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蝴蝶谷传奇林小糊胡一风>第一百六十三章 美人如酒
  风和日丽时,楚云天早早就来到白玉斋附近的桥边,他等了很久还是未见蝶飞儿,他又朝桥边的树下呆了一会,却见远处梅幼薇大红纱裙的身影,他迟疑了一下,定眼一看,果然是梅幼薇。

  “怎会是你,小蝶呢?”

  “哦!你在等她吗?我刚巧路过,早上看她在教安儿练字,挺忙的……楚云天,你就那么讨厌我吗?再说我堂堂梅府大千金小姐配不上你……”

  楚云天没吭声,看了他一眼,沉默了一阵子,不想讲话。

  “哼!我梅幼薇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惯了,被别人伺候惯了,从小哥哥护着我,再说现在梅府气势庞大,多少人巴结还来不及,就你敢这样冷落我,对我不理不睬的,我受不了你的大少爷脾气……喂,楚云天,你干嘛不讲话……气死我了……难道我长得不如那个穷丫头小蝶美丽……”

  梅幼薇瞪大眼睛,跺着脚,一副娇纵放肆的样子。

  梅幼薇大声嚷着,她觉得她这辈子就见不得别人对她不好,这个楚云天老不把她当事,把她当空气了。

  楚云天最不喜欢她这个样子,虽然梅小姐家境很好,养尊处优惯了,眼里就认钱,总是一副盛世凌人的大小姐脾气,动不动就发脾气,情绪特不稳定。

  楚云天觉得他家境也好,又不差钱,又不是势利眼,他也不会去巴结她的,他最不喜欢女人粘着他,他爱理不理她的。

  他还是没说话,心里在想:“小蝶怎么了,还没出现……”

  从飞洋城到白玉斋,他也算一个阅历颇丰的男人了,对女人外表和内涵的要求他也懂的。

  漂亮的女人,有钱的女人,有钱又漂亮的女人他见多了。但他有自己的审美标准。他就是欣赏小蝶,即使她是个穷丫头,但他就喜欢她那耐看的清新脱俗的样子。

  他从来不找拜金势利的女人的所谓原因是:因为他见过有些长得很美也很多金的女子,第一眼明艳照人,但最后真的越看越没感觉。

  他很怕相处久了,在她身上看到“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的凄然和颓势。

  小蝶是他来到白玉斋,认识的女孩,他自认为眼中的耐看女孩,她是那种整体看着特别协调舒服、柔和圆融的类型。

  他用一句话来形容:就像品尝味道很有层次感的食物一样,越嚼越香!

  他觉得虽然说小蝶和梅幼薇都是豪门千金,即使小蝶家族遇到重创,寥落了,但小蝶给人那不卑不亢的味道和气场就是与众不同,不一样。梅幼薇总给人太强势娇纵的感受,说实话,小蝶不算是惊艳的大美女,但她的一举一动,眼角、眉梢都是风情,她不脸盲,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她的气场强,但是不会给别人一种强势压迫的感觉,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她都能熠熠闪光,都令人百看不腻。

  楚云天他觉得他以后要的妻子就是要符合他的标准:有自己的味道,看着很舒服。小蝶虽然五官不是很惊艳,可是气质气韵风度谈吐自有一种风味在内。

  每次和她简单聊了几句,看着她神情灵动,有种娓娓道来的美。这样的女子,他觉得想必有魅力可以让他沉醉一辈子吧!

  这些年,以他的观察,在男人眼中,女人的美分两种:一种是乍见之美,但再而衰、三而竭的女人。

  他觉得梅幼薇就是这样的女孩,是个是个美得显山露水的人儿,拥有像瓷娃娃一样的肌肤和苗条的身段,甜美的长相,但和她接触几次,楚云天已经给她做了评价:这样的女子外面的风月场所,尤其是有钱的社会里很多很多,随便一抓一大把,掰开她华丽的美衣外面,她的内在是空洞洞的。年轻的时候美的可能不可方物,当最好的年华一过,即使她五官依然精致,但是在他的眼中也不如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甚至觉得变得很普通,因为觉得她的内在特别乏味。

  楚云天觉得女人即使天生丽质,后期没有一些内在的素养支撑的话,仍是会走向平庸无味的。

  而他心中的小蝶,是属于美丽女人的一种。

  这一种则是乍看一般,但是越看越有味道的耐看型的女人。

  一见她时,单看她的五官并非特别出色,尤其在美女如云的社会里,但是小蝶经过沉淀,有内涵、气质和素养作支撑,楚云天感觉现在的她越来越迷人,已经是他心中当之无愧的女神了!

