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清晨,湿润润的晨风从窗口爬进来,轻抚着李泽轩俊朗的面颊,鸟儿在窗外欢快地叫着,似乎在诉说着早起的喜悦。太阳在远处鸡鸣的催促声中,慵懒的伸起懒腰,不一会儿,清晨的第一缕金芒就刺破了万丈云层。

  两刻钟后,阳光终于穿过窗户,照射到李泽轩的脸上。感受到刺眼的光芒,李泽轩终于睡醒了。

  “唔,几点了,赶快洗漱去食堂吃饭了。”

  习惯性地伸手去枕头下掏手机,看看时间,结果自然是掏了个空。

  “哎,忘了自己已经穿越了,嘿,大唐,哥们儿来了。”

  既来之则安之,李泽轩觉得自己今天的心理状态挺好,可以去看看这个陌生的世界了,只是这床板儿真够硬的,哎呦我的老腰。

  盘膝在床上运行两周天《太玄经》后,李泽轩起床走到屋后的小溪边,想洗把脸。

  低头一看。

  “哇靠,这小白脸是谁,这么帅!”

  只见水中倒影的帅哥肤色白皙,五官清秀稚嫩却又棱角分明,眉目中透露着一股刚毅,有着一种独特的空灵俊秀,不像后世那些小鲜肉一样伪娘,身高大概一米七八左右,身穿一袭白色的劲装,丰神俊逸。

  “啧啧啧,没想到重生到一个小帅哥身上,这脸蛋,这身材,放在后世,完爆那些小鲜肉啊!唉,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我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有一身武艺满腹才华,这让别人可怎么活啊!”

  李泽轩在旁边臭不要脸地自恋半晌,这才蹲下身子,捧起清澈的溪水,洗了一把脸。

  洗漱完毕后,草草弄了点吃食,吃完早饭,收拾好碗筷,李泽轩拿起自己的长剑,出门而去。

  此剑名曰追风剑,剑长三尺,重四十二斤,乃天外星铁炼制而成,真正的削铁如泥,对比当下唐朝的冶炼工艺,这把剑具有绝对的优势。

  追风剑本为师父灵虚真人晚年游历江湖所得,后来李泽轩《太玄经》小成后,师父就将追风剑传给了他。

  看到这把剑,李泽轩不由得想起了那个亦师亦父的慈祥师父,唉,师父他老人家要是还在就好了。

  初春的终南山,绿意盎然,山清水秀,行走在山道上,都能感受到整个山林在经历严冬之后,所迸发出的勃勃生机。李泽轩按着记忆中的方向朝着长安城赶去。

  “唉,也没有一匹马,这终南山离长安城起码应该有百里路程吧,这要光靠走,要走一天多吧。唐朝好像有宵禁,天黑之前要是到不了长安城就只能在城外住一晚了。”

  想起长安城的宵禁制度,李泽轩不由暗暗着急。这季节虽然不是严冬那样酷寒,但是初春的夜晚还是挺冷的。

  “对呀,我可是有功夫的人,怎么忘了。”

  拍拍脑袋,李泽轩又振奋了起来,现在的思维方式还是停留在现代人,得赶快适应才是,正好试试电视剧里那些武林高手用轻功赶路的感觉。

  每个人年少时都有一个武侠梦,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轻轻一跃两丈高,踏雪无痕,铁掌水上漂…额,扯远了。

  当下李泽轩全力施展穿云步,只见两边的树木瞬间急速后退。

  “这速度也太快了吧,这应该相当于摩托车的速度了,估计中午就能到长安了。”

  感受到这风一般的速度,李泽轩心下欣喜,一面暗暗运起《太玄经》恢复内息。

  日上正午,李泽轩终于看到前方那座雄伟的长安城。

  只见城墙巍峨,城墙上挺立一排守卫的军士,城门处百姓商贾川流不息,远远看去还能看见城内楼宇耸立,亭台楼阁,鳞次栉比,好一派盛世繁华景象!

  顺着人流,顺利进入长安城。

  长安城被横竖三十八条街道分割成一百多个居住区,也就是坊,每个居住区都会用坊墙围起来。

  按着脑海中的记忆,李家是住在永乐坊,顺着明德门进城,李泽轩一路向北而去。看着街道上络绎不绝的穿着古装的人群,李泽轩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某个古装剧剧组里。

  “哇,前面那妹子身段儿真漂亮!”

  只见前方一女子,长发及腰,细腰丰臀,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开襟襦裙,裙尾正好及脚踝。

  “还是古装美女好看啊!”

  李泽轩前世就偏爱古装美女,还给自己的小女友买过一套跟这这女子类似开襟襦裙,女友穿上去的确看上去更加漂亮。

  一路边看美女,一边向永乐坊赶去,两刻钟后,李泽轩进入了永乐坊的坊门,向自己的家走去。

  与此同时,李府后院。

  “小姐小姐,慢点儿!”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鬟,追着一个拉着风筝的小萝莉。小女孩儿大概五六岁,明眸皓齿,粉雕玉琢,扎着两根羊角辫,正拉着一个蝴蝶小风筝,开心地跑着。

  不远处,一对夫妻,正满脸慈爱地注视这个小女孩。

  “老爷,你看,兰儿这小丫头,总是跟个疯丫头似的,闲不下来。”

  年长男子轻轻拍拍那妇女的肩膀,笑道:“夫人,兰儿她还小,开心就好,老夫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夫人和孩子们开开心心的。”

  孩子…们,紫衣美妇美眸轻轻颤动一下,“老爷,也不知道轩儿怎么样了,八年了,轩儿也不往家里送封信,这孩子,也不知道身体好了没。”

  没错,这对夫妻正是李泽兰的爹娘,李泽轩的爹叫李京墨,娘叫叶玉竹。m.χIùmЬ.CǒM

  李京墨听到夫人的话,心脏也狠狠地颤动了一下,眉目中也流露出一丝哀伤但立即被掩去。

  “玉竹无需担心,我这些年也托人四处打听,那灵虚真人乃真正的世外高人,听说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内家高手,轩儿能拜他老人家为师,也是一份难得的造化,如果他老人家不能救轩儿,我想这世上也没有其他人能救了。”

  正在这时,一个小家丁匆匆跑过来,躬身道:“老爷夫人,府外有一少年郎,说自己叫李泽轩,想见见老爷夫人!”

  “谁?你说那少年叫什么?”李夫人满脸激动地上前问那小家丁,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说是叫…叫李泽轩!”家丁也被夫人激动的样子吓到了,条件反射地答道。

  “轩儿,我的轩儿!”

  李夫人激动地往府门跑去,这一刻她什么也不顾了,只想尽快见到自己的孩儿,那速度,连后面的李京墨也是望尘莫及。

  有些时候,母爱能让一个母亲所迸发出的力量真的难以估量。那个叫做兰儿的小女孩儿,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看母亲急匆匆的走了,也急忙在后面跟了过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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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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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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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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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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