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霉,真是放屁都砸脚后跟。
前阵子她大脚指头顶漏的鞋,她让冬虫修补,还被冬虫好顿训,让扔了,已给她做好了新鞋。
她临出门想到走到凝香家的那条路不好走,有一部分黄泥地,新鞋子刚上脚她又给脱下来了,还是换上破了洞的那双。xǐυmь.℃òm
合计就让这双鞋站好最后一班岗吧。
谁曾想,谁曾想,麻绳专找细处断!
偏偏石头落下,不偏不倚正是这只脚……
她本想雇一台马车给送回国舅府,一问价格——
实在是舍不得,国舅欠她的银子黄摊子了,她手里就这点钱,她这几天想姨娘想得抗不了。
每次都想偷偷去看她,可手里没钱,见到姨娘底气也是不足。
早点将银子挣到,早点与姨娘团聚。
省省吧。
她咬咬牙,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国舅府。
刚转身关上门,就见院子里几人神色古怪地看着她……
院子今日倒是有护卫了,带头之人长得还不错。
宋思弦看了一眼,本想往自己院子走,就又被胡二来请:“宋姨娘——”
宋思弦心里叹了口气,“知道,上药!”
说着,跟在了胡二身后一瘸一拐走到了沈云州的书房。
向来看奏折的沈云州,今日并没批阅奏折,宋思弦进来时,他端坐在桌案前,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地府,食指随手在几处圈了圈,似乎在凝思想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
宋思弦扯了个笑:“大人,要换药?”
沈云州却并不着急换药,他双眸直视宋思弦的眼睛,脑海里想到那朝奉的话。
“大人饶命啊……小的问过那小娘子活当还是死党,是她坚持要死党的……”
“活当银子少,死当可以当三十两……”
沈云州面带讥诮,不由得哂笑自己:自己巴巴选了个簪子,到头来居然不到一日,就被人典了出去,还不赎回……
想他沈云州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送出的东西被人如此嫌弃。
宋思弦,真的是可以!
将他面皮扯在地上踩!
胡二眼看着主子脸上带着熟悉的笑。赶忙冲着宋思弦使眼色……
宋思弦一句话问出口,上方的沈云州一动不动不回答,反倒是一旁的胡二一个劲地跟自己眨眼睛。
让她一头雾水,一时不知道这俩找他来啥意思。
叫人来了又晾着不说话……
她行了一路,脚又疼,脾气也有些上头,忍不住再次开口:“大人找我来不是为了换药?”
沈云州抬头,脸色沉了下来:“之前送你的簪子,怎不见你带?”
身后的胡二放松了肩膀,大人还是怜惜宋六,念着她治瘟有功,不想发作她。
显然,只要宋六胡乱找个藉口,说是放在里屋,或者是忘了带,或者是一时没想起来……
这大人是主动给了宋六台阶下啊。
宋思弦皱起眉,心道,有病!
将自己叫来就是问这事?
若是以往,她可能还会想着找个藉口,今日却十分直白又无赖:“当了。”
当了……
当……
胡二嘴巴都惊成了圆形。
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自家大人,却发现他脸色虽仍不好看,眼里的杀气消了。
胡二后知后觉想通,自家主子看似给台阶,实则未尝不是对宋六的考验。
主子生平最忌讳的就是被人诓骗。
当铺的那个朝奉之所以遭了那么大的罪,就是自作聪明,想将大人当傻子糊弄。
若是实话实说,大人又岂会为难百姓?
他转头再次瞥了自家大人一眼,就见他忽然摆了摆手。
胡二本想请宋六小姐出去,突然愣住。
这摆手,是让自己下去!
胡二转身恭敬地退了下去。
胡二走的时候朝着宋思弦挤眉弄眼,只可惜宋思弦并没看懂他的暗示。
等她再次抬头的时候,却正对上国舅清凌凌的双眸。
“为何典当?”
他的语气很平静,似乎问今天吃了吗,天气如何。
宋思弦却听得有些奇怪:“典当自然是因为手头紧,钱不够用。”
你欠我的钱不给我,给我的簪子也不让我当吗?
沈云州从袖子里拿出当票,“你的当票掉了。”
宋思弦摆摆手:“没什么用,扔了吧。”
沈云州掏玉簪的手便是一顿。
他的神色又冷了下来,“出去。”
宋思弦转身要走,身后一双视线落在她后背上,她刚要迈步。
那人却再次将她唤住:“等下——”
宋思弦心里已经十分不耐烦了。
又怎么……
没等她转身,就见沈云州匆忙站起,走到了她面前,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他轻轻一抱,放在了八仙椅上。
“你的脚受伤了。”
宋思弦眼眶莫名地红了,她在凝香家给元宝治腿,从受伤到出门,无人发觉。
行了一路,没有人过问。
回到了国舅府,胡二也没发现,哪怕是走了一路的血脚印。
想不到发现她受伤的,偏偏是沈云州。
她素来不爱哭,可心里却仍是觉得有些难受。
沈云州半蹲着身子,想将她的鞋脱下来。
大脚趾头如今已经被砸肿了,跟鞋子分离有些难,他轻手轻脚,慢慢将鞋底掀开——
宋思弦坐在椅子上,沈云州就半蹲在她面前,她分明离得他那么近。
又莫名觉得自己离得他,那么远。
她盯着沈云州鬼斧神工的脸怔愣了一下,又忍不住将视线落在他的头发、耳朵上。
直到耳朵尖发红。
“宋思弦——”沈云州忽然抬头,“怕死么?”
诶?
宋思弦骤然回神,这才想到面前之人哪里是自己可以想入非非的小鲜肉?
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灰狼!
跺脚朝堂都要抖一抖,权倾朝野的国舅。
“怕!”她立刻道。
刚一分神,就听撕地一下,沈云州将被血痂黏在她脚上的鞋给拽了下来。
他这才站起身,语气平平:“怕死就好好活着。”
说着,又转身到门边对胡二吩咐:“去,打盆清水,拿伤药来。”
胡二:“大人,可是受了伤?”
“不是我。”
胡二点头,转身去了。
宋思弦看着门边的沈云州,黑发木簪,紫袍玉颜,静站门边,犹如谪仙。
分明不好沾染,也不能沾染。
却让她心底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欲念。
若男子绝色如他,便是心狠手辣了些,她也是想要沾染沾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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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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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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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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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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