,然后出使大宛国,大宛处在西域的最西边,只要穿过大宛就到了中亚,实际上大宛就是大秦通往西方最方便的一条路,而大宛也因为其独特的地位,不光农业发达,商业也非常发达,大宛的商人常年都驱赶着骏马骆驼来往于西域诸国和大夏身毒康居之间,从中间赚取大量的差价,毕竟通道优势非常明显。

  大宛约有二十万人,而且还是定居的农耕种族,语言和西域诸国近似,而得知李顺等人是大秦皇帝的使臣之后,大宛国王非常惊恐的接待了李顺等人,豪华招待了一个多月之后,最后又安排士兵把李顺等人送到了康居。

  康居约莫三十万人,大部分人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语言和长相都和西域人非常相似,隶属于早期迁徙到中亚区域的犬戎部落,而康居人也擅长经商而且还比较好客,在康居呆了两个月之后,李顺等人又往南出行去了大夏,在大夏呆了三四个月之后本来打算去身毒的,不过因为大夏和身毒两国常年打仗,情形比较混乱,李顺害怕不小心被袭击丢了小命,因此在犹豫许久之后转道向西,决定去拜访一下被称为附近最强大帝国的安息。

  因此这兜兜转转停停走走,看似悠闲实际上非常辛苦,在这个蛮荒的时代虽然中亚西亚等地已经来往比较比较密切,但就和大秦一样,地广人稀有时候走一天都看不到一个村庄,荒山野岭之中野兽横行,加上饮食住宿等条件恶劣,这一路上使团已经挂掉一个翻译三个向导,随从和禁军也死了七八个,还有一些生病留在康居大夏等地治疗修养的,如果治不好估计这辈子也就埋尸他乡了。

  但无论多辛苦多艰难,对于李顺等人来说,他们这一路也非常满足,特别是在拜访这些大大小小的国君的时候,当他们拿出携带的瓷器玻璃丝绸的时候,总是能够看到这些国君那种极度惊喜和激动的神情。

  而且他们也从各地打探的情形和商人口中了解的信息来看,大秦的这些商品在所有国家都非常受追捧,而且价格也令他们感到小心肝儿一颤一颤的停不下来。

  一个普通瓷碗,在大秦批发价大概三四十钱,清河牌的贵一些,一百多钱,但从大秦运送到西域之后至少就要翻上五六倍,即便是如此贵的价格,诸国贵族和大宛人也几乎从不砍价,有多少买多少,而且大宛人转身又卖去大夏,价格再翻数倍,等大夏商人卖到安息和身毒等国,已经只能用大量黄金来衡量。

  而除开瓷器之外,同样受到追捧的还有搪瓷、玻璃、丝绸和钢铁刀具,当然还有美酒,不过这几种数量更加稀少。

  大型钢铁武器属于管制刀具,商务部不允许往西域等国贩运,因此能够流通到西域的都是短刃,以机械厂的制式匕首比较多,而且这些匕首即便是在大秦也是稀缺货,西域商人也基本上买不到,即便是弄到一些价格也很高,还要找关系走后门,运送到西域之后继续往西方卖的可能性非常小,本地就消化了,玻璃、搪瓷丝绸美酒也是如此。

  丝绸产量低,大部分都被少府和朝廷征收,流落到民间进行交易的非常少,基本上都被王侯公卿等贵族收购,至于玻璃搪瓷眼下在大秦民间没有工厂能够生产,全靠科学院附属工厂,产量有限,而唯一产量比较大的是酒水,但酒水运送损失太大,一不小心遇到恶劣天气便会血本无归,因此美酒虽然购买容易,但贩运困难,一般西域商人都不敢去碰,偶尔带上一件两件回去那便是发财之举,足够把这一趟所有的开销都赚回来。

  一瓶大秦售价上百钱的普通葡萄酒眼下在西域能够卖两千钱,近乎于二十倍的利润,而这样一瓶酒流落到大宛,价格逼近四千钱,至于继续往西流通的可能性已经没有了,一是在穿越葱岭的时候地形气候太恶劣,即便是玻璃瓷器都损失巨大,更别说酒水了,第二就是的确数量太少,根本就是有价无市,提着成箱的黄金也买不到一瓶来自大秦的旷世美酒。

  不过葡萄酒的暴利估计很快就会降下来,因为已经有精明的中原酒商得知西域酒水的价格如此高昂,因此跑到天山南北水草肥美的地方开始收购当地的葡萄酿造美酒,而且西域的葡萄个儿大饱满,甜度更高,酿造的美酒口感更好,估计再过一年,就有大量的西域葡萄美酒通过商人运送到西方发财。

  因此眼下李顺等人出使西方诸国看到的情形就是,大秦的一切商品在诸国都能够卖出恐怖的价格,而且供不应求,要不是李顺约束,随行的禁军和官员早就已经把自己随身携带的搪瓷水壶和茶缸都卖掉了。

  而且这是有前科的。

  当初到达西域,搪瓷水壶和茶缸刚刚开始配发给镇守西域的两支大军,就有一些将士忍不住西域商人金钱的诱惑,偷偷将配发的搪瓷锅、军用水壶和茶缸卖给西域商人,价格奇高,一个搪瓷锅可以卖三两金子,一个军用水壶可以卖二两金子,一个茶缸也能卖一两金子。

  这些搪瓷锅和水壶茶缸因为大秦不对外售卖,因此在西域就是极度抢手的稀缺货,最主要的是特么的不用来回倒腾运输啊,军营就在西域诸地,花钱就能买到,许多将士都因此发了一笔财,甚至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军官参与中介吃回扣,随军长史看见也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知道这样可能不对,但也不太好管理和上奏,因为搪瓷茶缸和军用水壶不是武器,并不属于必须随身携带和妥善保管的物品,就像衣服鞋子一样,不管你丢了破了坏了还是送人了卖了没有人会去干涉,反正朝廷每年发两套衣服,你愿意裸奔都没有人管,毕竟这些装备都是系统……嗯兵部配发的,反正不要钱。

  不过搪瓷锅、水壶和茶缸毕竟是军需品,而且比较贵重,因此私自售卖倒卖一旦被护军都尉和各级监吏发现还是会惩罚,挨鞭子必不可少,但仍旧有许多将士忍不住偷偷卖,卖了可以用原来的竹筒陶碗喝水吃饭,并不影响生活,最多回到以前的状态,但却可以凭空得到一大笔钱。

  这种搪瓷小锅和军用水壶、茶缸对于西域、大宛等地的人来说,完全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神器,不光外观精美绝伦,而且还具有无与伦比的实用价值,重点是防摔,比瓷器结实多了,基本上用不坏,因此搪瓷在西域等国商人的眼中,要比瓷器更加金贵,但数量也更少。

  于是眼下的情形就是分散驻守西域诸地的大秦军营外面,时常都能看到鬼鬼祟祟前来购买军用搪瓷装备的商人,而这些商人还会雇佣一些当地年轻美貌的小娘子,穿着清凉裸露的衣服,一看到有士兵骑马出来巡逻或者打猎就躲在树丛里面招手:大爷,来玩儿啊!

  于是许多将士忍不住诱惑,就会偷偷摸摸的跟着去小树林,片刻或者很久之后一脸幸福和满足的回来,挂在腰上的军用水壶或者茶缸肯定会少了一个,而且腰上还会多一个钱袋子。

  在这种美女加黄金的诱惑下,军营的搪瓷装备丢失损毁率非常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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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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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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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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