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238章 织毛衣
  陈姜氏和杏儿、王五王七还有三个兵卒、中年人一起在厨房摆了一张桌子吃饭。

  陈旭则在客厅陪着江北亭和江楚月吃饭。

  “江大人勿怪,如今已经入秋,没什么新鲜的菜蔬,随便做了几样,请入座,不用客气!”

  陈旭邀请江北亭和江楚月入座,打开一瓶葡萄酒,给江北亭和自己斟上一杯,然后看着江楚月眼巴巴的样子,很爽快的给她倒了一杯醋。

  “咔吧~”江楚月手中的筷子都差点儿捏断了,不过又不敢明目张胆的生气,只要咬牙切齿的接过杯子。

  “贤侄,这白白嫩嫩的菜肴是何物?”江北亭坐下之后指着一碗豆腐惊奇的问。

  “呵呵,这叫豆腐,大人品尝一下看看味道如何?”陈旭笑着坐下来。

  江北亭言听计从的用筷子夹起一块,然后眼睁睁看着豆腐断成两截掉下去,于是他又夹起一块,重复了同样的结局,顿时脸色略微尴尬的笑着说:“如此细嫩,看来的确是美味!”

  “这豆腐乃是用菽豆磨碎后的浆汁制作而成,大人须轻轻用力,不然就会破碎!”陈旭这才想起古代人没吃过这种豆腐。

  “我再试试!”江北亭又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搞定了一块豆腐,放进嘴里之后顿时满脸惊奇的赞叹,“又嫩又滑,而且味道鲜美无比,没想到菽豆又硬又糙竟然还能做出如此美味鲜嫩的菜肴,实在是匪夷所思!”

  江楚月也夹了好几次之后也终于吃到嘴,自然小脸上也满是惊异的神色,然后就不停的开始吃豆腐。

  “大人,这是豆皮炖肉,这豆皮也是菽豆制作出来的,但口感要劲道许多,您也尝尝!”陈旭开始介绍下一道菜。

  “唔,的确劲道,而且还带着浓浓的菽香,甚是美味!”江北亭一尝之下又连声赞赏。

  “这是腌制熏干之后的虎肉,还是上次那头,用香料卤过,是很好的佐酒之物!”陈旭指着一盘干干的肉丝介绍。

  “好!”江北亭言听计从,夹起几根肉丝放进嘴里,一边嚼又是一通赞叹。

  “这是凉拌冬笋。”

  “这是干菇豆腐汤!”

  陈旭挨着把七八道菜都介绍了一遍,江北亭也挨着品尝了一遍,江楚月也不声不响的跟在后面使劲儿吃,不过每吃一道菜,看陈旭的眼神便怪异一分。

  “孔子曾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除开豆腐和豆皮我未曾吃过,山菇冬笋和山药却吃过不少,这些食材贤侄制作出来却另有一番风味,堪称厨工之中的大匠,虽然制作饭食不是君子所为,但如若天天都能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我这县令也可以不做也!”

  江北亭不吝辞色的夸奖让陈旭很有成就感。

  虽然他穿越过来才几个月时间,但那种天天吃黄豆煮野菜饭,煮鱼都舍不得放盐的经历已经彻底远去了,如若生活中没有了美味佳肴,那一辈子该是多悲催,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

  “对了,贤侄你这脖子上怎么会有一道伤口?”吃喝之中江北亭突然看到陈旭脖子上一道红色的伤疤疑惑的问。

  “这个……”陈旭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脖子,然后讪笑着说:“旭当日正在切菜,突然感觉脖子有些痒,忍不住就用手去摸了一下!”

