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弓弦响起的瞬间,几个护卫立刻抽出大剑和弓弩将陈旭牢牢的护在了中间,等年轻人兴奋的提着弓冲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几个手持刀剑弓弩对着他的彪悍护卫。
“何人敢在侯爷领地狩猎,快快丢下武器!”侍卫首领怒喝。
“呃~”青年一下愣呆在当场,但不过短暂两秒之后直接就把大弓一丢然后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侯爷饶命!”
“你是何人?怎会在此打猎,莫非不知道这是我的封地!”陈旭皱着眉头问。
方才这一箭来的极其突然,而且杀伤力巨大,这头梅花鹿一击毙命直接被射穿了脖子,可见这一箭的力量有多大。
“回侯爷,小人名叫李归,就是附近的猎户,平日靠打猎为生!”青年吓的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你们认识他吗?”陈旭转头看着游缴和三老嗇夫。
“侯爷,这个李归是八里之外李庄人氏,他祖上都是猎户,在这一代很有名气,我们都略有耳闻!”游缴回答。
“你起来说话,可曾带腰牌?”陈旭点点头。
“有,有,侯爷请查看!”青年在怀里摸出来一块木牌,陈旭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籍贯泾阳县李庄,李归,王七年生人,丹目狭耳,高七尺三寸,是一枚标准的身份证,而且应该在成年之后才正式换发,身高与描述的看起来差不多。
“既然是附近人,便允许你在此地打猎,但记得不准猎杀幼兽,还有注意不可伤人,否则本侯一定重处,你带着野鹿赶紧走吧!”陈旭把身份牌还给青年指挥摆摆手说。
“啊!?”不光青年愣住了,就连一群侍卫都愣住了。
“怎么?没有听清本侯的话?”陈旭皱起眉头,此时虽然是上午,天气还并不十分炎热,但水泽山林之中蚊虫多的要命,而且蚂蚁虫蛇也多,闻着一股浓烈的鲜血味道,陈旭感觉有些呼吸不畅。
“侯爷,这头鹿就当我孝敬您了!”李归哪里敢要,恭恭敬敬的抱拳弯腰不敢看陈旭一眼。
“送给我,也好,看你箭法高超,愿不愿意作我府上的护卫!”陈旭想了一下说。
“小人愿意!”李归大喜,噗通一声又跪在地上。
“行了,起来吧,跟我回去!”陈旭点点头,在一群护卫的护送下往回走,李归高兴的捡起自己的长弓扛起还在流血的梅花鹿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后面。
回到清河别院,已经到了巳时,太阳如同一个火球挂在天上,浓烈的阳光炙烤着大地,已经几乎热的人快透不过气来了。
吩咐仆人将野鹿送到厨房宰杀,同时让李归也跟着去家仆洗漱的卫生间洗漱,不过洗完回来之后李归整个人还是处于一种灵魂失守的半懵逼状态。
陈旭也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干净短裤和T恤,看着魂不守舍的李归被侍卫带进来,喊了两声竟然都没反应过来。
“侯爷叫你!”一个侍卫狠狠一巴掌将李归拍醒过来。
“哦,侯爷恕罪,方才看到那个叫水龙头的古怪东西里面竟然能够流出清泉来,小人被惊呆了!”李归此时魂魄归体赶紧道歉。
“嗯,无妨,你就是我封地上的猎户,弓箭如此纯熟,实属难得,家中还有何人?”
“回侯爷,小人家中还有父母和弟妹,祖父也尚在!”
“既然如此,你带几位侍卫跟着回去一趟,把此事秉明父母,家里安排一下之后来我府上,以后家中税粮皆免,每个月还有钱粮补贴,吃穿住用皆都由侯府开销。”
“多谢侯爷!”
“去吧!”
