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792章 害人者终害己
  ……

  朝堂之上最近几日满朝文武包括皇帝都很惊奇,平日从来不会主动来上朝的清河侯已经连续几天都很积极的来参加朝堂议政。

  虽然几乎不开口发言,但却听得非常认真,偶尔皇帝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也会询问几句,清河侯也总是能够用一些看起来旁门左道的答案来解决。

  而陈旭也很郁闷,连续观察了好几天,似乎李斯每天都一如既往的早早来朝堂,如同往日一般神情平静,看起来与平日并没有任何区别。

  “莫非李斯发现了老子的下三滥手段……”

  第五天,陈旭依旧早早乘车去上朝,坐在自己的四驱豪华城市越野上捏着下巴不断低估。

  他决定今天最后一次去观察一下,如果李斯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那么这次故意针对李斯的圈套或许已经失败,说不定已经引起了李斯的警觉,以后看来行事要更加低调和小心翼翼。

  现在还不是和李斯彻底翻脸的时候。

  法家门徒在朝堂之上的势力还不是他能够正面抗衡的,闹翻了或许连皇帝都要有所不满。

  寅时末,陈旭的马车来到朝议大殿门前的广场,此时朝阳初升,一轮红日刚刚阅处山脊释放出靓丽灿烂的光华,把整个广场映照的清晰透彻。

  一辆接一辆的马车陆续而来。

  陈旭也和前几天一样,与前后左右的官员互相拱手问候,被一群人簇拥着往顺着长长的台阶走向朝议大殿。

  “咦,今天李斯还没来?”

  进入朝堂之后陈旭眼神一扫落在自己平日坐的位置,后面就是李斯,平日这个时候李斯早就坐在位置上开始闭目养神等待皇帝上朝了,但今日李斯竟然没有出现。

  莫非昨夜喝下五毒舒魂水之后操劳过度挂了?

  陈旭心头略微有些欣喜,但面不改色的大步走到自己专属的大椅上坐下。

  而李斯没有出现的事情不光陈旭发现了,满朝文武几乎都发现了,因为此时几乎所有走进朝堂的人眼光都落在李斯的位置上,特别是蒙毅还专门仔细的看了陈旭一眼,似乎想从陈旭脸上看出李斯没来的原因。

  陈旭脸皮微微一跳和平日一样眼观鼻鼻观心的开始……打盹。

  不过显然陈旭高兴太早了。

  就在卯时钟声快要响起的时候,一身玄色朝服佩紫绶戴玉冠的李斯手持笏板从朝堂外面走了进来,神情平淡而严肃,似乎与平日并无太大区别。

  满朝文物几乎同时送了一口气。

  陈旭也瞥了李斯一眼收回了自己的眼光。

  今日的李斯虽然看似与平日无异,但走路的脚步明显有些虚浮。

  李斯走到位置上坐下不久,朝堂之上传来当当几声铜钟的声音,随着谒者一声通传,很快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从后殿传来,秦始皇在一群宫人和内侍的护送下走了出来。

  朝堂议政,依旧是每日固定的套路。

  皇帝先把昨日三省六部递入皇宫的一些紧要的公文处理了一下,然后就是三省六部根据各自府衙挑选的一些重要的事情进行汇报,有些需要请皇帝当面拿出决策下发谕令安排执行,偶尔皇帝也会根据玄武卫的密奏下发几道特殊的谕令,甚至有的时候还会讨论一下咸阳都市报上登载的一些趣闻讨论轻松一下朝堂气氛。

  而在朝议进行之中,李斯始终有些精神不振心不在焉,已经袖袍遮面打了好几个哈欠。

  这一切陈旭都看在眼里。

  而李斯的动作自然也引起了皇帝的关心,议政的间隙脸色关切的提醒李斯说:“李相每日操劳公务,还要注意好好休息,切莫操劳过度!”

  “谢陛下关心,夏日炎热,昨夜寝睡难安,今日朝仪失礼,老臣向陛下请罪!”李斯赶紧站起来告罪。

  “朕听闻爱卿每晚都处理公文至深夜,但李相如今年迈,乃是朝堂之上最为年长者,又是朕之臂膀,切要妥善爱惜自己身体,稍后散朝,朕让御医去相府为爱卿诊疗一下开一些安神的汤药!”

  而一听到汤药两个字,李斯身体微微一颤,偷偷瞥了陈旭一眼之后赶紧拱手道谢之后坐下。

  辰时中,朝议结束,百官散朝,陈旭和冯去疾在朝议大殿门口穿鞋闲聊几句,看着李斯乘车离开之后,这才告辞,坐车往女子学院而去。

  李斯今日的表现和他当初服下五毒舒魂水的状况很像,精神还不错但身体明显已经有了变化,特别是一对黑眼圈儿非常明显,如果后面几天这个情形加重的话,估计李斯必然是已经着道儿了。

  对于用这种方法陷害李斯,陈旭并无半分愧疚。

  因为李斯这个人物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很高,功劳也的确很大,但他的个人品德的确有重大缺陷,害死韩非就是他一生洗不掉的污点,如若历史不改变,大秦也终究会毁在他手上。

