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吃相水轻柔陈旭嬴诗嫚>第204章 冻的嗷嗷叫
  河滩上的芦苇已经开始枯黄,大片大片的雪白芦花在风中摇晃,成片的茅草也被村民们砍倒放在河滩上晾晒,过几天就要开始休憩房屋,给茅草屋的墙壁上挂上一层层的茅草,好抵挡秋冬的寒风。

  树林里面的树叶有些已经开始发黄掉落,那棵野枣树的叶子也已经掉落不少,树梢上还挂着不少小指头大小的红色野枣,而枣树四周的地上还掉落着厚厚的一层,几个人走近的时候,一群在树上啄食野枣的鸟儿受到惊吓,扑棱楞的瞬间飞走。

  虽然已经到了秋天,但树林里和河滩上还是有一些野菊花正在盛开,加上风和日丽,仍旧有一些野蜂在飞来飞去,不过数量并不多。

  三人来到树下,陈旭四周观察了一下环境之后让牛大石把竹梯搭到枣树上,把蜂箱抗上去放到一根树杈上,并且把顶盖打开,陈旭这才慢条斯理的拿着一小筒蜂蜜爬上去,用一个小刷子蘸着蜂蜜在蜂箱里面刷了一遍,又在蜂箱外面的一个树杈下面也刷了几下,然后顺着梯子下来说:“走吧,先回去,吃过午饭再来!”

  “啥,这……这就完了?”牛大石和虞无涯都面面相觑。

  “废话,几万只蜜蜂难道还真的用手一只一只的去捉咩,三十六计中这叫勾引法!”陈旭把装蜂蜜的竹筒盖好说。

  “恩公,三十六计何来勾引法?您看的是那本兵法?”虞无涯满脸疑惑的问。

  “此法不传六耳,不能说!”陈旭故作神秘的用手指了指天上,于是虞无涯顿时自以为了解,做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原来如此,无涯明白也!”

  明白个屁,我自己都不明白!

  陈旭在心里嘀咕一句往树林外面走。

  收蜜蜂这种事情并不常见,但陈旭小时候见过一次,有一窝蜜蜂不知道从哪儿飞来,落在村头的一棵柿子树的树杈上,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像个大葫芦,四周蜜蜂飞舞看的人毛骨悚然。

  这是因为某个蜂巢里面产生了第二个蜂王,蜜蜂闹分家,于是就有蜜蜂成群的飞出来在野外筑巢。

  村里一个养蜂的大叔于是拿着一个竹簸箕,往簸箕上喷了几口白糖水挂在树杈上,又弄了一把干艾蒿点燃在蜜蜂堆下面慢慢用烟熏,于是蜜蜂便都慢慢爬到竹簸箕里面,最后将簸箕取下来放进蜂箱里面,轻轻抖几下蜜蜂就被抖进去了,赶紧盖上盖子,一箱蜜蜂就算是到手。

  但眼下陈旭面对的是有巢穴的蜜蜂,不是无家可归的野蜂,而且可能也没有产生第二只蜂王,因此要捉进蜂箱的难度要大得多,而且要想收集到一窝完整的蜜蜂,必须把蜂王也弄进来,不然蜜蜂没有头领的话两三天就全部飞走了,最后的结局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陈旭虽然嘴上说的豪迈,但其实对于这次的勾引法也没多大的谱,不过眼下已经入秋,蜜蜂已经无处采蜜,因此用蜂蜜来勾引蜜蜂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只要能够把大量蜜蜂勾引出来,然后将树洞里面的蜂巢全部挖出来找到蜂王,想来还有那么几分成功的可能,所以一切都只能等。

  河滩上,陆陆续续有村民拿着刀和扁担来砍茅草和芦苇。

  陈姜氏也带着杏儿来了,两人一个砍一个抱,杏儿虽然年幼,但干活儿却非常卖力,瘦小的身体不断的跑来跑去,小脸上红通通,额头上满是汗水。

  前面说了,茅草晒干是用来挂在茅屋外面防风保暖的,芦苇砍下来主要是收集芦花,用来填充在衣服和被褥里面御寒,不过芦花虽然也很蓬松柔软,但和棉花差的太远了,保暖效果也非常差,但就算是这种不算保暖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那就是寒冬救命的东西。

  “兄长,蜜蜂捉到几只了?”杏儿看见几个人就大声嚷嚷。

  “不急,等中午就知道了!”陈旭和虞无涯两人也动手帮忙,把砍倒的芦花一团一团揪下来放到藤筐里面,而牛大石也回去给自家干活儿去了。

  芦花在后世也有使用,但一般拿来做枕头,因为足够柔软蓬松,而且弹性也好,因此陈旭在卫生院就是放的芦花枕头,平日自己枕的也是芦花枕头,而且这种芦花枕头因为好看又好用,只需要两三尺粗麻布加上河滩上长的芦花,制作方便而且几乎不值钱,因此深受欢迎,现在已经被清河镇的所有乡民接受了,大多数都把竹木枕头换成了芦花枕头。

