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在城内逛了大半个时辰,然后骑马到城外西南不远的姑苏台上游览,正坐在一座倒塌废弃的宫殿前面歇息,一个侍卫指着山下正骑马而来的几个人说。
“还真是他们,唤他们过来结伴游玩一番,稍后一起回城!”陈旭让侍卫招手将他们招呼上来。
在这里遇上陈旭,萧何和刘邦等人也很高兴,纷纷下马之后把马拴好之后,然后两群人合在一起游览这座曾经辉煌无比的巨大宫殿群。
不过眼下,这姑苏台上早已是遍地的残垣断壁,倒塌的宫殿已经被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和树木全部遮盖,能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大片废墟而已。
因此看着眼前这幅残破荒芜的景致,一群人也都唏嘘嗟叹不已。
“吴国和大秦一样起于蛮荒之地,先后灭东淮十夷,败沈陈许蔡等八国,最终成就一方霸主,但时过境迁,辉煌不再,空留嗟叹耳!”萧何摇头叹息。
“吴国盛于阖闾,败于夫差,这姑苏台就是他们最后的辉煌,听闻夫差自戕之后就被吴国百姓埋于荒野,竟然连坟冢都不知道,一代霸王终落得这个下场,实在可嗟可叹!”曹参跟着摇头。
“千古王霸,百年辉煌,吴钩虽利,却也救不得穷奢极欲之辈,这姑苏台相传高三百余丈,宽八十四丈,宫殿百余,建筑华丽,规模宏大,有九曲之阶,揽五湖名胜,气吞吴越,阖闾和夫差两代帝王在此蓄养数百嫔妃夜夜笙歌饮宴作乐,与商纣王之鹿台何异,穷奢极欲奢费民力,此乃取祸之道也!”刘邦也心有戚戚的看着眼前这一片残垣断壁摇头。
“不错,某也听闻夫差极其喜欢建造宫殿,因此勾践投其所好,安排三千工匠进山砍伐大树,几乎是移山而来的原木将山下的水道全部堵塞的水泄不通,终于将夫差麻痹让越国得到了发展壮大的机会,所以灭吴者非是勾践,而是夫差自己……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夫差嬉乐无度,好色荒淫,终究葬送了吴国。”陈旭也忍不住点头叹息。
“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徐公子此句精妙绝伦,勾践为复国忍辱负重,将妃子西施献于夫差,夫差获之大喜,在姑苏台上建春宵宫,筑巨龙池,池中设青龙舟,日日与西施为水戏,宠幸女色最终灭国,西施也不知所终……”萧何捻须点头。
“传西施美若天仙能歌善舞,可惜终不得一见,实乃痛心疾首耳!”曹参跺脚。
“曹兄何故哀怨,妇人者,乱国取祸之辈也,你若为吴王,必然也要灭国!”刘邦揶揄说。
“灭国也罢,这等传奇女子若能得尝***愉,某死而无憾也!”曹参满脸遗憾的摇头。
“哈哈,这吴中美貌的浣纱和采桑女子岂不多哉,姑苏台废弃如此,不值得一观,我等还是早些回五湖园去吃酒看戏,晚上找几西施一般的美娘伺候,岂不爽快!”刘邦大笑。
“刘兄说的是,这山上蛇蚁蚊虫甚多,天色也已经不早,我等还是下山回城去找地方歇息戏耍!”
“不错不错,某身上被蚊虫咬出来好多疙瘩,奇痒难耐……”
“妹婿我们走吧,这山上真没什么好看的!”
在一群人七嘴八舌的劝说下,陈旭也感觉这破破烂烂的地方除开怀旧之外真不值得游览,于是一群人收拾马匹沿着曾经辉煌无比但眼下已经破败不堪长满荒草荆棘的九曲回阶下山。
此时太阳西斜即将坠入西方的山脊之中,波光粼粼的太湖碧波浩荡,湖风吹来,隐隐从晚归的渔舟上传来渔民粗狂的歌声,而其中夹杂的还有轻柔婉转的采桑和浣纱女子的歌谣,听之令人陶醉。
很快一群人便从一座城门进入城内。
“这里就是匠门,传说吴王阖闾命铸剑大匠干将在此铸剑,因此得名!”江楚星策马走在陈旭身边继续当导游。
“干将乃是吴越之地最为著名的工匠,可惜被楚王杀死,从此绝一传承……”
“干将莫邪雄雌双剑具都失落不知所踪,我等终不得一见,奈何奈何……”
一群人一边走一边把话题转移到干将莫邪这一对铸剑的传奇夫妻身上,进城后往前行不多远,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传来一阵慌乱而惊恐的尖叫,然后就看到大街瞬间鸡飞狗跳,摆摊挑担的平民都往两边躲避,就在一群人诧异之时,只见分开的人群之中,一群赤裸上身而且还露着一些稀奇古怪纹身图案扛着刀枪棍棒的少年浩浩荡荡沿街而来,为首一个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身体魁梧高壮,鼻直口阔眼神睥睨,在一群少年的拱卫下大摇大摆横冲直撞而来,呵斥怒骂之中踩翻一地的背篓和竹筐,惹的路人纷纷躲避尖叫。
我去,古惑仔?