  “摸一下怎会有这么大一道伤口?”江北亭更加疑惑。

  “嘿嘿,那个……我刚才说了,正在切菜,忘记了手里还有一把刀!”陈旭干笑。

  “噗~”正喝果醋的江楚月一口酸醋喷的到处都是,然后实在忍不住了,发出杠铃一般的欢快笑声。

  “月儿,成何体统!”江北亭脸皮狠狠的抽了几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开始训斥自己狂放不羁的女儿来转移话题。

  边吃边聊,一顿饭吃了小半个时辰,三个人竟然把桌子上的菜汤都吃的干干净净,酒也喝了三瓶,因此离开的时候江北亭酒意上头,脚步都有些虚浮。

  “贤侄,寒衣节如果不下雨雪,还请提前一天去雉县汇合,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宛城拜访郡守,对了,这米花糕香酥味美,到时候别忘了带上一些,两手空空的去恐怕有些失礼……”

  坐在马上,江北亭念念不舍的叮嘱了陈旭许久,这才策马离开小河村,而且还带走了一大包米花糕和两筒水果糖。

  “上次……上次的事就……就算了……”江楚月最后看了陈旭一眼,破天荒的红着脸小声说了一句,然后驾的一声就跑了。

  “上次?上次啥事儿就算了?”陈旭抹着下巴呆了一下猛然想起上次自己光溜溜被泼了一身水的尴尬场景,顿时忍不住撇撇嘴,那次明明就是自己被看光了,吃亏的是自己好不好。

  目送江北亭等人走远,陈旭才转身开始收拾制作米花糖之后的摊子。

  王五和王七两人接着炒栗子,炒好的装进一个陶罐密封好,而陈姜氏则把做好的米花糖用篮子去村里挨家挨户送了一些。

  而陈旭则又拿出一筐酸枣倒进锅里煮起来,准备做点儿酸枣糕。

  忙忙碌碌一天过去,吃过晚饭,陈旭拿出毛线和几根削好的大竹针,开始回忆织毛线的过程。

  说实话,织毛线并不复杂,以前无论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妇女大多数都会手工织毛衣毛裤围巾啥的,因为陈旭小时候穿的毛衣毛裤都是老妈织的。

  而且初中的时候还有个女生看他手冻的起了冻疮,还好心给他织过一双手套,被他好好珍藏了好多年,最后被家里的中华田园犬叼去做了窝,而且还在上面下了一窝崽儿,从此以后,那一段温馨的记忆便彻底消失了。

  陈旭见过很多妇女一闲下来就会拿起一个毛线团和几根竹针戳戳戳戳戳,手指头勾来勾去,看似漫不经心却动作快的根本看不清楚,简直堪称无影手,聊天唠嗑之间半天下来就织了老长一截,动作快的妇女三五天就能织完一件毛衣,而且花式多样,不过陈旭虽然见的多,但实际上没干过,经过这些天的慢慢回忆之后,也差不多想起了一些最简单的手法,至少绕线和上下针这种最简单的动作还是能够想起来,至于织出花纹这种高难度的进阶技能,估计只能说出来之后,让陈姜氏慢慢去领会和揣摩,女人的心思细腻而且有耐心,只要慢慢研究,许多复杂的针织手法总是能够慢慢研究出来。

  要知道织毛衣在后世也并没有流行多少年,因为毛线的历史本来就很短,清朝末年才传入中国,然后在租界慢慢传开,最后彻底兴起了成为了一种潮流,织毛衣几乎成为了一种时尚。

  古代女人如果不会织布和绣花会被人耻笑,而民国时期的女人不会织毛衣也会被人瞧不起,中国的女人尤其心灵手巧,将织毛衣这种简单的事情发展成了为了一种彻底的文化,慢慢代替绣花成为了一种时尚,进而编织出来无数复杂的花纹,每个女人都会给自己的全家老小织上几件好看而暖和的毛衣,初高中的学生妹子还会给自己喜欢的男生织一条漂亮的围巾表达自己的关心和爱慕。

  陈旭坐在炕上,拿出一卷细毛线,一边回忆当初老妈和女同学打毛线时候的动作,一边把线头成8字型绕在一根竹针之上,绕了大约三寸长之后拿起另外一根竹针开始下针穿过最后一孔,然后想了半天之后笨手笨脚的用小拇指将毛线绕到竹针之上,然后将竹针往后退的同时将绕上去的毛线挑出来然后穿入下一个孔之中。