  楚云天觉得小蝶给人感觉很舒服,他总感觉她身上有一种细水长流的美。他总觉得她很耐看。她是那种比好看还有味道的耐看形容为耐看。

  “楚云天,你木头啊!我站在这里这么久,你就是无动于衷,也不理我,你在想什么……”

  梅幼薇实在是沉不住气了。她拍了他一下肩膀。

  楚云天径直走向梅园,他想去看看小蝶为什么没来,他有点担心她了。

  “楚云天,你这坏蛋,我就是要嫁给你,看你怎么样?哼,本小姐从来都是惹不起的,别人巴结我还来不及,你倒是把我当空气,哼!”

  她一路追着他,叫着……

  再说林小糊来找白玉斋的玉生烟了。

  她们都是高龄的老人。

  她们也算几十年的知音。当晚,玉生烟拿出她自己酿造的茉莉花酒。她们一起做了几样年轻时经常吃的小菜:

  木耳炒淮山,杂拌的水果蔬菜,橘子酱虾,烤鱿鱼干贝,海带海苔汤,五彩玉玲珑菜丸子,南瓜小饼。两个人边吃边喝边聊几句。

  “也许书上说得好,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也许在男人女人眼里,一个中意的女人就像一杯中意的酒一样,同样让大家着迷,流连忘返......一看,先是素心,你,我,碧秋,再是葭而,小芙,小蝉,羽茉,现在我们的孙辈都长大成人了,云紫,楚云天,蝶飞儿,般若,宛宛……还有一风大哥家的胡天行,还有白云山庄冷碧秋美人的公子白方彦……也许这些孩子以后都会很出色。我们都老了……”林小糊意味深长地说着。

  “我想女人如花,更是酒,不同的人品不同的味道。你的儿媳如水果酒,素心的养女葭而,她总是优雅而又含蓄,香醇而又甜美,端庄美丽,落落大方。而出家前的晓芙她好像白酒,醇厚而又浓烈,刚毅而又直率。总是精明豁达,自立自信。而素心呢?你说她像什么酒……”

  “素心,我的好亲家,她就像黄酒,她是朴实的女人,平淡中略带几份亲情,恬静温和。倒是我觉得玉生烟你,就像葡萄酒,天生高贵典雅,天生质丽温柔。芳醇可人,柔情万种。你觉得冷碧秋大美人呢?”林小糊问到。

  “我觉得冷碧秋大美人冷字出头,果真如其人,她如京城的二锅头,特立独行,优雅中带着坚韧,干练又不失风情万种,相濡以沫……她懂得"相夫教子"之道,能够"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玉生烟说到。

  “我这些孙女,如清酒,年纪还小,矜持素雅,清清爽爽,正谙世事,正在磨练,不易醉人,即使饮得多,也只能让人略微感觉有点晕。

  三个丫头当中倒是蝶飞儿已经有点像低度白酒和高度的二锅头相兑,清丽华贵,味道醇厚,虽稍嫌辛辣,但会品的人定能觉其甘醇。这个丫头很有潜力。”

  “我们都老了,那我们两个老妇人像什么酒,韶华已逝,青春不再,此时,或许我们都拥有了茅台的内涵,我们老人的魅力可不是她们这年轻丫头们能比的。你说对吗?小糊……哈哈……”

  玉生烟风趣幽默地说,惹得小糊笑出了眼泪。wWW.ΧìǔΜЬ.CǒΜ

  “记得南燕飞说过,女人如酒,各酒有各味,需细细品尝。只有真正懂它们的人才懂得品尝它的妙处……没有一辈子的恋爱,只有一辈子的相互吸引。女人的品质内涵远比她的外貌身材重要,如果没有这些,男人不会甘心和你呆一辈子。这句话想想还是有道理的……”林小糊想起她的夫君南燕飞。

