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杀手们羡慕的同时,还很庆幸,他们跟了一个好主子。
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有主子在,他们何愁不辉煌。
实际上,在他们看来,根本不用等以后。
不论是大宋、大明、还是大隋和北离,临近的王朝几乎都知道他们绝杀阁是苏栩的势力。
并且还是很重要的那种。
不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几乎都由绝杀阁在办。
大到大隋之争,小道苏栩成婚发请帖。
大大小小,都有他们的影子。
临近的几个王朝,但凡听到绝杀阁几个字,都表现得无比尊敬。
他们倒不像是见不得光的杀手,反倒像是主人身边的侍卫。
当然这也不无可能。
如今主人手中都已经有三个王朝的势力了,等日后统一九州王朝,绝杀阁的地位,必定会跟大名的东厂一样。
总之,他们走的并不是一条看不到前途的路,相反,是一条无比光明的康庄大道。
他们的目标便是九州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势力。
提及苏家庄,就会有人想到绝杀阁。
而这一天并不遥远。
苏栩在村子里住了几日。
这天有一支马车队进入村子内,半日之后,便栽满粮食,带着一些农户离去。
他们离开的方向便是朝着南边的管道,一路快马加鞭。
这些跟着一起离开的农户自然是天地玄黄等人。
苏栩自然也在同行之中,并且此刻正坐在马车里面。
只不过如今的身份已经变成了商队的首领。
他们打着交粮食的幌子,一路南下,前往数百里之外的桑海城。
这同样是苏栩拟定好的最佳路线,可以连接十万大山内的天险之路,便于迎接三大王朝的高手到达。
南下便是行官道,前往桑海城。
虽说距离有些远,但是好处就是,即便大秦那边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也很难细查到这里。
苏栩的衣着本身就很是华贵,根本不需要刻意打扮,只需要改变一下身上的气势,便让人相信他是商队的主人。
马车之外,跟着一群护卫。
马车上的粮食则是要用来倒卖给大秦的官粮处。
当然,这也只是他们的由头而已。
要说起来,如今的大秦,倒是要感谢一个人。
那个人在大秦正直兴盛时期,变法革新个,创立了军功爵制,设立秦国户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一击度量衡和民风民俗。
除了这些还有秦国的法律,此人可谓是当时奇才。
正因为如此,大秦才能横扫了其他六国,彻底统一了这片光广袤的土地。
只不过……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终究还是英雄末路。
英雄可抵外患,救民于水火,却难防小人暗算,落得一个九族被诛,车裂而死的下场。
想到这个人物,苏栩心中到时生出几分英雄息英雄的感慨来。
任何时候,小人都存在。
若是他遇到这位英雄,必然以礼相待,重之用之,不会让他落得如此下场。
只可惜,他们终究不是同一个时期的人,即便有心相惜,也终究没有这个机会。
大秦的官道很是宽敞,甚至说同时三辆马车并驾齐驱都没有问题。
一路上苏栩他们也遇到了不少马车商队,来往不断。
行人更是很多,除了秦军军队之外,还有不少平民挑着担子,在路上行走。
经过多年的征战,如今的大秦相对来说已经安定下来,甚至说逐渐已经多来了几分盛世的模样。
要说百姓们,最难的还是赋税。
但是想对来说,要比之前难以为继,食不果腹,要好上了一些,至少他们的手中,稍微有了一些余粮。
可从乱世走过来的百姓,那些痛苦悲伤的记忆,还是难以忘记的。
毕竟,对于王朝来说,只是掌权者的变换和更替,但对于百姓们来说,付出的却是血泪的代价。
因为战争,很多家庭已经没有男人了。
那些年大秦不知道有多少男人被拉去充军,即便是小童和老叟,都没有侥幸逃过这一劫。
如今在大秦,随便走进一户人家,都能看得出来家中没有男人。
只有老弱和妇孺。
而那些被抓走的壮丁,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虽然说没有人解释,也没有人宣布任何消息,但大家心中都明白,那些壮丁不可能再回来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
大秦的胜利,终究是用无数百姓的性命换来的。
这些普通的男人,甚至说单独拉一个出去,并没有什么本事和作用,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却是无比重要的存在。
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大秦横扫六国,取得了胜利,可也终究让各地的百姓都生于水火之中。
即便是大秦,也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十室九空,剩余一些女人和老妪,再无可战之人。
一场战争之中,没有哪个国家是全身而退的,也没有哪个国家是真正胜利者。
成也好,败也罢,终究苦的是老百姓。
即便如今已经成为安定的盛世,可百姓心中的伤疤,短时间之内还是难以磨平的。
苏栩坐在马车上,看着那些女人们,挑着担子的身影,心中不免很是感慨。
世间普通男人千千万,甚至说在一个势力之中,只是小喽啰的存在,如同浪浪山的小猪妖一样,甭管混得怎么样,在一个家庭之中,却是支撑一个家庭存在的根本。
正想着。
突然一对母女拦在了车队面前。
护卫打扮的天地玄黄瞬间就凑了过去,并且拔出了手中的剑。
满脸防备的打量着这对母女。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拦截车队。”
“大老爷,求求您们帮帮我们吧,我们母女一路逃荒到这里,实在是走不动了。”
听到询问,女人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起来。
很快苏栩等人就听明白了缘由,这一路逃荒,风餐露宿,以乞讨为生,才勉强维持生计。
苏栩也能够看得出来,她们是真的勉强维持生计,这对母女瘦骨嶙峋,甚至走路都踉踉跄跄,一会儿的功夫就摔倒了好几次。
母亲的年龄不大,女儿的年龄更小,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
这也是在这个时代,若是在苏栩之前的年代,也就是个初中生而已。
如之前苏栩看到的那般,大部分的男人,大部分的男人都是被抓去当壮丁了。
女人的男人也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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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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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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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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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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