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要离京,宋思弦设宴,没曾想当日宋珂之不请自来。m.xiumb.com
宋思弦一个头两个大。
倒是沈云州笑道:“无妨,看看你哥哥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宋思弦叹息,醉翁之意不在酒,显然挨揍没够。
因为都是亲近之人,所以几个人围着圆桌吃饭。
沈云州倒是给宋思弦面子,看到宋珂之面上带着笑,一口一个大舅哥……
倒是叫得宋珂之坐立不安,面皮颤抖。
恰好此时上了一道菜,土豆炖牛肉,上面撒了香菜。
宋珂之下意识地拿起勺子,将香菜挑了出来。
然后将菜推到了沈云州的面前。
沈云州原本笑着的脸,眼神冷凝了下来,定定地看着宋珂之。
宋思弦不明所以,看到没有香菜的土豆炖牛肉,有些奇怪。
沈云州已经拿起碗,盛了一碗放在了宋思弦的面前。
宋思弦喝了一口,牛肉炖得很烂。
味道很好。
沈云州提筷,笑道:“都别客气——”
说着,夹了一块葱爆羊肉放入了宋珂之的碗里,又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了他碗里。
羊肉被搁置一边,排骨宋珂之细细地吃了。
沈云州笑着劝酒,两个人一饮而尽。
宋珂之看着沈云州,眼神充满了孺慕之情。
眼眶红了:“舅——就挺意外的,我外放了。”
“哦?”沈云州状若不经意地问道:“去哪里啊?”
“冀粮。”
刑天转头看了过来,她离京去的就是冀粮。
通关文牒都已经落了官印。
明日启程,他怎么也去冀粮?
“是冀粮的一个知府。”宋珂之解释道。
沈云州再次落在他碗中丝毫未动的葱爆羊肉上,很快挪了视线。
低头跟宋珂之碰杯,不经意地问了句:“走的谁的路子?”
“吏部尚书,丛明。”宋珂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倒是聪明。”沈云州淡淡道。
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了敲,仿佛在思忖着什么。
两人饮得花雕酒,烫杯子温酒,宋珂之十分熟稔,动作麻利。
将烫好的酒杯放在了沈云州的面前。
沈云州垂眸一看,随即一怔,杯子是之前太子送的。
上好的汝窑瓷,上面隐有雕花。
当时他随意地仰头一饮而尽,太子挤兑他,说他牛嚼牡丹。
应当如何摆放,瓷白的杯子上,雕刻浮雕的山茶花。
此时仿佛随着杯子的升温,缓缓绽放。
沈云州眼波如水,看向宋珂之的眼神多了一丝莫名的柔和。
“从名此人,不贪财,不好色,不恋权,不爱名。唯有一个孝。”
“当初,他寡母重病,求医无门,还是太子带了太医登门,才将人从鬼门关救了回来……”
“大舅哥居然能走通了丛名的门路,令人刮目相看啊。”
沈云州再次跟宋珂之碰杯,宋珂之低头一饮而尽。
沈云州看着他红了的眼,倏地道:“人活在世,有时候并非贪恋权势,爱慕虚荣,争强好胜,只是因为在那个位置,不得不为之,退伍可退。”
“历朝历代,权臣能臣,善终者鲜。”
“我常常跟先太子说,退伍可退,妇人之仁乃是大忌,没走到那个位置,后人谈及,也只是道一声惋惜而已。”
宋珂之沉默地喝酒,似乎桌案上落了一滴水渍。
沈云州定定地看着桌案,倏地笑了。
“其实……我一直没跟他说过,他不适合当太子,因为过于心软,可在我心中,他早已是最好的太子。”
咣当一声,却是刑天放下了碗,忍不住抬手拭泪。
她郑重地看向沈云州道:“国舅放心,我会好好守护好……”他的骨肉。
宴席中途,沈云州借故解手,离开了一会儿。
回来的时候,神色如常,再次推杯换盏。
曲终人散,酒席终归有散去的时候。
沈云州起身送宋珂之出门,此时月上中天,一阵风吹过——
宋珂之穿得单薄,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他的脸此时也没好利索,看起来窝窝囊囊的。
可他肩背挺直,行走坐卧礼仪周到,很有大家风范。
沈云州抬手,胡一将披风递过来,沈云州抖落开,亲自给宋珂之披上。
宋珂之一惊,早已忘记了推却。
眼看着国舅素白的手指,轻轻在他胸前打结。
沈云州低头看着绳索,轻声道:“弘儿小的时候,我带他去骑马,给他系披风。”
“弘儿大了,我扶他一程,也给他系披风……”
宋珂之抬手握住了国舅的手,忍不住手心颤抖。
手背却被他的手拍了拍。
“我一直扶着他走,一直以为是理所应当,却从没问过他一路累不累,倦不倦。也没敢问他走的时候,疼不疼。”
宋珂之嘴唇哆嗦着,看着沈云州,试图想要说什么。
“一晃,居然这么多年了。”沈云州系好了披风,抬手拍了拍宋珂之的肩膀。
“山高月阔,活得舒心。去吧。”他摆了摆手。
宋珂之郑重地朝他点了点头,转头消失在了夜色里。
沈云州手中还拿着太子曾经送给他的酒杯,此时他摸索着浮雕的山茶花。
脸上神情随着树影明明灭灭。
让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胡二站在了不远处,沈云州没回头,“说吧。”
胡二如实道:“果然不出大人所料,宋珂之送了丛名一筐梨,一尾鲤鱼。丛名泰然受之,随即将宋珂之外放到了冀粮……”
梨有孔融让梨的典故,鲤鱼有卧鲤求冰的典故。
两者共同之处,皆是孝顺。
丛名这么多年,宦海沉浮,从不受人恩惠,欠人的人情,心心念念去还。
太子的恩情,不管太子是让何人来取的,如今他还了。
沈云州静静地听着,微微摆了摆手。
宋思弦送走了刑天,转头看到沈云州正在院子里,对着廊下鸟笼的鹦鹉愣神。
她缓缓走近,想到了席间她大哥的反常,想到她大哥之前对刑天的纠缠……想到她大哥对沈云州的熟稔。
沈云州不喜欢吃香菜,不过他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喜好。
是以也不说明。
可太子知道他不爱吃香菜,每每吃饭总是习惯将香菜给挑出来。
几乎是刻在骨子的习惯。
宋思弦忽然想到了,自己能穿越,太子为何不能重生?
她看向沈云州,本想问,既然怀疑他是太子……
为何不相认?
“沈云州——”宋思弦刚说了这几句。
就见笼子里的鸟儿来回乱窜,沈云州倏地抬手,将鸟笼的门给打开了。
鸟儿瞬间冲破了笼子,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
头都不回的那种。
“若是有得选,谁愿意困在牢笼中。”他叹息道。
“不如抽身归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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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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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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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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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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