李归感觉如同做梦一般被几个侍卫带离清河别院,而陈旭也去厨房看了一下李归猎杀的这头梅花鹿。
鹿肉自古以来就是最珍贵的肉食,而且梅花鹿自古以来都有仙兽之称,与鹤龟一起并称为瑞兽,传说天然带有灵气,食之可以长生不老。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更是对其推崇备至,认为鹿浑身都是宝,皮肉骨血都是药食同补的食材。
当然,作为一个受过后世良好教育的大学生,陈旭自然知道吃鹿肉长生是不可能的,但鹿肉的确应该是一道美味,不然也不会被古代人吹捧的那么神奇和高贵。
这种东西难得碰上,眼下碰上了,自然要好好挨着吃一遍才行。
这头梅花鹿大概有四十公斤的样子,四蹄细长,头有短角,应该是一头刚成年的雄鹿,本来鹿血也是一种大补,可惜李归一箭射穿梅花鹿的动脉之后扛着一路颠回来,血是早就流的干干净净了,不过这一对鹿角大约有一尺多长,上面还有细绒。
陈旭进来的时候,这头梅花鹿已经被挂到厨房院子的一颗树上正在剥皮开膛,两个厨工动作非常熟练,扑扑啦啦就将这头梅花鹿剥的干干净净。
“侯爷,这鹿可是美味,平日极其难得猎到,我还是在宫中吃过两次,今日可以大饱口福了!”站在旁边当监工的一个御厨笑着对陈旭说。
“皇宫之中应该没少吃吧?”陈旭略有些诧异,在这个到处都是野生动物的原始时代,竟然还有连皇帝都不能经常吃到的动物咩?
看着陈旭不解的表情,厨师解释说:“以前在皇宫之中有许多方道术士皆都信奉神仙之说,传梅花鹿和白鹤乃是仙兽,皇帝不忍捕杀,因此吃的很少!”
“原来如此,这样,等会儿宰杀完毕弄一半送去皇宫!”
“是!”厨师赶紧答应下来。
一头梅花鹿大约四十公斤,宰杀完毕差不多只剩下二十多公斤,当然鹿肠鹿心鹿肝鹿鞭鹿蛋蛋都是好东西,自然也要清理干净之后做成美味,陈旭吩咐厨工把两只鹿角好生锯下来,并且拿去清洗之后切薄片晾干。
这两支还带有绒毛的鹿角就是鹿茸了,几乎算得上是这头鹿身上最为贵重的东西,无论是神农本草经还是本草纲目都记载鹿茸是大补之物,具有壮元阳、补气血、益精髓、强筋骨之功效,在中药的地位中非常高,是比人参更加难得的药材。
在厨工厨师的操持下,很快一道芹菜炒鹿肉丝,一道火爆鹿肝,一罐山药炖鹿骨,还有莲藕青菜等几样时蔬小菜做好端到餐厅,虞无涯无声无息的出现在餐厅门口,水轻柔带着杏儿虞姬从书房出来,陈姜氏也在几个小侍女陪同下过来,虽然刚洗过脸,但额头上还有汗水滚滚落下来。
陈旭一看就知道陈姜氏又在开荒种地,忍不住埋怨说:“娘,天气这么热不要去干活儿,莫把身体累坏了!”
陈姜氏却摇摇头:“在城里住的难受,出门都是大街,啥也没有,住到城外到处都是荒地,浪费了可惜,娘闲的太久了手脚都疼,锄地种点儿菜苗,到冬天就可以吃了,你也别管我,闲着我难受!”
陈旭也不好劝说了,只能苦笑着拿起筷子吩咐一起吃饭。
“侯爷,扶苏公子来访!”就在一家人刚端碗准备吃饭的时候,门卫管家急匆匆跑进来禀报。
呃,陈旭一想瞬间不淡定了,尼玛前几天好像就要给子婴上课,自己这个时候应该在城内的清河侯府才对,没想到搬家一趟,把这件大事都给忘记了。
因此陈旭赶紧放下碗筷出去迎接。
到了门口之后才发现,扶苏并不是一个人来的,除开数十个虎背熊腰的禁军护卫之外还带着老婆和儿子。
陈旭尴尬的把扶苏一家迎入客厅就坐,侍女奉上凉茶之后这才赔礼道歉:“公子和夫人抱歉,这几日略微忙碌,竟然忘记了给子婴上课的事情,麻烦您大老远跑城外来!”
