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两千多人的庞大队伍终于来到了长安城的东侧城下。
队伍中,有英武不凡、精神抖擞的将军,有高头大马、豪气干云的国公,有衣甲鲜明、训练有素的军士,有穿着朴素、看上去却孔武有力的家将,有衣衫褴褛、没精打采的山贼,更奇葩的是还有一队抬着白马的壮年,当然后面还有一对手牵着手,疯狂向众人撒狗粮的“狗男女”!
没错,至少程处默在心中是这么腹诽李泽轩的。
那被抬着的白马,正是之前李泽轩去血风寨的路上,被藤蔓刺伤马蹄的那匹马。李泽轩出钱请了十个比较年轻的程府家将,准备将这匹马抬回家。
这些汉子当时本来死活不肯要钱的,后来李泽轩说了一句:“谁要是敢不要钱,本爵爷就出钱请几个小孩儿天天去你家门口撒尿。”
那十个家将纷纷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连忙接过李泽轩给的钱,暗道这位爷可真是有钱任性,不过就是这想法实在太缺德了点。
韩雨惜看着那熟悉的延兴门,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被抓走的那几个时辰里,她一路都在担惊受怕,她怕山贼会毁她清白,她也做好了以死保全清白的准备。
后来在她满心绝望之时,李泽轩孤身一人,深入山寨,前来救她,她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这么快得救,毕竟那血风寨地处荒山野岭,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可是非常不容易。
想到这里,韩雨惜的手不由地抓的更紧了,仿佛这样会更有安全感似的。
马上就要进城,韩雨惜并不打算让李泽轩放开她的手,虽然被那么多人指指点点挺难为情,但是在她想来,既然少爷喜欢拉着自己的手,那便让他拉着就是了,别人爱说就说去吧。
自己这辈子就是少爷的人了,即便少爷现在就让自己死,自己也愿意,拉手这种小事就随着少爷的性子来就好。
至于李泽轩,这货自从拉上了韩雨惜光滑柔腻的小手后,就再也舍不得这美妙的触感了,他今天好不容易把韩雨惜追到手,才舍不得放开,要拉就拉一辈子才行。
不得不说,经历过生死之后,韩雨惜和李泽轩对待彼此的心态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
城内百姓,看到这么一支成员既复杂又奇怪的队伍,不由议论纷纷。
“哎呦,这哪儿来的这么多军队啊?好久没见这么多军队一起出动了。”
“不知道,看起来像是羽林卫。”
“难道哪里又发生战事了?”
“哎,你看羽林卫怎么押了这么多人啊?”
“你说这些人会不会是土匪?”
“我看他们倒是挺像的。哎,那不是卢国公吗?”
“还有翼国公,吴国公,天啊,这是哪里的土匪这么厉害,竟然能惊动这几位国公亲自去剿匪?”
“嘿,谁说不是呢!这帮山贼也真是没长眼,长安城里的这几位岂能随便招惹?”
…………
宋天刀听到这些人的议论,委屈地都快哭了。是他愿意招惹羽林卫和程咬金等大佬的吗?他哪里会知道一个小小的乡下丫头,背后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宋天刀现在在心里将萧爷骂了个遍,要不是他,自己还在山寨里当逍遥寨主呢,结果现在三千贯还没拿到不说,反而成了阶下之囚。
想想李泽轩之前在山寨上千人中,孤身一人,如入无人之境,一柄长剑,杀起人来犹如砍瓜切菜,想起这些,宋天刀就浑身发毛,这哪是十四五岁的娃娃做的事啊!这可比他们这些正宗的山贼凶狠多了。
宋天刀看了看前方的程咬金、秦琼等大佬,又偷偷回头瞄了一眼正在谈情说爱的李泽轩,心底不由一阵绝望,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何等残酷的刑罚。
...............
“雨惜,我们先去太医署看张大叔,然后再折返回家。”
李泽轩想了想,建议道。主要是他现在浑身是伤,回去后他娘肯定会心疼死。而且说不定会因此对韩雨惜心生怨怼,毕竟自己的儿子是为了救她才身受重伤的。
李泽轩敢肯定,按照他老娘那护犊子的性子,这种事还真有可能发生。
为了避免影响她们“婆媳”关系,李泽轩这才决定先去太医署看望老胡,顺便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换身衣服再回家。
韩雨惜倒是不知道李泽轩竟然暗地里为她考虑了这么多,她闻言抬头说道:“少爷,你回去那么晚,老爷和夫人会不会担心?要不雨惜去看胡大叔,你先回家吧?”
李泽轩笑道:“没事,我差人回去报个平安就是了。”
他带着韩雨惜,来到队伍前方,对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牛进达躬身行了一礼,真诚道:
“小子多谢各位伯伯今日仗义相助,两日后,小子在醉仙楼设宴,用最烈的酒,最美味的菜肴来款待诸位伯伯!”
程咬金哈哈大笑道:“哈哈,好小子,这话俺老程爱听!”
尉迟敬德、牛进达含笑点头,他们今日前来,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李泽轩,但主要还是看在了秦琼的面子上。
秦琼笑道:“小轩你不必与老夫多礼,雨惜乃是老夫的义女,你孤身前去营救她,是老夫该向你道谢才是。”
李泽轩连道不敢,又对独孤信道了声谢,拜托他好好查查这伙山匪背后之人。
然后他便与秦琼辞别道:“秦伯伯,那小侄带着雨惜先去太医署看望胡大叔了。”
秦琼点了点头,郑重道:“这胡汉云说起来也是为了雨惜受的伤,今日天色已晚,老夫就不过去了,小轩你得代老夫好生感谢他,改日老夫亲自去探望。”
李泽轩应道:“秦伯伯放心,我会的。”
秦琼看向韩雨惜,说道:“雨惜,你明日可得去看望下你义母,她之前可是一直在念叨着你,听说你出事,她在家里可担心坏了。”
韩雨惜福身道:“是,义父,雨惜明日定会去拜见义母。”
秦琼笑着挥了挥手,慈祥道:“好孩子,你们快去太医署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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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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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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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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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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