  “我活了一辈子,快到头了,我觉得男女相处之道:有分寸,一段感情,女人可以撒泼,可以打闹,但一定要有分寸,凡事过了火候,就会寒了对方的心。男女认识之初,也许都觉得女方小鸟依人,声音嗲嗲的,蛮可爱。可当日子久了,发现她越来越作。定时纠缠,翻看他的衣袋,喋喋不休的追问对方的行踪,要求对方总陪着自己,也许起初这些男方都可以忍,只当是小女孩耍耍性子。可是日子久了他也倦了,只能无奈选择逃避远离。这样的爱太负累了。”

  “小吵小闹可以怡情,但一味无理取闹只会消磨完男人的热情。而且,女人的安全感从来只能自己给。好女人懂分寸,不能贪心,要适当去爱。不然你就会发现,你根本没有魅力留住自己的男人。女人一定要独立有主见,女人可以很爱一个人,但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没有了自己。”

  玉生烟接过小糊的话谈论着。

  玉生烟从来都觉得小糊就是一个独立又善解人意的女人,当年的胡一风和南燕飞都喜欢上她这个独立有主见的女人。她这朵解语花,不仅聪慧坚强,让人安心,还懂得如何在感情中游刃有余,做真正的自己,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也许小糊明白:爱情,从来都不是女人唯一的事。没有,能潇潇洒洒的活;有,只是锦上添花。

  “书上有句话说得很好: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是啊,只有先学会了爱自己,才能让男人更加爱你。爱情与婚姻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女人想要男人一辈子对自己死心塌地,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迷人,做一个优雅得体的好女人,才能让男人离不开自己。即使爱到至深,也该爱他六分,四分留给自己,给彼此之间留下一些空间与神秘,相互独立。”小糊有了几分醉意,但每句话都是耐听的。

  晕黄的灯下,林小糊的笑是温暖灿烂的,可她的面容却呈现着她所经历的一切。那面庞像是经过时光推敲和岁月打磨的,那眼角的皱纹和她满头的白发则像是一行行的曲谱,她一笑就会有欢乐的乐章。

  玉生烟望着她,觉得林小糊无论她曾经历过什么,只要有希望,美好幸福的生活就在身旁。她不管在年轻还是年迈时她身上都有让人过目不忘的美点,眼波流动,笑靥如花,回味无穷……

  也许小糊和南燕飞的爱情是绿色的,安全可靠,温和平淡但却也传奇无限,她和他的爱情保守,但是追求灵魂伴侣的青梅竹马,喜欢时默默观察与契合,等感情水到渠成,即能同甘又能共苦。

  这辈子玉生烟最喜欢小糊了,她这样真诚正直的朋友,她从不会嫉妒对方优点,又能容忍对方的缺点,而且她是有孝心,有大义,懂得感恩的女人,关键时刻,她会把父母放在她人生第一位。

  几十载过去了,她们都到了古稀之年,玉生烟尤其更喜欢小糊的内心强大,人格独立,她有自己的爱和安全感,她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会因为别人的身份地位而改变自己的态度,都是以礼相待,温柔待人。

  一生走来,她们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高度契合的朋友了,年华易逝,容颜终有老去的那天,而此时,玉生烟觉得:不管多老,一个女人内在的见识内涵和底蕴,就会支撑着她们继续焕发耀人的光彩。

  她走过去,给睡着的小糊盖上紫色的被子,她觉得,也许历史上那些经久不衰的美人,有几个只是靠容颜和多金的,就能流芳百世的?从来没有的,她们真正的美,不单是美貌,更多的是来自于她们的善良娴熟,性格温和,更多是她们多才多艺,和她们内心对见识学识的不断追求和书香魅力积淀。

  夜深了,月亮隐去了踪影,只有几颗星星在眨呀眨……

  林小糊睡熟了,玉生烟自己靠着窗,吹起她的玉箫了,她轻轻小唱起来……想起几十年前的胡一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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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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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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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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