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蝴蝶谷传奇林小糊胡一风>第二百五十章 木棉旺春
  太阳落山了,阳光撒在新建的蝶苑,这里靠着白玉斋。

  楚天行抬头望着天边的火烧云,看着它们吞吻地平线,天空顿时涂满粉红色的油彩,很是好看。

  他前几日特意从市集里买了一只猫,他给它取名“悦儿”,白金色的毛,很可爱,他注视着庭院的它,此刻蜷缩成一个球,它好像随时随地睡觉,有时也会坚持晒太阳,它喜欢在太阳底下伸懒腰,打盹,玩耍。

  它喜欢吃鱼干,喝奶,吃得不多,它总是吃的刚刚好,好像为了保持它体态的慵懒和优雅。

  楚云天看着它,就想起蝶飞儿。

  楚云天眼中好像看不到别人,一有空就会想起她。

  他突然觉得蝶飞儿就像眼前的猫咪,总是如此高贵,美丽,慵懒和优雅,她,总是在她需要人类时才出现,而不是被人类需要时才出现。他最近都找不到她了,失去了她的踪迹。

  也许夏茉莉婆婆说的特别对:聪明的女人在两性关系中,应该像猫一样:需要人时出现,而不是被人需要时才出现!女人最高修炼境界,是像猫一样淡然,女人最致命的吸引力,是像猫一样神秘。

  楚天行想着,看着“悦儿”,自己笑了。

  再说天一阁里,江流儿觉得义父变了一个人了,都是因为宛宛。据说义父谈起恋爱,轰轰烈烈。虽说这也不是第一次,上一次,是多年前和一个叫仙晓芙的女人。

  平时义父喜静,平时他老人家习惯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宛宛好像喜闹,因此义父为了她,开始经常呼朋唤友聚会。虽说她从来没有强求孤鹤回雪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委屈自己迎合他的习惯,而是尊重对方的选择,给彼此留空间。

  江流儿觉得宛宛就是一位美丽善良有才华有趣的红颜知己。她是个好女人,而且外形、气质、韵味,给人的第一感觉是非常舒服的,没错,是养眼,令人心底荡漾、不自觉地痴迷与依赖,他看着现在的她还是禁不住心跳。

  就是宛宛这种女人,她好像抓住了男人的第一眼心动,之后她一丢丢善良与真诚,又有了才华与修养,那么她就会成为男人最喜欢的红颜知己。

  孤鹤回雪坐在书桌前,他觉得宛宛特别令他有安全感,忍不住他会去依赖与信任她,最近这段日子的接触,他和她冥冥之中还有相依相偎,惺惺相惜的感觉,他对她似乎找到了前世今生的契合。

  “我炖了燕窝银耳汤,你喝吧!”

  “宛宛,进来,燕窝,嗯,我都喝怕了!”

  “不用怕,以后我给你换些花样,准保你爱喝!炖燕窝,也有讲究,燕窝和鲜奶一起炖,燕窝会变硬;燕窝和糖一起炖,燕窝容易化水;燕窝和红枣枸杞一起炖,燕窝放久了,会变酸;我今日是燕窝和银耳一起炖,你要趁热喝,最好!哇,你看,外面木棉花开了,好美!”

  “人道木棉雄。落叶开花飞火凤,参天擎日舞丹龙。三月正春风。有空,我带你出去走走!”

  “其实燕窝还是加水清炖最好!不用,你忙吧,别太累了,我自己去!”宛宛调皮地说。

  孤鹤回雪这个年纪的男人,他觉得能给他带来温暖感的独立有趣的女性,往往更能满足他的内心需求。很会察言观色的宛宛,她又体贴,给予他独特的感受,他觉得她特别亲切,很有分寸感,不会随便干扰他的空间,她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好像不会打破他固有的生活模式的安宁,他们像朋友,又像情侣。

  宛宛很知趣,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总能带给孤鹤回雪一些美好,但绝对不会有任何的牵连,当然了,男人女人相处,尤其男人仅凭着自己的理智,就能做到完美,然而爱恋中的女人如果没有一份定力或者理性,想做到这一点,大抵是不大可能,可宛宛却做到了。

  或许像孤鹤回雪这样的男人,他会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放在生命中,而不是生活里,他更愿意把宛宛视如他的一份精神上的陪伴,孤鹤回雪在选择女人时,他往往会选择兴趣爱好、三观、社会阅历等方面与自己相近的人,他觉得宛宛和他相近。

  “宛宛,我不是爱上你,而是现在只爱你一个。最重要的不是我爱你有多深,而是我会爱你到底…”孤鹤回雪喝完燕窝,拉住宛宛,把她揽入怀里,突然特别动情,他说完深深吻了她的唇。他觉得宛宛更有趣,有吸引力。

  他看着她,觉得她的状态总是很好,今日的她更加有味道,一身紫纱长裙,宛宛总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加上气质佳。她的穿搭非常有品。婀娜多姿,一身打扮独特而不艳俗。

  “我可不贪心,你的爱我不想太贪了!我想活得开心,既要自己开心,也要对方开心!”

  孤鹤回雪觉得宛宛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她就会带着他玩,让他像个少年,如果她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她就会跟着孤鹤回雪玩,让她自己像个少女。孤鹤回雪就是喜欢和她在一起,就像和孩子一起天真烂漫地玩耍。况且宛宛,她很会享受生活,很有情趣,如果出去经常都是宛宛像个少女一样牵着他的手到处走。www.xiumb.com

  正是因为宛宛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孤鹤回雪很喜欢她,但是好像又猜不透她的心思,拿捏不准,但越是这样,她好像又会成为他的指路明灯,相比其他女人之外,宛宛充当了他这个冷傲男人的灵魂支撑,使得他永远有新鲜活力的精气神闯荡在缤纷的世界里。

  “一段感情能维持一年,或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靠的不仅仅是两人初识的一见倾心,而是对爱情的经营能力,或许男人女人爱情长跑,与“爱商”是分不开的。你说呢?”宛宛轻描淡写地说。

  此刻的孤鹤回雪好像是老房子着火了,他被怀里的宛宛的容颜、身材和崇拜所征服,他想象着这才是他的真爱。

  或许男人在有才华有女人味的女人面前,还是会激动的,毕竟男人是视觉动物。孤鹤回雪已经明白,宛宛具有的,绝不仅仅是女人风情和曼妙身材。而是她内心坚定,极富有趣的机灵精怪,这些特点倒和他颇为相似。

  “我先下去了,你忙吧!我想去学骑马!”她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怀抱。

  宛宛松了一口气,她不想像那些小姨太太一样,终日可能喜爱往返于美服馆和美肤斋,流连在八卦和麻将之间,留恋在女人的争风吃醋中…她却想多学些东西,学会了骑马……然后,她想创办了一家大型绣坊,还有画斋…再帮助蝶飞儿,般若…

  她走到窗外,突然想到蝴蝶谷,那里瘟疫该止了吧?大家伙都没事就好!木棉花开的正旺……这个春天都是木棉花的春天!她心里祈祷着:但愿天下人都顺利安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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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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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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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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