陈旭脸色有些发呆的看着这群招摇过市迎面而来的纹身少年。
“聿~~”一群人几乎同时勒住马匹停在大街中央。
“此乃何人?为何如此嚣张跋扈?”萧何神色凝重看着一群呼啸而来的少年泼皮。
“为首的少年某也曾听闻过,乃是前楚名将项燕之孙,名曰项籍,自幼好武,身边纠结了一大批吴中弟子,整日在城中打架斗殴,非常的嚣张,吴中人皆呼其为小霸王!”江楚星脸皮抽抽几下说。
“小霸王……看起来的确是霸道,如此招摇过市冲撞民众,郡府的警卒和郡尉府的人难道视而不见,任其招摇过市?”刘邦揪着胡须喃喃的说。
“嘿嘿,刘狱掾莫非忘记了沛县的地痞闲汉?”陈旭笑着说。
呃~刘邦一愣瞬间脸红耳赤,萧何和曹参也同时脸皮发红不再言语。
陈旭在沛县呆了数日,城内城外都逛了好几遍,对于沛县的地痞流氓的作风也了解的不少,要说沛县的那些闲汉流氓比起眼前这群呼为小霸王的少年来说看起来要安静许多,但干的都是欺行霸市的勾当,当地民众提起刘邦等人的名声,照样是嗤之以鼻,呼之为泼皮。
而且刘邦萧何等人就是首领,陈旭突然提起,他们自然都能够听出弦外之音。
这群呼啸而来的少年纠结在一起为祸吴中,其实和他们在沛县的所作所为并无任何区别,何况为首的这个高壮魁梧的少年头目出身名门,乃是大名鼎鼎的楚国大将项燕的孙子,光这个名头在吴中便无人敢惹。
楚国虽灭,但楚人自从春申君封于江东之后,这吴中早已归属楚国一百余年,因此这里的人既保留了楚国的一些传统,同时也继承了越人的许多衣饰特征和生活习惯。
越人自古居于炎热的东南,因此有‘断发文身’的传统。
所谓‘断发’,就是要修剪头发,不像中原诸国那样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喜欢留长头发的传统,而是喜欢剪成短发,这也是因为经常要水中生活有关,长头发不容易干而且也不容易清洗。
而‘文身’就是纹身的通假字了,越族都喜欢在身上纹一些图案,而且还要把这些图案裸露出来让别人看见,这就像一些雄性动物喜欢亮出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炫耀武力迷惑敌人是一样的。
而越人纹身最多的图案就是龙,龙就是越人的图腾,也是他们崇拜的古神。
而随着龙文化慢慢从越族融入楚地,然后扩展到整个华夏,如今龙的图案已经遍布整个大秦,虽然还没有出现龙的传人这种说法,但整个华夏龙图腾的崇拜已经开始,就连大秦帝国的旗帜上都是一条龙的图案,皇帝的衣袍上也秀有龙纹以示尊贵。
(注一下:留短头发并不是从西方传来的,东南方的越族几千年一直都是留短头发,不过不像后世那么短而已,而全国留长头发的习惯也是从儒家大兴之后才开始,至于纹身,特别是在身上纹龙,那个传统更早,估计几万年前的氏族部落就开始了,中原人纹身的也不少,水浒中的英雄九纹龙史进,就是一个典型的纹身哥,身上纹了九条龙,霸气侧漏的一批。)
“呔,你等是何人?竟敢阻挡吾等去路?”一群招摇过市的少年走到距离陈旭等人前方三丈慢慢停下,为首的小霸王傲慢无比的用手中一根黝黑的木棍指着陈旭等人大喝。
“呛~呛~呛~~”
护卫在陈旭四周的侍卫几乎同时抽出刀剑,居高临下的横眉冷视这群古惑仔。
作为清河侯的护卫,作为曾经的皇家禁军,唯一的任务就是保护清河侯,只要陈旭一声令下,这群护卫瞬间就能扑上去将这群少年砍的稀里哗啦。
而就在侍卫出刀之时,身边几个少年也都伸手准备掏出腰间的手铳。
陈旭带着斗笠,眼神一撇就看到了就站在项羽身后的一个年轻人,正是被他秘密安排来勾搭项羽的商骐,不过此时也照样是赤裸上身,胸口纹着一条蛇的图案,看起来和项羽等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商骐并没有认出陈旭来。
“你等还不让路,欲挨揍乎?”上百个少年皆都用手中乱七八糟的刀枪棍棒一起指着陈旭等人大吼,情形嚣张的一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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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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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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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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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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