  至于被子,嗯,秦朝还不叫被子,而是叫“衾”(qīn)、裯或者寝衣,其中裯为单被,衾为大被,类似后世的棉被,但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盖得起衾和裯,穷人家的一般叫寝衣,何为寝衣,就是寝时为被,起时为衣,许多穷苦人家置办不起被褥,就只能用身上穿的厚衣服当被子,晚上睡觉脱下来盖在很薄的被单上御寒,而这个被子上盖衣服的习惯几千年之后还有。

  这个习惯老客自己就有,因为不喜欢开空调,也不爱用电热毯,因此冬天睡觉的时候,就把外套脱下来盖在脚头,不然睡到半夜脚冷会被冻醒。

  而在古代,即便是皇帝,盖被子也还是会觉得冷,不然南唐后主兼大诗人李煜也不会有那首流传千古的名诗了。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可见在古代,御寒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这其中既有李煜亡国之后的心冷,更多的还是盖着丝绸的大被的确还是身体冷,一个帝王尚且如此,普通的老百姓更加可想而知,冬天连御寒的厚衣服都没有,活活冻死的每年不知道有多少。

  陈旭虽然知道什么东西御寒,但这些东西都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面躺着,或者说远水解不了近渴,至少今年还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棉花,产于印度,等流传到中国已经是宋朝了。

  羊毛虽然到处都有,但普通羊毛不行,得绵羊毛,而绵羊大秦是没有的,还在匈奴控制的大草原上,因此陈旭上次委托赵擎帮他寻找细软的羊毛,但却不知道赵擎在寒冬来临之前还来不来清河镇,即便是来,按照中原和匈奴诸胡的民族矛盾来说,想弄到也比较困难。

  匈奴不允许往大秦贩卖皮草和牛马,大秦不允许往匈奴贩卖铜铁,双方在互相进行经济制裁,但又互相眼红彼此的产物,于是过上几年就会互相刚一下,刚赢的自然兴高采烈收获十足,刚输的就回去锻炼身体,然后准备下一次翻本,因此双方已经翻来覆去打了几百年了,虽然互有胜负,但总体来说中原输多胜少,最主要的是战国诸雄一直在不停的内斗,不然秦赵两国联合起来,匈奴早就被赶到西伯利亚被老虎撸串了。

  芦花这种东西天生地长的确不值钱,而且看起来蓬松,但实际上压缩后体积非常小,因此四个人忙碌了一上午,采摘了好大几筐,但按照陈姜氏的说法就是还得采摘三天才差不多刚刚够做两床被褥,而被褥陈旭家已经七八年没添置过了,而且陈虎当兵失踪后家里越发困苦,几床冬天的被褥早就朽烂的没有丝毫御寒的功效,几个月前那场大雨之后,那些破烂也没从老旧的茅草屋里面抱出来,几个月下来霉烂的更加不堪,如果今年再不添置新的厚被和厚衣,一家人冬天的境况可想而知。

  “去年我们都是用粟草当被子盖的,我和娘每晚都要冻醒好多次,腿上都起了好多冻疮,我还听见兄长半夜冻的嗷嗷叫……”杏儿一边干活儿一边嘀嘀咕咕,不过陈旭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有没有嗷嗷叫,但不管怎么说,今年的情况肯定大有改观,至少家里的粗细麻布不缺,足足买了七八匹,做衣服做被褥绰绰有余,只是填充物不耐寒的问题不好解决。

  因此陈旭一边弄芦花,同时一边继续昨天的想法,反复思考之后决定在家里做一张土炕,这样既能解决晚上睡觉的问题,同时还能解决不能在房间里烧火取暖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有了炕,再冷的天也能扛过去,如果还不行,那就做两个。

  火炕虽然他没做过,也没见过,但却知道北方都是睡炕,而且在后世还是旅馆的标配,南方人大冬天跑到东北就是为了坐在炕上吃一顿酸菜猪肉炖粉条然后晒几张朋友圈,而土炕要做出来并不难,就是把土灶做大点儿,密封好,做好烟囱排烟和注意烟火安全就行了。

  因此这个想法一出来,陈旭便懒得弄芦花了,拉着虞无涯回家开始丈量房间策划图纸,看看房间里的炕该如何设计才最方便最实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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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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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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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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