  害人者终害己。

  不过陈旭还是不能把弄死李斯的希望寄托在这个药水之上,凭借李斯的人生阅历和老奸巨猾,或许过几天就会知道这种药物的霸道之处,然后慢慢醒悟过来。

  但作为六十多岁的一个老头儿,哪怕只是连续服用三五天,陈旭相信李斯绝对会大病一场,即便不能直接爽死他,也算是报了法术十弊论的一箭之仇。

  而且说不定一病不起无法处理政务,皇帝必然会安排人接替李斯的职务,只要把李斯从左相位置上赶下去,法家在朝堂的势力瞬间就会折损一半,对于陈旭之后的改革阻力必然小了很多。

  女子学院门前的大街上,开设了两家商舍。

  一个叫婉约霓裳,是一家成衣店,售卖的都是女子学院的一群教习和学生设计的女子衣裙,采用的都是最新的潮流元素,和女子学院的校服一样形成了一种崭新的服饰风格,不过主打的都是以年轻少女为对象,采用五颜六色的印染布料甚至贵重的丝绸,每一套都风格不同,全都是几个精通裁剪针织的教习指导一群女学生慢慢手工制作出来的,价格不菲,一套起价都是三五百钱,和普通的衣服三五十钱差距甚大,但这些衣服却深受王侯公卿和富豪商家女儿的追捧,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成衣店旁边,是一家叫彩妆的饰品店。

  里面摆放了一排木质的玻璃柜,柜子里面放着一些设计奇特款式新颖的发夹、发绳、簪子、手环、铃铛、金银玉钗还有一些胭脂水粉等女子用的装饰物品。

  这些东西也都是女子学院的学生和教习设计出来的,融合了周秦时期的风格加上一些陈旭讲述的后世元素,每一样都别具一格,同样也受到年轻女性的追捧。

  陈旭乘车来的时候,两间商舍都很热闹。

  一群身穿各种款式彩群的少女进进出出,莺莺燕燕的互相讨论衣裳和服饰,看起来热闹非凡。

  站在大街上执勤的几个兵卒看到陈旭的马车,赶紧一起上前拱手行礼。

  “夫君,您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成衣店里,蒙婉正拿着一根皮尺在给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测量身高,看见陈旭进来,顿时喜不自胜的引上来。

  “今日得闲,上完朝会特意前来看看,不错不错,你们这家店现在越发的热闹多了!”陈旭笑着夸奖说。

  “可不是呢,咸阳的小娘子现在都喜欢穿我们设计的衣裳,特别是水姐姐当初设计的有两套卖的特别好,我也试着设计改良了几套,但总觉得没有水姐姐的那种淡然和飘逸……夫君赎罪,我……我不该提到水姐姐……”

  看着陈旭满脸的笑容慢慢沉默下去,蒙婉吓得赶紧道歉。

  “无妨,轻柔和你们不一样,她设计的衣服有一种天然的和谐和出脱尘世的感觉,就像你们的校服一样,每天看都不会生厌,即便是再过十年百年,或许依旧不会过时,所以设计衣服不要一味的求新求奇求色彩艳丽,要根据不同人群和年龄的需要,设计不同的款式和颜色,颜色太多不一定好看,因为会感觉比较杂乱,而纯净舒雅的颜色看起来要更加端庄和稳重,不同的人性格不一样,因此喜欢的也不一样,就像轻柔,她喜欢黑色,她的衣裙大多都是黑色,但却看起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韵味,你要多多揣摩颜色的搭配和人们的喜好……”

  陈旭牵着蒙婉的手一边在成衣店中观察一边说。

  “咦,这套看起来就不错!”

  陈旭走到一个竹木制作的人体模特儿前面,模特儿身上穿着一套特别惹眼的红色裙装,同样上襦下裙,设计的也很简单,但看起来却让人眼睛一亮。

  大秦尚黑,男子以黑色衣服为贵,在参加节日庆典和祭祀婚礼等重要场合,一般都要会穿黑色礼服,以表示隆重,但这只是针对有身份的人,对于平民并非强行规定,因此平民一般都只穿得起未经印染的白色麻衣,称之为白丁。

  而女子的服饰并无尚黑的规定,因此女子的衣服明显要比男人的服饰更加丰富多彩一些,但也仅仅只是颜色上的差异,衣服的样式同样很简单,就是襦裙,如果陈旭没有穿越的话,这种服饰一直还会流行数百年,直到儒家崛起之后才开始出现华丽飘逸的衣裳,男女的衣服才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眼下大秦流行还是以黑、青、蓝、绿等几种最为常见的印染布料,因为印染步骤复杂,因此印染的布料也比较贵重,一匹染过的布要比普通的白布贵一倍有余,至于红黄紫等并不常见的布料更加不容易得到,而且穿着的人也少,最多用来做一些装饰,比如裙带、发带、束腰等。

  因此眼前这套纯红色的长裙特别吸引人的目光,但衣舍内的人却似乎对这套衣裙并不感兴趣,几乎所有人看过一眼之后很快就放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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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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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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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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