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游戏开始后七天内人类没有抓住这只鬼的脚后跟的话,则必死无疑。
而如果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反过来抓住这只鬼的脚后跟了,则他就会幸运脱身,那只鬼从此也不会再纠缠他。
至于这七天之内,人类和这只鬼双方都可以互抓对方,只不过鬼魂天生占了优势,比如它可以在人类睡觉时、洗澡时勾住对方的脚踝。
而这个时候对于人类来说,则是最为恐惧惊悚的。
相反人类想要抓住这只鬼的脚,则困难重重,首先即使知道鬼就在自己附近,也并不容易找到对方,其次如果看见那鬼脚之后,敢不敢抓也都不一定。
最后,即使抓住了,可能也会很快放开,因为这对人的心理层面充斥着某些不可知的影响。
如今可是现实,不再是书中情节,这些细节段文现在都要考虑到。
他关上宿舍门从走廊上下来,就见两名警察站在楼下,目光投向自己,他俩显然是陈筱安排过来保护自己的。
再一抬头,稍远处的树下,还有两名便衣蹲在那里抽烟,同样在看这边,眼神似乎在询问段文有没有事。
段文轻轻摇头,他现在并不清楚那只鬼是否在盯着自己,所以不便与这些保护自己的警察接触。
很快他就离开了警局,往街上走去。
那两名穿着制服的警察微微一顿,赶紧跑回去换衣服,而另外两名穿着便衣的则是立刻跟了上去,与段文保持着五十米的距离,吊在后方。
段文现在上街,完全凭借的是一种感觉,因为是自己写的书,所以他很清楚,这只鬼即便现在没有盯着自己,也是环绕在左右,随时有机会的话就会拽自己的脚。
他现在要做的是,找准这个机会,反拽对方一把。
当然,拽着之后放不放手则是另一回事了。
目前段文考虑的是该如何找到这只鬼,而不是一直保持自己在明、对方在暗的这种劣势。
像刚才那样一直躲藏在房间里肯定不是办法,因为难免有自己精力不集中的时候,万一自己又睡过去了,梦游症发作是不一定会帮自己去拽这只鬼的脚的。
所以一切要靠自己去主动。
现在时间已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但段文考虑过后选择了去白鹭州最大的夜市。
通常情况下,如果人太稀少了不利于那只鬼对自己下手,就好像上次从高铁站出来时,自己的脚踝曾被拽了好几次。
所以给对方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机会。
等这鬼觉得是拽自己脚踝的最佳时机时,同时也是自己找到对方、甚至反拽对方的最佳时机。
警局距离夜市并不远,步行的话大概十五分钟就抵达。
段文一路往夜市走去,那身后的两名便衣保持距离跟随,同时呼叫换制服的两名同伴动作快一点。
等段文来到夜市后,换衣服的两名警察气喘吁吁赶来与那两名便衣汇合,四个人一商量,仍旧两两分开形成两组,隐隐护住段文的前后。
白鹭州的夜市非常丰富,最热闹的有购物区和小吃区,目前小吃区的人最多,空气中弥漫着烧烤油烟气味,各种夜市小吃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段文吞了口唾液,感觉味蕾已经被激发,不过他的注意力没在这些食物上,而是一边走动,一边观察着自己周围的人。
天气已经有些逐渐转凉,一些行人一边撸串,一边高声交谈,脸上红通通的,段文并没有从中看到有什么异常。
过了片刻,他有种被人盯住的感觉,目光不是来自远远跟着自己的警察,事实上那些警察同样在注意段文周围的人群。
盯着自己的那道眼神若有若无,时不时会从自己身上移开,段文能够感觉得到。
他试图将自己敏感特质发挥到最大,利用潜意识收集到的线索叠加起来,探一探对方的确切位置,但不知是对方善于隐藏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收效甚微。
别说像以前那样在眼前直接出现幻觉提示,就是靠直觉捕捉到这只鬼都很困难。
一只隐藏在人群中、对自己带有恶意的鬼,段文不相信自己找不到它。
他将注意力从观察路人的脸转移到了观察他们的双脚上,既然要反抓这家伙的脚,那看这些脚总是没错。
来到一个坐满了客人的路边摊旁,段文假装系鞋带直接蹲下,观察这些人的脚有没有异样。
此时身后跟着的警察也会有人立刻蹲下,他们还以为段文出了什么事,不得不小心防范。
直到段文第五次蹲下时,他没有再马上起身,目光投向一个烧烤店的门口,那里客流量是其他店铺的两三倍,且门外还有很多人在排队等候。
在这些排队等候的人中,段文看见一双明显要小很多的脚站在里面,且这双脚看起来又不像是儿童,而是一个个子极矮的人。
脚上没有穿袜子,脚踝皮肤看上去有些污斑,穿着一双式样老旧的软鞋。
确定那双脚所站的位置后,段文站起来,往那排队的人群中看去,发现这些人都很正常,且看那衣着样式也不像是穿这种老实软鞋的装扮。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再次蹲下身,目光投向刚才的位置,随即一愣,发现那双穿着软鞋的脚已经不见了。
赶紧往周围寻找一圈,下一秒,段文身体猛地一震,就见那双软鞋竟然已经站在距离自己差不多只有五米的地方,那里同样是一群正聚集吃宵夜的男男女女。
段文没有作死的再次起身在那群男女当中寻找这隐藏的穿软鞋的人。
否则等查找无果后,自己再次蹲下,说不定那双软鞋就会直接出现在自己眼前,或者更有甚者,等自己再次蹲下后看到的将是这软鞋主人的那张脸。
既然要抓对方的脚跟,当然要斗智斗勇了。
段文此时死死的盯着距离自己五米左右的那双脚,不再起身,而是弯着腰,迅速往那个地方靠近。
既然这只鬼喜欢隐藏在人群里,那他就准备在人群里将这家伙逮个现行。
不过段文弯着腰不起身后,却吓得那几个保护他的警察一阵惊慌,不知道他蹲下去后是不是发生了不测。
本来都准备直接冲过去的,但此时其中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制止了其他人的行动,他的目光投向段文所在方向,看见拥挤的人群在往两旁移动,且有的行人会低头看一眼,这说明段文是在弯腰行走。
不多时,段文绕到了那穿着软鞋的双脚前,务求速战速决,他来不及抬头,直接一把抓住了这双软鞋的右脚脚跟,并且死死的捏住。
“抱歉,反抓成功!”段文此刻使出了全力抓着对方,这才抬头看去。
虽然是第一次反抓对方,但他并不打算再让这只鬼跑掉。
入眼的是一个披头散发的矮个子女生,面色浮肿,双眼中有眼泪流下,晃眼一看好像又不是眼泪,而是水,一种并不清澈的浑水。
而这女子的容貌,与胡婧的小说中那叫阿蓉的女子至少有七八成相似,此刻正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段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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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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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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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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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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