“清河侯勿用道歉,因为赈灾之事侯爷一直很忙,仁心善举更是得到满城赞扬,上到父皇下到平民,提到侯爷全都赞不绝口,因此扶苏也没有来打搅侯爷,最近几日消停一些,今日特地携妻子来拜访侯爷,一是感谢侯爷为灾民所做的义举,二是也为子婴学习之事……”
扶苏拱手说明来意,陈旭自然一口应允,就在和扶苏说话之时,只见虞姬端着饭碗一边吃一边走进来,碗里还堆着芹菜肉丝和爆炒猪肝以及各种时蔬小菜,后面跟着两个小侍女走到门口赶紧吓的跪在地上。
而虞姬自来熟的跑到子婴旁边,用筷子夹起一块鹿肝伸到子婴嘴边:“子婴,尝尝鹿肝,可好吃了!”
子婴也不过才六岁,闻着喷香的食物,忍不住张嘴就吃了一块。
“子婴~”扶苏脸红耳赤的怒喝一声。
子婴吓的身体一抖,却又贪恋鹿肝的美味不愿意吐出来,赶紧几口将鹿肝咽了下去,然后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哼,你这么大声干什么?小旭哥哥在家从来都不吼我们!”虞姬平日在家被宠惯了,加上有杏儿这乡下野丫头的熏陶,脾气也是很不得了,看见子婴被扶苏吼哭了,顿时不乐意了,用筷子指着扶苏张牙舞爪的嚷嚷。
呃,这太特么丢人了!陈旭瞬间脸红,站起来虎着脸说:“像什么样子,看见皇子殿下要有礼貌,快给殿下道歉!”
“哼,我才不给吼小孩子的大人道歉呢!”虞姬一点儿都不怕陈旭,小嘴一撅抱着饭碗拉着子婴就走:“子婴莫哭,我带你去餐厅吃好吃的!”
于是哭哭滴滴的子婴就被虞姬拉走了。
陈旭:……
扶苏:
扶苏夫人:……
“公子和夫人莫怪,虞姬被宠惯了,实在是没礼貌!”陈旭哭笑不得的拱手道歉。
“无妨无妨,童心无忌天真烂漫,我倒是很喜欢!”扶苏赶紧笑着说。
“对了,公子和夫人远道而来,想来也有些饿乏,不如一起去餐厅随便用一些饭食,等吃饱喝足之后我给子婴上课!”
“如此甚好,多谢侯爷!”扶苏知道陈旭家的饭菜好吃,而且从城内坐马车二十多里路点颠簸摇晃过来,的确是有些饿了。
来到餐厅,陈姜氏和水轻柔虞无涯都还在等待,碗筷都还没动,看见扶苏带着夫人前来,都赶紧站起来行礼打招呼。
午餐不是正餐,因此一般人都不吃午餐,即便是王侯公卿和富裕之家中午饿了一般也只是吃一些点心充饥,然后挨到申食吃第二顿,不过陈旭家不一样,一天早中晚三顿正餐,因此看着餐桌上摆放的饭菜,弄的扶苏和夫人都略有些诧异。
“公子夫人请坐,今日有猎户猎到一头梅花鹿献上来,因此就做了几样小菜……”
陈旭解释的时候,有侍女搬来椅子,盛来米饭拿来碗筷,而此时虞姬已经和子婴两人坐在桌子上开吃了,虞姬像照顾小弟弟一样每样菜都夹给子婴吃一口,吃完还要问好不好吃,子婴的脑袋就不停的点,像小鸡啄米一样。
扶苏两口子脸红着哭笑不得,不过端起碗筷之后,很快就被几道鹿肉做成的菜肴征服了胃口,陈旭又让侍女拿来一瓶清河佳酿和几瓶果醋,两家人边吃边聊,气氛也慢慢的轻松活跃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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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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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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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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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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