  动作虽然简单,而且似乎也没错,但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戳了三五针陈旭额头的汗都出来了。

  尼玛织毛线这种细活儿完全不适合粗手粗脚的男人,太特么考验耐心和耐力了,因此三寸长的起头线他只织了一半就已经开始头昏眼花,好几次竹针戳在自己手上。

  陈旭织毛线的时候,陈姜氏和杏儿则安静的坐在旁边看着,一大一小两双眼睛几乎一眨都不眨,既感到新奇又感到疑惑,不明白这样将毛线绞在一起有什么意义。

  “呼~”近二十分钟过去,三寸长的一截毛线终于第一针织完,陈旭用空出来的第一根针接着织第二层,这次只花了十分钟左右便织完,此时已经可以看出一截由毛线构成的简单毛料的雏形了。

  “娘,您来试试,很简单的!”陈旭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把手里的两根针递给陈姜氏。

  陈姜氏接过去之后忐忑异常。

  当初陈旭从镇上弄回来两大筐羊毛线,她便问过用处,陈旭说是用来编织衣服的,因为修房子修火炕加上王青袖一大群人突然而至,一拖就是一个多月,她几乎都快把这件事忘记了,没想到今天儿子晚上吃完饭削了两根竹针要教她打毛衣。

  眼下儿子示范了两边,她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作为能够自己织布的女人,这种简单的原理她瞬间就明白过来,这也只是一种织布的方式,两根竹针实际上就相当于经和纬,只不过线只有一根,用两根竹针将经线和纬线结在一起,反复一层一层交织之后就会成为一块布料。

  陈姜氏学着陈旭的样子,用右手小指勾起毛线,开始下针,然后在陈旭的指点下慢慢织起来,两分钟后就不需要陈旭的指点就能熟练的下针挑线了,五分钟后,她已经很得心应手,二十分钟后,陈旭无聊的坐在旁边开始剥栗子,因为陈姜氏已经手法很快,虽然偶尔也会有稍稍的犹豫,但基本上有了几分后世妇女织毛衣的架势渐渐开始得心应手,二十分钟后,陈姜氏已经织到了第五层。

  “娘,差不多了,这就是一个试验,您可以把它拆了织一条宽点儿的毛巾试试!”陈旭看着陈姜氏全神贯注一副完全沉浸其中的样子,如果继续织下去,最后织完就是一条三寸宽的毛腰带。

  “旭儿,这毛线拆下来还能用?”陈姜氏言听计从的停下来,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微汗说。

  “毛线可以反复拆了用的!”陈旭连连点头,想起小时候老妈给自己织的毛衣,一旦小了就拆成线,加一些新的毛线织成一件大的,第二年小了又拆了加线重新织,因此到初中的时候,陈旭的毛衣特别花哨,一道黄一道红一道白,就像一个彩虹人似的。

  抽出两根竹针,用手抓住线头轻轻一拉,一块织好的毛布瞬间就消失,只剩下了一堆弯弯曲曲的毛线,在陈旭的指导下,陈姜氏在毛衣针上起了一尺宽的头,然后又专心致志的沉迷其中,陈旭觉得无聊,便和杏儿一起将纺锤上的线都绕成一个个线团。

  第二天晚上。

  吃过晚饭,房间里织毛衣的人变成了两个,陈姜氏编织的围巾已经变成了一尺多长,杏儿也弄了两根短些的竹针学着陈姜氏的样子开始织一条小围巾,小脸上神情专注而严肃。

  松明灯下光影摇曳,映照着一家人的影子在墙壁上轻轻晃动,陈旭盘腿坐在炕上,拿着一卷发黄老旧的竹简,正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然后拿起毛笔一笔一划的誊抄在一本麻浆纸上,房间里显的安宁而温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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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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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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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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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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